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7 公司简称:近岸蛋白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受行业周期影响和客观因素影响,公司诊断抗体、mRNA 原料酶及试剂等业务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mRNA疫苗行业逐步发展,mRNA疫苗企业开拓的多种mRNA疫苗药物管线大多处于临床前或者早期临床研究阶段,其研发进展以及商业化进程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公司相关业务,mRNA 原料酶及试剂业务收入仍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代表性产品mRNA原料酶及诊断抗体等重组蛋白产品系疫苗、药物及体外诊断试剂的核心原材料。公司的下游客户进入临床审批后,相关监管法规不支持随意更换原料供应商,且更换原有供应商的质量审计成本、时间成本较高,公司作为原有原料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粘性较强 。如公司无法在新客户的产品研发阶段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可能会被挤占份额,失去领先地位,因此公司在mRNA原料酶及诊断抗体等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拓展风险。
随着国内生命科学研究的快速发展,重组蛋白和相关技术服务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发展空间广阔,可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将可能日趋激烈。目前,重组蛋白行业在市场资本注入的推动下,新进入者在产品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硬件设置配制等方面均对发行人形成竞争压力,若公司不能正确判断和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研发投入,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发行人在面对新进入者的竞争关系中是否能保持竞争优势存在不确定性。
随着未来科技前沿动态变化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将可能导致更多产品滞销或失效,存货发生跌价、或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风险提高,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新荣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17.5439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87,719.5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8.8%。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9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经审计)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指 | ||
指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近岸蛋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ovoprotein Scientific 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ovoprotei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朱化星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3层,4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9年9月7日公司设立时,注册地址及住所为吴江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综合楼,2021年6月24日公司住所及注册地址变更至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3层,4层。 自2021年6月24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化。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3层,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299 |
公司网址 | www.novoprotein.com.cn |
电子信箱 | IR@novoprotein.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笃强 | 张网罗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4层 | 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号楼 |
电话 | 0512-63919116 | 021-50798028 |
传真 | 0512-63917398-805 | 021-50798028-8088 |
电子信箱 | IR@novoprotein.com.cn | IR@novoprotein.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 科创板 | 近岸蛋白 | 688137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胡新荣、李伟、黎安琪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璐、黄立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64,553,718.00 | 341,895,855.16 | -22.62% | 179,841,04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39.32% | 83,046,320.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7,596,888.20 | 148,869,293.75 | -47.88% | 85,359,489.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6,641.67 | 70,966,537.47 | -95.24% | 97,561,585.7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99,386,246.43 | 359,772,635.07 | 511.33% | 103,099,502.17 |
总资产 | 2,338,298,078.50 | 513,102,737.31 | 355.72% | 171,934,394.6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3.73 | -57%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3.73 | -57%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6 | 3.73 | -6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1 | 74.94 | 减少86个百分点 | 223.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9 | 74.87 | 减少88个百分点 | 229.5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5.54 | 9.97 | 增加56个百分点 | 8.3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7,842,857.29 | 78,494,682.3 | 46,292,353. | 51,923,824.83 |
