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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光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麻艳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麻艳鸿)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表决 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1101100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事项独立意见
2022.1.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更换2021年审计机构同意
2022.3.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2022.4.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意
2、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4、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事项
6、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2022.5.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2022.7.2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同意
2022.8.25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8.2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2.9.2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同意
关于更换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2022.10.26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12.29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面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财务信息、关联交易情况等,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评价。在任期期间,本人切实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麻艳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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