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3-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原激励对象朱滨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对朱滨先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5,524.575万股减少至45,522.575万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5,524.575万元减少至45,522.575万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交易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524.5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522.575万元。 |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于1999年6月30日,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6号文批准,由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红声器材厂五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0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48%;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41%;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2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 |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于1999年6月30日,是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发行联审小组赣股(1999)06号文批准,由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红声器材厂五家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0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8.48%;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3.41%;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6.2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 |
比例为1.27%;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3%。 2001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83%;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1.24%;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4%;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6.41%。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347.675万股,为普通股。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股,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5547.675万股,为普通股。 2022年4月,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1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45524.575万股,为普通股。 | 比例为1.27%;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3%。 2001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480.3万股,其中江西省电子集团公司持有5080.63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0.83%;江西电线电缆总厂持有3501.1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1.24%;江西华声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8.2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0.31%;江西清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33.2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81%;江西红声器材厂持有66.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4%;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6.41%。 2012年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4347.675万股,为普通股。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股,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5547.675万股,为普通股。 2022年4月,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10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45524.575万股,为普通股。 2023年4月,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45522.575万股,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以及公司完成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