5 | 5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897,088.36 | 31,405,202.50 | 18,802,760.66 | 311,682.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9,937,345.34 | 29,263,715.58 | 17,438,667.48 | -9,042,840.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20,963.80 | 4,114,032.74 | -1,236,672.10 | -6,521,682.7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524.90 | -116,642.28 | -38,264.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207,980.73 | 1,310,482.39 | 1,065,157.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419.8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9,577.43 | 659,852.16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 4,157,653.41 | 851,419.30 | 254,839.78 |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25,559.39 | -567,835.60 | 11,285.36 | |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 -1,210,185.44 | -978,755.16 | -4,069,142.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68,518.25 | 371,923.35 | 200,316.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819,846.16 | 136,322.73 | -2,313,168.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十、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6,852,975.35 | 966,852,975.35 | 4,157,653.41 | |
合计 | 966,852,975.35 | 966,852,975.35 | 4,157,653.41 |
十二、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和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秉承“专注底层创新,赋能生物医药行业”的理念,专注于重组蛋白质开发与重组蛋白应用解决方案,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稳定、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以蛋白质工具和技术的创新助力全球生物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与产品创新升级。公司在蛋白质研发技术、抗体开发及酶的分子进化技术以及在诊断、疫苗、药物等蛋白质应用领域的综合技术平台,实现从蛋白质原料到应用技术开发的全产业链的创新支持。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靶点及因子类蛋白、重组抗体、酶及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6,455.37万元,同比下降22.62%,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041.67 万元,同比,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7,759.69万元,同比下降47.88%。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新获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具体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成功登陆科创板,发展迈入新征程
2022年9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股份17,543,860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产业化建设以及营销网络建设等方面。
成功登录科创板,意味着公司迈入一个新的征程,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技术升级,持续探索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加大品牌推广,提升市场营销与服务能力,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助力公司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二)坚持研发创新,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
2022年公司新增研发人员xxx人,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2022年新增产品
(三)加强市场推广,提升品牌认知度
加强品牌建设与产品管理,多渠道营销和数字化营销成效初显。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销售人员30人,进一步加强了客户覆盖,从不同客户应用需求强化业务人员与用户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品牌建设和细分产品线管理,以多渠道营销和数字化营销为两翼,全面推广公司品牌、技术和产品。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制定了品牌建设、多产品线管理的整体战略目标,并通过多渠道营销和数字化营销的方式落地执行。
品牌建设方面,升级和统一了公司在线上线下所有渠道对外输出的整体VI;重新搭建了客户友好的中英文网站,提高了客户体验;自建云论坛,与行业上下游优秀企业、客户、KOL广泛合作,传播行业知识,积累私域流量;建立了内容和视频自媒体,与数十家第三方媒体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持续运营优质内容;积极申报各类行业奖项与质量管理体系、资质、商标等品牌资产,提升品牌价值;客服客观因素影响,坚持研发生产,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2022年度,公司主导/参与了国内外数十场会议、展会、线上论坛,与mRNA疫苗药物、体外诊断、抗体药、基因和细胞治疗、类器官、基础科研等应用领域客户深入互动和交流。在多产品线管理方面,公司团队一方面持续关注前瞻性研究,另一方面注重以多种方式洞悉客户痛点,深
挖需求,反馈研发,快速响应市场需求。通过贯彻多渠道营销和数字化营销,打通线上线下,增加了与目标群体的互动质量和互动频次,并提升关联销售转化率。在夯实核心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兴细分市场,积累了大批种子客户,促进了非常规业务持续健康增长。
(四)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拓展多领域、多学科的研发技术团队,包括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酶学、生物信息学、结构生物学、合成生物等。公司重视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对有潜力的专业型和技术型人才进行内部重点培养。公司搭建了近岸学院线上学习平台,打破线下学习的限制,为员工提供多维度的学习途径。公司建立了管培生培养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交叉学习的方式为公司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丰富多元化人才梯队建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人数达到675人,同比增长32.47%,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共15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2.86%。公司拥有一支235人的专业研发团队,为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提供保障。
