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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I

目 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 6

四、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1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6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9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1

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2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 23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5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30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33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办公室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

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三、召集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第二项 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 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第四项 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第五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第六项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七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第八项 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九项 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第十项 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第十一项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第十二项 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第十三项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第十四项 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第十五项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11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2名,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六、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由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九、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程序、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时间审议事项
1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2-4-20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2-4-27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2-7-12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2-8-29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购置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2-10-27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2-11-23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制度建设较为健全并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定期的审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行稳健。公司在报告期内编制的财务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与关联方杭州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监事会确认了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及2022年度预计发生金额,同时,审查了交易方的相关信息及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等。经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的额度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披露信息均依法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告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进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漏内幕信息的情形。

(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

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相关权益分派事项于2022年6月22日执行完毕。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我们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依法依规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关注新政策、新规定的颁布并及时学习,加强对法律、财务、金融等方面知识的汲取,不断提升专业素质、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积极认真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行使董事会各项职权,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全球经济疲软、地缘政治风险频发的国内外环境,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计划,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稳外贸、拓内销、强创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业绩稳步增长,公司发展持续向好。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811,203.57万元;利润总额 23,599.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28.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514,458.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16,58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50%。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2.4.20三届三次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13.《关于<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14.《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13.《关于<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14.《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7.《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8.《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4.27三届四次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4.《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32022.7.12三届五次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42022.8.29三届六次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购置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10.27三届七次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2.11.23三届八次1.《关于终止<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2.5.182021年年度股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东大会

东大会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议案》。
22022.12.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趋势、目前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及募投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了研究探讨;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各阶段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并仔细审查了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特点和实际履职情况,对其薪酬情况进行了考核认定,并监督审查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召开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董

事、高管薪酬标准等事项进行了高度关注和全面监督,切实有效为促进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坚决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公告共计45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1份。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的情况,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关工作,通过公司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上交所E互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回答投资者日常提问、召开股东大会等方式,便利股东权利行使,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在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问询回复率为100%。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变化,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将客观科学研判内外部经营环境形势,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继续督促管理层恪尽职守,落实各项经营计划,加快推进新项目建设,实现新的业绩增长点,助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力度,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自身建设,提升合规治企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三)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形成良性互动,提升企业价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达新材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及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2 年2021 年增减率%
营业收入811,203.57850,602.66-4.63
营业成本762,209.80795,172.00-4.15
毛 利 率6.04%6.52%减少0.48个百分点
销售费用1,655.311,448.3914.29
管理费用5,149.566,929.01-25.68
财务费用-10,198.161,130.68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172.3240.35327.06
利润总额23,599.2317,182.8637.34
净 利 润20,228.2614,788.9436.78

变动较大经济指标的原因分析如下:

1.财务费用的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出口收汇人民币持续贬值汇兑收益7,314.58万元和暂时闲置资金理财收益3,643.09万元所致。

2.营业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2 年核销了无需支付款项所致。

3.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汇兑收益及理财收益增加使财务费用下降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指 标单 位2022 年2021 年增减率%
营业利润率%2.922.03增加0.89个百分点
总资产报酬率%5.776.1减少0.33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9.687.43增加2.25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57.937.46增加20.44个百分点
流动比率-1.542.26-0.72
速动比率-1.241.29-0.05
应收账款周转率84.06109.47-25.41
存货周转率7.438.08-0.65

变动较大财务指标的原因分析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务费用的下降使得净利润增长所致。

2.资产负债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司货款结算增加了票据支付的比例,使得流动负债同比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期初的应收款余额较低所致,2022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有所下降。

三、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指 标2022 年2021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93.4723,145.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68.22627.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24.28-10,336.2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14.58-740.7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293.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2022年公司票据支付结算增长,减少了现金支出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8.22万元,主要是公司2022年度购置了土地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4.28万元,主要是公司2022年分派了现金股利5,114.2万元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22年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14.58万元,主要是2022年度人民币汇率持续贬值,外币结汇及外币资金账户和预收款账户期末调汇形成。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完成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媒体上披露,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2,282,554.41元,按照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9,604.77元,母公司历年累计滚存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882,152,008.45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已超过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 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

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邵明祥董事长现任267.69
邵明霞董事、总经理现任243.69
邵关根董事现任232.96
季绍敏董事、副总经理现任96.20
徐何生独立董事现任7.00
黄曼行独立董事现任7.00
陈晨独立董事现任7.00
钱军良监事会主席现任-
姜震宇监事现任24.97
董洁宇监事现任13.07
蒋玉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31.32
陈光连副总经理现任108.97
朱玉田副总经理现任71.41
孙灿平财务负责人现任39.68
合计--1,150.96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拟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年度薪酬/津贴税前金额(万元)备注
邵明祥董事长260.00领取董事长薪酬

邵明霞

邵明霞董事、总经理240.00领取总经理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董事薪酬
邵关根董事230.00领取董事薪酬
季绍敏董事、副总经理36.00+绩效工资领取副总经理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董事薪酬
徐何生独立董事7.00独立董事津贴
黄曼行独立董事7.00独立董事津贴
陈晨独立董事7.00独立董事津贴
钱军良监事会主席0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姜震宇监事27领取岗位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监事薪酬
董洁宇监事15领取岗位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向其支付监事薪酬
蒋玉兰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35.00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陈光连副总经理36.00+绩效工资领取副总经理薪酬
朱玉田副总经理36.00+绩效工资领取副总经理薪酬
孙灿平财务负责人40.00领取财务负责人薪酬

以上具体薪酬(津贴)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等上下浮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并综合分析以下因素:

1、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注重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业绩、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在确定利润分配政策时,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全面考虑各种资本金扩充渠道的资金来源数量和成本高低,使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三、未来三年利润分配政策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决策程序与实施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若公司监事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存在异议,可在董事会上提出质询或建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息红利的派发事项。出现派发延误的,公司董事会应就延误原因作出说明并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调整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求,或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应制定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说明该等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因,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就利润分配政策的变化及新的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是否符合公司利益等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履行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社会公众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3、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正数,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在实际分红中具体所处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6、对违规占用资金股东的分红限制

如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应当扣减分配给该股东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程序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订,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规划。调整后的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五、未来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未来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5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在确保足额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本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本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并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重新审议。

议案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需通过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需对此发表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股东大会需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议案十一: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 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业务开展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远期结售汇交易原理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和汇率,到期日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协议的约定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从而做到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业务规模

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背景及可行性

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与银行约定远期结汇日的即期市场汇率,使公司承担一定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需有正常的

业务背景。

2、公司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条款,严格执行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应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违约风险。

6、财务部作为远期结售汇的执行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现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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