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情形,未按照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核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情形尚未消除。建议公司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限 | 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逾期情况 |
1 | 江苏其厚智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3000 | 2050 | 无 |
2 | 湖北索瑞电气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7000 | 3500 | 无 |
3 | 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0 | 0 | 无 |
4 | 南京智友尚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0 | 0 | 无 |
5 | 南京云商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0 | 0 | 无 |
合计 | - | - | 10000 | 5550 | - |
除此之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类型 | 担保 期限 | 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逾期情况 |
1 | 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连带责任保证 | 南京领航光一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续期内 | 29,386 | 29,386 | 无 |
合计 | - | - | 29,386 | 29,386 | -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4,93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04%,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关于2023年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索瑞电气、苏源光一、光一德能、智友尚云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调整是基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主旨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费用跨期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部分内控制度未及时完善的内部控制缺陷,建议公司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披露的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本年度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薪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麻艳鸿、陈硕雨、林隆华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