(五)加强内部控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深化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采购等各项业务流程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升公司整体管理和运营水平,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构成
1、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重组蛋白应用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靶点及因子类蛋白、重组抗体、酶及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公司作为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的上游供应商,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稳定、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助力全球生物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技术与产品创新升级。
公司提供的产品与服务可应用于生物药、生命科学基础研究、体外诊断、mRNA 疫苗药物等诸多领域。基于长期的实践经验及技术开发积累,公司综合了 23 项核心技术搭建了公司技术平台。公司打破传统蛋白设计理念,实现定向进化蛋白质性能,根据客户需求研发生产出高性能抗体及符合药企质量体系生产要求的酶及试剂。同时,公司建立了规模化生产平台,突破了相关产品从实验室到大规模生产的瓶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推出了 3000 余种靶点及因子类蛋白产品、70余种重组抗体产品,500 余种酶及试剂产品。
公司深耕重组蛋白行业十余年,为包括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在内的数千家企业与科研机构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凭借公司在业界树立的良好口碑,公司与罗氏、恒瑞医药、沃森生物、艾博生物、雅培、万孚生物、明德生物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助力全球生物医药企业和体外诊断企业的研发和生产。同时,公司高度关注行业前沿研究,为广大科研单位提供产品与技术支持,帮助生命科学研究顺利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国家积极“推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视核心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化,致力于解决基础生物原料在生物医药行业的供应问题。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均通过公司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生产,主要代表性产品市场认可度高,具备技术先进性。具体分类如下:
(1)靶点及因子类蛋白
靶点及因子类蛋白系利用基因重组、细胞工程、蛋白纯化等技术,通过基因重组表达生产获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靶点及因子类蛋白合计3048种,同比增加2%。按照应用领域分类,靶
点及因子类蛋白分为诊断抗原、靶点蛋白及细胞因子。其中,诊断抗原442种,同比增加8%,靶点蛋白2,222种,同比增加1%,细胞因子384种,同比增加1%。公司通过Legotein ?蛋白工程平台、计算机辅助蛋白表达设计(CAPE)平台、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等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生产的靶点及因子类蛋白具备产量高、活性好、纯度高、批间一致性好、生产过程稳定可控等诸多优势,市场认可度高。
公司靶点及因子类蛋白产品具体分类如下:
靶点及因子类蛋白分类 | 产品描述 | 应用场景 |
诊断抗原 | 诊断抗原是与疾病相关的特殊蛋白,在疾病的诊断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相对于天然提取的抗原,重组诊断抗原具有活性高,纯度高,均一性好,质量及批间差可控等优点 | 作为检测的核心原料,应用于在体外诊断领域,如:流行病快速检测筛查、自身免疫疾病诊断、癌症筛查、动物疾病诊断等。 |
靶点蛋白 | 靶点蛋白是在疾病等生理进程中,被药物分子识别并产生干预效果的靶标蛋白。公司产品包括多次跨膜蛋白、稳定多聚体蛋白、融合蛋白等,涵盖多种属、多标签、生物素化以及特定位点突变体蛋白,应用于动物免疫、抗体药物筛选评估、质量放行等药物研发环节 | 应用于病毒学、生物药领域药物研发,如抗肿瘤免疫治疗药物研发、自身免疫疾病药物研发、以及病毒针对性药物开发等。 |
细胞因子 | 细胞因子是具有调节免疫应答、细胞生长和分化、组织损伤和修复等生命活动的蛋白,包括生长因子、干扰素、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等,是细胞培养的核心添加物。可用于类器官/细胞培养、疾病建模、细胞治疗及其他细胞学研究领域 | 应用于干细胞、成纤维细胞等多种细胞培养 ;作为类器官培养关键添加物应用于类器官培养;在细胞治疗领域,是CAR-T等细胞治疗药物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原料。 |
(2)重组抗体
重组抗体是通过抗体发现、基因重组、细胞工程、抗体纯化等技术,将编码抗体的基因序列组装到表达载体中,并通过宿主细胞表达生产获取的抗体。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组抗体合计76种,同比增加20%。按照应用领域分类,重组抗体分为诊断抗体及其他抗体,其中诊断抗体64种,同比增加25%。公司通过抗体开发平台、稳定细胞株构建与工艺开发技术、质量分析与控制技术等技术及技术平台自主研发生产的重组单克隆抗体具备序列明确、特异性强、种子稳定性好、批次差异小等优点。
公司重组抗体产品具体分类如下:
重组抗体分类 | 产品描述 | 应用场景 |
诊断抗体 | 诊断抗体是指可以与诊断抗原特异性结合的抗体,可以精确、快速地检测 目的抗原。应用于传染病、自免、炎症、过敏原、心肌、肿瘤、血脂、生殖等相关疾病体外诊断试剂盒的开发和生产。 | 作为检测检测核心原料,应用于体外诊断领域的抗原检测、炎症检测、细胞治疗后的细胞因子风暴检测等。 公司的新冠S蛋白中和抗体作为标准物质,被中国国家计量院采购申报为新冠病毒中和抗体标准物质原料。 |
其他抗体 | 其他抗体主要包括可特异性识别细胞表面抗原的抗体, 可激活免疫细胞, 应用于细胞治疗领域。细胞治疗需要抗体在GMP环境下生产,生产可追 溯,无动物源性,无氨苄抗生素。 | 应用于细胞治疗领域,结合T细胞表面抗原,激活T细胞。是CAR-T等细胞治疗药物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原料。 |
(3)酶及试剂
①酶及试剂的基本概述
酶是具有特定催化活性的蛋白质,公司利用Legotein ?蛋白工程平台和蛋白分子进化平台,基于计算机系统辅助模拟结构分析,对酶的功能域进行拆分、重组或进化,再通过已有的蛋白质表达生产平台,开发出具有高活性、高稳定性等特点的优质酶,酶加上辅助成分即构成试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酶及试剂合计591种,同比增长9%。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公司酶及试剂分为mRNA原料酶及试剂、其他药物用酶及试剂、生命科学研究用酶及试剂及分子诊断酶及试剂。其中, mRNA原料酶及试剂43种,同比增长100%,其他药物用酶及试剂3种,同比无增长,生命科学研究用酶及试剂429种,同比增长3%,分子诊断酶及试剂116种,同比增加15%。公司酶及试剂产品具体分类如下:
酶及试剂分类 | 产品描述 | 应用场景 |
mRNA原料酶及试剂 | mRNA原料酶及试剂 是mRNA疫苗或药物 研发及生产中使用的 原料酶及相关辅助试 剂 | 应用于mRNA疫苗或药物生产过程及mRNA修饰等。参见本节之“一、发行人主营 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 况”之“(一)主营业务及 构成”之“1、公司主营业务 概况”之“(3)酶及试剂” 之“②酶及试剂代表产品一 mRNA原料酶”之“D.公司 mRNA原料酶产品结构丰 富” |
其他药物用酶及试剂 | 其他药物用酶及试剂是抗体药、蛋白药、腺病毒疫苗、基因与细胞治疗等其他药物研发及生产中使用的酶及试剂。要求生物活性高,按GMP规范生产以降低风险,供应稳定、质量稳定可靠等其他药物用酶及试剂 | 应用于疫苗、蛋白药物生产领域,在生产过程中去除宿主核酸残留、特定蛋白片段等。 |
生命科学研究用酶及
试剂生命科学研究用酶及试剂包括PCR/qPCR、反转录、分子克隆、基因编辑、NGS等分子生物学研究所需的酶及试剂
