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关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7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7,16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6,243.1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5日出具了XYZH/2021CDAA9005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极米科技、宜宾极米 | 81,573.33 | 81,573.33 |
2 | 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极米科技、宜宾极米 | 19,595.64 | 19,595.64 |
3 | 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极米科技、宜宾极米 | 4,837.37 | 4,837.3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极米科技 | 14,000.00 | 14,000.00 |
合计 | 120,006.34 | 120,006.34 |
注:宜宾极米指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
三、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就募投项目智能投影与激光电视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光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关的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仅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