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创光电: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司代码:600363 公司简称:联创光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公司总股本变动,红利分配比例不变。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创光电60036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邓惠霞胡仁会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电话0791-881619790791-88161979
电子信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600363@lianovation.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激光行业

激光是继核能、电脑与半导体后的20世纪重大发明,深刻影响了科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变革。激光技术作为高端制造的核心技术之一,在工业加工、光通信、医疗美容及特殊应用领域

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未来将逐步替代传统工业制造业技术的存量市场。近年来,我国工业制造业开始了新一轮的转型升级,激光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不断出台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指导性文件对激光行业的发展进行支持。

激光在科研与特殊领域主要应用于基础研发,如大学和国家实验室等,以及新兴和现有特殊领域应用的激光器,如测距仪、红外对抗和定向能产品研究等。单边主义、贸易战等不安定因素长期存在,各国的安防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尤其是以激光器为核心的高科技安防产品将保持高速增长。StrategiesUnlimited的统计显示,2021年全球激光器在科研与特殊领域的规模达29亿美元,2017-2021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3%。

现代无人机能够在多种恶劣战场环境中长航时执行高空目标侦察和信号探测、远程精确打击、实时毁伤评估、空中电子对抗等复杂任务,已成为信息时代战场上一种集“侦、打、评、扰”于一体的高端系统。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作战效能的显著提升,无人机已成为未来战争中最为重要的作战平台之一。商业无人机被不法分子甚至恐怖分子用于非法侵入限制区域,进行偷拍、炸弹袭击、投递放射性元素、非法贩运等严重威胁空中安全、重要设施安全的活动中。在军事方面,无人作战系统已成为空袭作战不可替代的新发展方向,对军事行动产生重大影响。无人机“黑飞”带来重大的安全威胁,推动反无人机市场急剧增长,据PolarisMarketResearch预测,2021年全球反无人机市场规模8.43亿美元,预计在以2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2029年达57亿美元。特殊领域、商业、政府分别占据反无人机市场应用的58%、25%和13%。

直接摧毁类系统占无人机反制系统超九成,其中激光系列产品为最优选择。由于小型无人机出没环境的特殊性,再加上激光反制系统有着无附带损伤、打击成本低、响应速度快等优点,使其成为反无人机为代表的“低慢小”的低空目标的最佳选择之一。

2、超导感应节能设备行业

高温超导技术被誉为21世纪最具潜力的高新技术,可以实现零电阻的电流传输,从而在极低功耗下产生极强的稳恒磁场,我国陆续发布《“十四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等文件,将高温超导技术列为重点支持的前沿技术,同时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目标,要求积极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高温超导感应加热器适应我国高新技术发展、绿色发展战略需求,对传统产业实施全局性技术升级及绿色化改造,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是推动金属加工行业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高温超导感应节能设备目前主要应用于与挤压机、锻压机配套的非磁金属加热等应用领域。

相较于传统感应加热设备,高温超导设备具备节能减耗、加热均匀、升温迅速、温控精准等优点,设备替换空间近千亿元。此外,高温超导技术还可应用于金属熔炼及半导体熔融、晶硅生长炉、超导磁储能、超导可控核聚变、超导磁选矿、超导污水处理等需要大口径强磁场领域,每一个应用场景的市场规模都不逊于高温超导感应加热。以晶硅生长炉、金属熔炼及半导体熔融以及可控核聚变为例,国内直拉单晶硅设备已达数十万台,其中8英寸-12英寸的设备需求数量每年有数万台;金属熔炼及半导体熔融市场每五年周期性更换50-60%,有望实现每年200-300亿元的市场替换规模。随着可控核聚变高速推进发展周期的到来,该产业建设也逐渐实现市场化,尤其是超导磁体作为托卡马克装置的关键组成部分,在一座造价高达几十亿的托卡马克装置中,超导磁体部分占据着几乎一半的成本,市场空间较大,未来,可控核聚变实现商用,将对超导磁体产生更多需求。

3、智能控制器行业

智能控制器是电子设备的“中枢控制核心”,是在仪器、设备、装置、系统中为完成特定用途而设计的计算机控制单元。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电动工具、智能建筑及家居领域。智能控制器下游产品具有多样化和专业性较强等特点,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智能控制器作为智能物联、智慧发展的必备器件,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鼓励行业的发展,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终端产品迭代升级,未来将更加智能化、集成化和人性化,智能控制器行业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6-2021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由1.29万亿美元增长至

1.72万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9%;同期我国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从1.36万亿元增长至2.71万亿元,CAGR约为14.7%。在政策红利释放、技术更新迭代及应用领域持续拓展与渗透的影响下,预计2024年我国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将达到3.8万亿元,CAGR为12%。

4、背光源行业

受益于政府“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规划的政策支持,国内背光显示行业在此期间飞速发展。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家电显示器、工控设备显示器等诸多领域,受益于液晶电视、电脑、手机等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LCD产业蓬勃向前发展,全球LCD面板需求保持增长,根据DIGITIMESResearch,2021年中国大陆LCD面板产能已超过全球产值的50%,到2023年,中国大陆的LCD产能占比将会超过70%,下游面板厂的产能扩张将提升背光模组的需求。

5、光电通信及智能装备线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器材,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可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装备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

国家电网年度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电网计划投资将达5,012亿元,为国家电网年度电网投资计划首次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8.84%。“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南网共计划投入近3万亿元,相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分别增加50%、14.3%,电网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动对电线电缆的需求。从行业产量来看,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统计,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产量约为5,480万千米,同比增长4.5%;从行业销售情况来看,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产品销售收入为11,154亿元,同比上涨3.6%。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2020-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6.09%,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总体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

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系列及传统LED芯片产品、智能控制系列产品、背光源及应用产品,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中,激光系列及传统LED芯片产品主要为特殊领域高功率高亮度泵浦源器件、激光器集成产品、发光芯片、特种红外不可见光芯片以及激光反制无人机产品等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特殊领域及遥控、指示灯等领域;

智能控制及应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控制、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和工业控制等领域;

背光源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工控、车载、电脑等背光源显示领域;

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产品及相关设备、计算机网络、军用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7,012,396,443.486,501,579,329.417.866,292,313,79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72,886,963.523,344,935,670.339.802,886,137,987.68
营业收入3,313,710,218.543,585,863,685.27-7.593,826,689,28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430,473.35231,717,914.0215.41270,128,44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0,930,319.95173,422,478.4433.16213,507,706.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187,607,390.63195,579,206.22-4.08498,430,843.7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67.59增加0.07个百分点9.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00.5215.380.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00.5215.380.6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212,704,941.44992,280,643.07771,991,459.14336,733,17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91,245.41116,165,676.4988,841,012.09-367,46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6,023,523.42106,775,038.5679,599,447.13-11,467,689.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569,364.42404,677,822.37-178,159,746.74171,658,679.4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3,55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9,6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974,00094,736,09220.810质押75,137,689境内非国有法人
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4,499,9858,860,1001.9500国有
公司法人
陈路2,190,0007,720,0001.7000境内自然人
王建春-9,0007,180,3731.5800境内自然人
褚凤绮4,390,0006,600,0001.4500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189,1415,854,2441.2900其他
郭幼全355,1005,677,1421.2500境内自然人
林纳新4,719,9004,720,1001.0400境内自然人
曾智斌04,238,8000.931,600,000质押210,000境内自然人
李中煜04,010,3000.881,520,000质押1,140,0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860,100股,占比1.95%,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合作设立的资管产品“中航证券-吉安鑫石阳实业有限公司-中航证券兴航3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500,000股,占比0.55%,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360,100股,总占比2.50%。2、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