作为PCR的核心试剂,应用于分子生物学研究、表观遗传等领域。 其中代表性产品CUT&Tag试剂的核心酶ChiTag?拥有两个完全独立的功能域,以此为基础实现了全新的DNA-蛋白质互作研究技术,可代替此领域金标准C hIP-seq。 | ||
分子诊断酶及试剂 | 分子诊断酶及试剂是 体外诊断领域,核酸 检测使用的酶及试 剂,包括PCR法和新 兴的等温,快速基因 检测方法等 | 应用于体外诊断领域,定量检测、筛查等。 |
②酶及试剂代表产品—mRNA 原料酶
A.mRNA疫苗药物行业发展迅速根据 Frost&Sullivan 数据,mRNA最早是在 1961 年被发现,由于其稳定性较低,mRNA 药物发展较为缓慢。近年来随着 mRNA体外合成与递送技术的不断成熟,mRNA 的稳定性和翻译效率大幅提高,mRNA应用得以快速发展。mRNA作为一种极具潜力的药物技术平台得到广泛应用,包括传染病预防、肿瘤免疫治疗、蛋白替代疗法等。目前国际领先的 mRNA疫苗企业 Moderna、BioNTech已有mRNA疫苗上市。
近年来,国内 mRNA 疫苗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以沃森生物、艾博生物、丽凡达生物等医药企业为代表的国产厂商开始重点布局 mRNA 疫苗药物领域。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mRNA 疫苗药物行业在国内蓬勃发展。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君实生物(SH.688180)、康泰生物(SZ.300601 )、恒瑞医药(SH.600276)、康希诺(SH.688185)、康华生物(SZ.300841)等诸多国内上市公司均通过自主/合作研发的方式进行 mRNA 疫苗药物及相关产业链布局,覆盖领域包含了新型冠状病毒、带状疱疹、狂犬病、流感、结核、肿瘤等多个领域的疫苗及药物。其中,沃森生物/艾博生物 mRNA疫苗ARCoV于2022年9月获印度尼西亚EUA。石药集团mRNA疫苗于2023年3月获中国EUA。相关产业在资本注入下蓬勃发展。
B.国家政策支持推动了mRNA疫苗药物生产关键原料产业化
2020年全球疫苗行业全面发展,mRNA疫苗以其研发周期短、生产速度快、无基因组整合风险等优势,迅速得到行业的重视和认可。国家发布《“十四五”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纲要》,将继续加快推进疫苗研发领域的发展。2021年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先进制造技术创新工程要求重点发展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催化剂(酶)筛选与制备等先进技术等。
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专栏3疫苗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程”明确提出“支持建设新型病毒载体疫苗、脱氧核糖核酸(DNA)疫苗、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疫苗新佐剂和新型递送系统等技术平台,推动相关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疫苗供应链保障水平。支持疫苗企业和重要原辅料、耗材、生产设备、包装材料企业协作,提高各类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规划》的提出将进一步推动mRNA疫苗及原料产业的发展。
C.公司重点布局mRNA原料酶行业
近岸蛋白在国内 mRNA 原料酶供应链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已经具备mRNA 原料酶规模化生产能力。根据 Frost&Sullivan 数据,公司在国内 mRNA原料酶及试剂市场国内厂家排名第一,2021 年度已经占据国内市场 39.80%的市场份额。
公司于 2013 年开始布局 mRNA 原料酶的发展,并于2020年正式实现 mRNA原料酶的规模化生产。公司在该领域的客户覆盖范围广泛,截至报告期末,向沃森生物、艾博生物、丽凡达生物等超一百家疫苗药物生产客户 mRNA 原料酶及试剂。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与沃森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于 2022年2月16日与丽凡达生物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与石药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确保相关企业未来 mRNA 研发及生产所需原料的质量需求和供货需求。2022年
9月,沃森生物mRNA疫苗在印尼获批紧急使用授权上市。2023年3月22日,石药集团mRNA疫苗在中国获批紧急使用授权上市。同时,公司向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课题研究组提供相关产品,推动 mRNA 疫苗药物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发展。D.公司 mRNA 原料酶产品结构丰富公司基于成熟的蛋白设计、表达、制备、质控体系和前沿的研发部署,提前布局研发了 mRNA原料酶,为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符合 GMP 规范要求的原料酶。mRNA 原料酶的产品如下:
主要产品 | 产品介绍 | 应用场景 |
Bsa I限制性内切 酶 | BsaI是IIS型限制性内切酶,可识别特定位点并对DNA双链进行酶切,产生5'末端突出的粘性末端,识别位点为...5'-GGTCTC(N1)/(N5)-3'...该类内切酶与常规II型限制性内切酶相比,其优势在于可产生无多余序列的转录模板,使转录产物序列全部为既定序列 | 该产品系mRNA生产的关键原 料,用于mRNA大规模生产。 Bsa I限制性内切酶通过对质粒进行酶切,获得线性化质粒模 板 |
BspQI Xba I | ||
RNase R | ||
T7 RNA聚合酶 | T7 RNA聚合酶是一种依赖DNA的RNA 聚合酶。该酶以含T7启动子的DNA作为 模板,合成RNA。作为生物大分子, mRNA可采取体外转录的方法大规模合成。而T7启动子是目前转录效率最高的一类启动子,因此采用T7RNA聚合酶 进行体外转录可获得更多的合成产物, mRNA合成效率高。公司经过分子进化平台重组表达的T7 RNA聚合酶在20ul转录体系中可得到近200ugRNA,纯度达 至到90%以上。 | 该产品系mRNA合成生产关键原料。T7RNA聚合酶用于在体外大规模合成mRNA,合成的mRNA产量高,准确性与mRNA完整性好,是mRNA生产用关键酶原料 |
牛痘病毒加帽酶、mRNA Cap 2'-O-甲基转移酶 | 使用牛痘病毒加帽酶与mRNA Cap 2'-O- 甲基转移酶可在mRNA的5'末端加上帽结构,称为酶法加帽。此方法在mRNA 的5'末端引入的帽结构与真核生物体内天然帽结构保持一致 | 在合成mRNA后,使用该产品对mRNA进行加帽修饰,使mRNA的5'端获得Cap0结构,进一步使用mRNA Cap2'-O-甲基转移酶将Cap0转化为Capl。准确性与mRNA完整性好,是mRNA生产用关键酶原料 |
Poly(A)聚合酶(加尾酶) | Poly (A)聚合酶不依赖模板的存在,可以催化在RNA的3,末端加多聚A尾。Poly (A)聚合酶具有很高的加尾效率,可以在RNA的3,末端加入20?200个A碱基。其优势是简便 | 在mRNA合成后,Poly (A) 聚合酶引入Poly (A)尾可增强mRNA的稳定性,提高mRNA翻译效率,增加mRNA 在细胞内翻译为蛋白质的产 |
易行,弥补了在载体构建阶段通过化学合成方式引入Poly (A)困难及长度受限的不足 | 量,是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关键原料 | |
DNasel | DNasel是一种脱氧核糖核酸内切酶,可将单链或双链DNA同等程度进行随机分解,生成具有5'-P末端寡核苷酸。mRNA的生产需要DNA作为模板进行体外转录,转录完成后这些模板需要从产物中去除。DNase I可有效去除mRNA合成体系中的DNA模板,而不影响目标mRNA | 该产品系mRNA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原料。DNA作为模板合成mRNA后,DNase I去除产物中的DNA模板 |
RNA酶抑制剂 | RNA酶抑制剂能与RNase形成1:1复合体,从而抑制其活性。mRNA生产过程中,RNA酶的污染会导致RNA产物的降解。公司生产的RNA酶抑制剂可以特异性抑制RNase A, B和C三类常见RNA酶活性,可耐受65℃热处理,良好匹配mRNA疫苗生产中下游工艺条件,有效保护RNA不被降解 | 该产品系mRNA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原料。在mRNA大规模生产中,RNA酶抑制剂保护mRNA不被RNase降解 |
