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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监事会出席情况
2022年1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增加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2022年2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批准报出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3月1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2022年5月3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修订<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监事会出席情况
案)>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2022年11月1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2年12月12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

(二)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1、列席公司重要会议,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022年,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例会,了解与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工作的决策以及实施的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同时在监事会内部逐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董事会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从整体上增强对公司依法经营的认知、把握和监督,使监督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2、加强内部管控,注重专项效果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经营和内部管控工作也日益加强。监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做到了重要事项跟进、重要决策参与。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资产收购和出售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办公及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监事会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和执行力度、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适合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八)公司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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