无机焦磷酸酶 | 无机焦磷酸酶可催化无机焦磷酸盐水解生成正磷酸盐,避免无机焦磷酸盐对反应体系中正反应的抑制。体外转录生产mRNA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无机焦磷酸盐,进而抑制mRNA合成。无机焦磷酸酶可对其进行水解,促进反应平衡向产物生成端移动,从而增加mRNA产量 | 该产品系mRNA合成中使用的关键生产原料。在mRNA大规模生产中,用于水解无机焦磷酸盐,提高mRNA产量 |
(4)CRO服务
公司CRO服务业务主要分为定制化技术服务和技术包转让,主要为生物领域相关科研院所、药企及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研究用重组蛋白、抗体及mRNA等相关定制化服务,同时也可提供重组蛋白质大规模生产工艺开发及技术转移服务。公司为解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依托先进的技术平台及丰富的蛋白/抗体设计和表达经验,为生物制药、诊断、疫苗行业客户提供全面的CRO服务。
①定制化技术服务
公司对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和技术方案,并交付相应的实验成果。公司提供的定制化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主要用途 |
重组蛋白/抗体表达服务 | 高通量重组蛋白/抗体表达纯化 | 根据客户需求,对客户指定的蛋白或抗体进行重组表达,提供检测报告并交付符合客户要求的重组蛋白或抗体 | 用于支持生物制药开发、诊断领域抗原研究及基础生命科学研究 |
重组蛋白质大规模生产工艺 技术开发服务 | 基于多表达系统的重组蛋白质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开发 | 根据客户需求,基于公司对蛋白的分析,利用多表达系统筛选出可用于大规模生产的工艺技术,建立全套质量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 | 可应用于支持疫苗、蛋白药物,抗体药物等需要大规模生产的领域 |
疫苗相关技术服务 | 重组亚单位疫苗候选分子、类病 毒粒子 (VLP)、 mRNA设计与开发技术服务 | 根据客户需求,基于公司对疫苗类别的分析,利用不同的体外合成技术对重组亚单位蛋白、类病毒粒子(VLP)和 mRNA进行研发和制备,交付符合要求的候选分子,便于客 户的进一步验证筛选 | 用于重组亚单位、类病毒粒子(VLP)和mRNA等新兴疫苗领域的开发和研究 |
②技术包转让
公司基于已有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和研发成果,将某项专利技术和研发成果进行转让,依据不同交付内容和转让范畴,按照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确认收入。公司的技术包转让服务主要包括抗体分子序列专利转让、蛋白工艺转让、疫苗候选分子转让等蛋白质研发技术及内容的转让。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专门销售部、市场部及商务部门负责公司的销售业务。同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包括了《CRM管理制度》《样品/测试装跟进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客户反馈控制程序》及《退换货控制程序》等,对合同签订、结算方式、信用政策、退换货政策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该等销售模式的主要特点及具体差异如下:
项目 | 直销模式 | 经销模式 | |
针对主体 | 采购量大或者行业标杆客户 | 采购量小、较为分散、产品需求 种类繁多的客户 | |
优势 | 有利于公司与客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定向了解客户应用需求 | 买断式经销,有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客户覆盖范围 | |
定价方式 | 根据产品的制造工艺、物料成本、人力成本,市场需求量、竞品价格等因素综合定价,最终通过商务谈判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 ||
结算方式 | 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电汇 | ||
信用政策 | 国内客户0-90日;海外客户0-60日 | 0-30 日 | |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 担 | 公司产品销售均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国内外销售存在一定区别,具体如下: ① 国内:超过一定金额时免收运费,未达标准时收取固定运费(部分产品需要额外收取干冰费); ② 国外: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来选择相应的物流公司作为运输方,双方协商约定运费承担方 | ||
退换货制度 | ① 客户/经销商提出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应由公司审核确认该质量问题后,与客户/经销商协商退换货事宜; ② 由公司负责运输的货物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外包装破损导致产品无法在合适的条件运输,或者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或者包装破损,客户/经销商提出退换货的,公司审核确认该问题后处理退换货事宜; ③ 除上述质量原因和运输包装原因,发行人不给予客户/经销商退换货 |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原材料、设备和服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资产验收管理制度》《物料(试剂耗材类)验收管理制度》及《外包服务管理制度》等,采购流程由ERP线上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设备采购流程
常规原材料由仓库管理员根据原材料备货清单最低/最高库存要求提交采购申请,其他原材料、设备需求由各部门根据研发、生产计划提交采购申请,经审批后采购部门汇总采购需求优先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合适供应商,通过询比价、商业化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2)服务采购流程
公司基于专业化分工及成本因素考虑,对部分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服务向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采购。采购的外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服务、物流运输等。具体服务采购流程与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采购流程保持一致。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活动均为自主生产。公司下设专门的生产部,在生产全过程中均建立了质量监控环节和质量保障体系。公司按照《生产原料管理制度》《蛋白原液生产管理制度》《蛋白原液生产工艺管理制度》《蛋白原液生产批号、有效期及生产日期管理制度》《成品入库审核标准管理制度》及《产品审核、放行标准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严格管控生产全过程,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保证生产过程可控,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管理的生产模式。对于常规销售额及订单量较小的产品,公司不设定最低/最高库存限值控制,通常由客户订单指导生产,公司结合订单需求量、销售预测、边际成本制定生产计划发出生产指令,由生产完成后入库交付客户;对于常规销售额较大的产品,公司按安全库存管理的产品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边际成本,结合产品的特性,制定最低及最高库存限值进行安全库存管理。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前瞻性研发”为原则,研发模式为自主研发。公司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重组蛋白开发管理制度》《分子试剂产品设计开发控制程序》《技术转移管理规程》等制度规范研发过程,保障研发成果。
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开发策划、研发立项、研发执行,结项验收等阶段。其中,在研发立项阶段,研发部下属项目组提交立项申请,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正式立项;在结项验收阶段,由研发组负责人申请结项,评审委员评审验收。
5、CRO 服务模式
公司CRO服务包括两种业务类型,即定制化技术服务和技术包转让。公司下设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CRO服务,并制定了《服务项目结项标准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反馈客户标准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
定制化技术服务系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蛋白重组表达、制备或某种工艺开发等的技术服务,提供客户相关报告和样品;技术包转让系公司基于已有技术和专利所得的研发成果,将其转让于购买方,转让内容为某项专利或技术开发成果、对应的样品及相关资料等。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靶点及因子类蛋白、重组抗体、酶及试剂的研发、生产、销 售 并 提 供 相关 技 术 服 务 。 按 照 国 家 统 计 局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 “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第四条规定的“(六)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
(2)所属行业概况
公司所处的重组蛋白行业用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生命科学基础研究为导向的科研机构或高校实验室,另一类则是工业用户,包含以研发为核心的制药企业、疫苗生产企业以及为医院、体检中心、独立实验室、血站、疾控中心等提供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商。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全球重组蛋白科研试剂市场长期由国外品牌占据。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0年全球重组蛋白试剂市场由进口品牌领跑, 第一和第二名分别为R&DSystems和PeproTech,国内企业在重组蛋白产品技术、质量和规模等方面与国外品牌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迅速,技术进步显著,涌现了一些技术先进、具有竞争力的国内重组蛋白厂商。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0年近岸蛋白、义翘神州、百普赛斯3家主要国产厂商已经占据国内市场20.30%的份额。此外,国内生物制药、基因与细胞治疗、体外诊断、mRNA疫苗等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为重组蛋白国产替代创造良机。随着科学研究、生物药行业的发展及精准医疗的兴起,科研机构、生物医药和诊断企业对于重组蛋白质量的要求显著提升,倾向于选择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重组蛋白,降低药物研发及生产的失败率。产品质量高、品牌影响力强的重组蛋白原料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将获得市场认可并得到持续发展。
(3)行业发展的特点
①从研发角度来说,重组蛋白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更迭及前瞻性布局系行业发展的驱动力重组蛋白行业属于知识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对于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要求高。重组蛋白种类繁多,结构和功能多样且复杂。研发并生产出创新功能、结构复杂的蛋白需要对其结构和功能进行大量的调研及学科交叉的运用。
产品研发更迭及前瞻性布局系行业发展的驱动力。下游客户对重组蛋白试剂产品的应用领域广阔,产品需求多样。随着全球生命科学研究的趋势和热点变化,下游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也会动态变化。如新冠疫情推动了市场对新冠诊断原料及疫苗原料的需求,随着全球疫情发展变化,新冠诊断抗原的市场需求逐步降低,新冠诊断抗体市场需求保持稳定,而mRNA疫苗药物行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了下游原料领域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相关产品的更迭需要重组蛋白企业进行前瞻性的研发布局,在产品研发过程中推动与客户应用场景调试,建立规模化生产和高标准的产品质量,提供客户研发及生产过程中原料标准,满足客户上市及临床应用等环节,从而扩充产品市场容量。
②从生产角度来说,重组蛋白行业的主要瓶颈系规模化生产技术重组蛋白行业内企业生产车间面积、机器设备数量不是影响产能的决定性因素,规模化生产技术是实现产能升级需要突破的主要瓶颈。相关产品产能从实验室水平到大规模生产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需要解决规模化生产后大规模反应的传质、传热、传动协同性和均一性以及大体积破菌液澄清的技术障碍,规模化生产技术是该行业实现产能升级的主要瓶颈。
随着工业生产客户需求扩大,重组蛋白企业在产业化升级过程中需要面对规模化生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某单类产品的需求过大导致的客户集中度增强。同时,由于行业内生产成本普遍较低,相关企业出于生物反应的不确定性、规模效应以及产品稳定性考虑,在实际生产中会适度加大生产投入以确保获得性能一致的预定产量的产品,从而导致产销率较低等问题。
③从应用角度来说,重组蛋白行业作为原料供应商价值体现在与下游客户的高效联动,客户粘性较强由于生物医药行业的安全性及特殊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支持在临床期间更换原料供应商,重组蛋白行业与下游客户具备了天然粘性。根据《“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规定,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强调了医药上游供应链的重要性,并多次提及“供应链稳定可控”,上游重组蛋白的原料供应商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产品质量上,更体现在对下游客户的多元赋能上。重组蛋白企业通过和下游应用企业加强技术合作攻关,形成完整的技术协同,可建立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上游原料供应商根据下游应用企业的需求,建立上游原料的质控体系,同时向下游客户提供技术输出、原料质控方法及配套质控文件等,有助于下游应用企业更加快速地响应终端市场的需求,从而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在开放合作中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
(4)行业发展情况
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Frost&Sullivan关于全球重组蛋白市场规模分析及预测,全球重组蛋白市场从2015年的7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108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9.0%,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08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间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4.1%。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随着国内生物制药行业的蓬勃发展,重组蛋白市场发展势头强劲。根据Frost&Sullivan关于国内重组蛋白的市场规模分析及预测,国内重组蛋白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51亿人民币增长到2020年的145.4亿人民币,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23.3%,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37.7亿人民币,2020年至2025年间年复合增长率接近18.4%。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②进口替代趋势增强
近年来,国家面向生物医药领域不断出台各种规章政策和引导性文件,力求加快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生物技术高新企业和新兴产业。国家对生命健康、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的大力支持带动了国内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此外,行业周期对供应链的影响、国际关系变化等因素推动下,各种原材料进口受阻,内生需求扩大,进一步促进了本土企业的发展。随着本土企业在重组蛋白研发、生产方面实现科研能力的提升、产品质量的提高、业务水平的进步,国产重组蛋白等生物科研试剂将通过价格、供应链及服务的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逐步打破进口产品主导的行业局面,形成进口替代发展趋势。
③下游行业发展助力
国内生物制药、生命科学基础研究、体外诊断、mRNA疫苗等下游应用领域发展为重组蛋白国产替代创造良机。随着科学研究、生物药行业的发展及精准医疗的兴起,科研机构、医药企业对于重组蛋白质量的要求显著提升,倾向于选择更稳定、更成熟的高质量重组蛋白,降低药物研发及生产的失败率。因此下游生物药研发、诊断及新型疫苗等市场发展对重组蛋白产品的需求将随之变化。产品质量高、品牌影响力强的重组蛋白原料企业将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将获得市场认可并得到持续发展。
A. 生物药行业
随着生物科技的不断创新突破,现实临床需求量的持续增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提高以及国家鼓励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生物药行业及抗体药市场得以迅速发展。国内生物药行业在近年发展势头强劲,生物药市场规模的增速远快于国内整体医药市场与其他细分市场。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6年到2020年,国内生物药市场规模从1,836亿人民币增加到3,697亿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9.1%。预计到2025年国内生物药市场规模将达到8,122亿人民币,并于2030年达到1.3万亿人民币。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B.生命科学基础研究
随着科研资金投入的增长、愈加显著的收益以及中小型生物科技公司的崛起,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将继续蓬勃发展。随着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生物技术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地位日益凸显,国内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资金投入迅猛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国内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资金投入由2015年的434亿人民币增长至2020年的1,004亿人民币,年复合增率高达18.3%。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C.体外诊断行业2020年以来核酸检测概念的普及提高了民众对分子诊断项目的接受程度,IVD行业将迎来增长契机,同时第三方检验在疫情中获得市场肯定,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大幅增加,更高的门诊消费能力促使门诊检查的价量齐飞,加上IVD产品可以提高检测效率的特点,因此驱动了IVD试剂行业的快速发展。政策方面,国家的“十四五”规划明确生物技术为战略性科技攻关及新兴产业地位,国家将重点支持IVD试剂行业的发展。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慢性病的增长和传染病的流行也是IVD试剂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之一。
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国内IVD市场从2015年的36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0年的1,075亿元人民币。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人均医疗费用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IVD市场有望逐步增长。到2025年,国内IVD市场预计将达到2,198亿元人民币,2020-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5.4%。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D.mRNA 疫苗药物行业
随着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物技术和分子微生物的发展,20世纪后半叶以来全球疫苗的研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从技术路径的角度来看,由最开始的第一代传统疫苗包括灭活疫苗、减毒疫苗等,发展到第二代疫苗包括由微生物的天然成分及其产物制成的亚单位疫苗和将能激发免疫应答的成分基因重组而产生的重组蛋白疫苗,再到目前最新第三代以mRNA疫苗、DNA疫苗、重组病毒载体疫苗为代表的核酸疫苗。其中mRNA疫苗拥有研发速度快,易于大规模生产,免疫效果好,基因安全性好等一系列优点,因而在抵抗新冠疫情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整个行业呈现出行业技术壁垒高,市场竞争格局良好,同类公司市场稀缺的特点。
除疫苗应用外,mRNA另一个广阔的应用市场是抗体药物和其他蛋白类药物代替。mRNA药物在体内表达抗体或者蛋白,可代替现有的体外生产抗体/蛋白药物的治疗方式。mRNA药物使用人体细胞直接作为生物反应器,避免了蛋白药物的是否具有正确空间构象以及翻译后修饰是否正确等顾虑,减少了前期序列优化,以及后期复杂的修饰和纯化流程,目前已有多款mRNA替代疗法进入临床。
根据Frost&Sullivan对国内mRNA疗法所需酶原料市场的预测,由于mRNA疗法适用治疗领域广,且有多项抗感染预防性疫苗、肿瘤免疫疗法、治疗性药物疫苗项目已经处在研发、临床阶段,预计2025年mRNA疗法所需的酶原料市场规模将达到14.7亿人民币。
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5)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医药行业和基础科学研究对重组蛋白的种类、质量和货期都有非常高的要求,此外应用场景多样且复杂。由于行业特性势必要求重组蛋白不仅具备接近天然蛋白的结构,而且需要更高的纯度和更好的生物学功能,还需要有很强的供货能力。为了满足客户对重组蛋白的多种需求,需要开发成千上万种重组蛋白,开发出产品之后还需要做多种质量控制比如纯度、内毒素、亲和力以及生物学活性验证,因此需要建立多种生产平台、活性检测平台等研发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需要具备蛋白结构分析和设计,细胞培养,转染,纯化和活性检测等经验。如酶及试剂产品的主要技术壁垒就是酶的改造能力,酶的改造涉及酶活性、酶表达量、热稳定性、催化效率、抑制剂耐受性等多种核心性能指标;重组抗体产品的技术壁垒主要是如何高效的获得高亲和力的重组抗体及提升重组抗体的表达水平;靶点及因子类蛋白产品的主要技术壁垒是如何设计出类天然结构功能蛋白以及提升产品活性等。同时,研发产品从实验室到大规模生产并保证质量稳定系公司所处行业的重要壁垒,需要在生产过程中选择适合于大规模生产的工艺步骤和工艺设备,同时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在相对宽泛的工艺条件下确保产品的稳定性。重组蛋白行业对生物相关人才的要求较高,专业人才的技术能力需要长时间的研发生产实践练就,无法仅仅通过高校实验室培训获得。同时,重组蛋白质行业作为多种技术综合的行业,需要企业长时间的积累才能建立完善系统的技术能力,进而有能力训练出高技术人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主营业务包括靶点及细胞因子蛋白类产品、重组抗体产品、酶及试剂产品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涵盖了生物药、体外诊断、mRNA疫苗药物、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等多个应用领域。
我国重组蛋白行业起步较晚,从研发实力、质量控制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来看,国内试剂生产企业和国际知名企业相比仍然具有较大差距,我国重组蛋白市场仍然主要由国外品牌占据。
根据Frost&Sullivan对2021年国内重组蛋白科研试剂市场预测数据,公司靶点及因子类蛋白产品大约占据了4.1%的市场份额。根据Frost&Sullivan对国内诊断抗体原料行业的市场规模预测,公司2021年诊断抗体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2.92%。
国内酶及试剂行业起步较晚,国产品牌在品牌影响力、产品稳定性、产品丰富程度等方面与进口品牌有一定差距,长期以来被Thermo Fisher、NEB为代表的外企垄断市场。随着国家政策推动,鼓励技术创新和推动本土生物行业供应链体系建设,国内相关产业逐步发展,相关产品进口替代趋势逐步增强。酶及试剂作为生命科学领域重要的生物试剂之一,其下游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公司重点布局mRNA原料酶,已经具备mRNA原料酶规模化生产能力。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21年度公司在国内mRNA原料酶及试剂市场国内厂商排名第一,占据国内市场39.80%的市场份额,在国内市场处于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质量控制体系不断完善2022 年,公司进一步推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在通过 ISO9001,ISO13485,的基础上,净化车间部通过了 GMP 符合性认证。通过全生命周期的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在满足客户需求、保障客户利益的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与行业使命。同时,公司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高度重视下游客户产品出口穆斯林国家需求,前瞻性通过HALAL清真认证,为疫苗企业产品出口认证提供了有力的原料体系保障。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基于上万种重组蛋白质项目的开发经验,依托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工程与蛋白质工程等综合技术,自主研发了从蛋白质设计、改造、生产到抗体发现、诊断试剂等一系列综合技术平台,涵盖计算机辅助蛋白序列及结构分析技术、蛋白结晶结构解析技术、多聚体设计及模块化蛋白组装技术等23项核心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从产品创新、生产、性能检测到应用验证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体系。公司产品系公司各项技术在不同环节综合应用的结果。公司围绕重组蛋白建立的7大平台、23项技术,涵盖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与应用平台,形成了完整的技术系统,此系统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和目的性。其中,Legotein?蛋白工程平台、蛋白分子进化平台、抗体开发平台主要体现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计算机辅助蛋白表达设计(CAPE)平台体现公司产品表达设计能力,上述四项技术平台系公司产品在研发阶段的核心技术保障;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突破了从实验室到放大生产的技术瓶颈保障公司产品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平台同时满足公司产品的应用验证并指导产品创新;蛋白质制剂设计平台保障了公司终端产品的稳定性,上述三项技术平台系公司在产品生产、性能检测及下游应用的核心技术保障。各技术和平台形成整体,动态反馈,达成了良好的协同放大效应,最终达成为客户提供优秀产品与服务的目的。23项技术组成的技术体系及相互间的协同配合所产生的技术优势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公司技术体系间的协同保障了核心技术的整体性、发展性与延伸性,能够快速适应并满足不同应用领域中对创新蛋白质的需求。
(1)Legotein?蛋白工程平台
Legotein?蛋白工程平台是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结构设计的系统化技术体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8532004号),系行业内非通用技术,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均未披露相同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能力是行业内评价该等技术的核心指标。行业通用设计技术是通过对已有的蛋白或蛋白区段进行表达,实现已有蛋白功能,部分企业具备分子进化技术可实现对已
有蛋白性能进行改善或提升,Legotein?平台系通过蛋白质功能域重新组装,实现全新功能蛋白的设计和蛋白性能的强化。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计算机辅助蛋白序列及结构分析技术:公司自主开发的数据分析系统综合了公司真实试验数据及多种公开数据库资源,利用计算机技术对蛋白质的功能域和关键功能位点等进行重组优化,可构造全新功能或功能更佳的蛋白质,其预测的序列设计方案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表达成功性和开发可及性;②多聚体设计及模块化蛋白组装技术:利用不同连接肽将同种蛋白质或不同种蛋白质进行串联,或通过连接肽的特殊功能使得目标蛋白在表达的过程中自发折叠形成多聚体形式,公司开发建立的多聚体设计及模块化蛋白组装技术,可以使蛋白折叠成正确的三维结构;③蛋白结晶结构解析技术:公司掌握了蛋白酶、细胞因子、小分子-酶复合物、抗原-抗体复合物等结晶结构解析技术能力,提供的抗原-抗体复合物结晶结构解析,可为药物研发企业及科研单位准确判定抗原表位提供技术和服务。
(2)蛋白分子进化平台
公司蛋白分子进化平台主要应用于公司酶及试剂、重组抗体等产品的开发。公司代表性产品mRNA原料酶的主要研发过程采用了蛋白分子进化平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系该项技术平台技术先进性的综合体现。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计算机辅助定向设计进化技术:公司通过计算机辅助蛋白分析数据库,对蛋白质信息和功能的分析,模拟定向改造蛋白质分子结构,减少初步筛选的候选分子量、提高效率,攻克了某些诊断用酶稳定性差、催化特异性差,催化活性弱等技术难题;②随机突变-高通量筛选技术:通过该技术可以获得比野生型性能更优异的蛋白,可实现如提高酶的活性、热稳定性,改变酶的底物特异性等目的,进而实现对分子诊断原料酶、mRNA原料酶等产品的迭代升级;
③分子性能评价技术:针对不同类型和应用的酶或蛋白产品建立分析方法,多维度的评价确保全面地评价蛋白性能,获得综合性能优越的产品。
(3)抗体开发平台
公司抗体开发平台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重组抗体产品开发。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开发51种诊断抗体,公司代表性诊断抗体产品新冠N抗体主要通过该技术平台研发,部分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系该项技术平台技术先进性的综合体现。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多策略抗体发现技术:通过次技术开发的半合成全人源抗体库、共同轻链库、合成单域抗体库、鼠源免疫噬菌体库等不同类型的抗体库,可满足不同的应用场景需求;
②抗体筛选与评价技术:筛选效率高、评价方法种类多,提供了抗体开发效率以及高活性抗体开发的成功率;③基因工程抗体表达技术:通过该技术可以改造多种类型的抗体,满足多种应用场景;④抗体人源化与亲和力成熟技术:公司利用抗体亲和力成熟技术将CD73抗体亲和力提高100倍。
(4)计算机辅助蛋白表达设计(CAPE)平台
公司计算机辅助蛋白表达设计(CAPE)平台公司系产品表达设计与开发的核心底层技术,非行业内通用技术,公司主要产品均应用该技术平台进行表达设计。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高表达质粒设计技术:通过设计合适的DNA序列及相匹配的载体实现高表达质粒设计;②多系统重组表达技术:通过计算机模拟筛选与目标蛋白相匹配的表达系统;③培养基配方设计技术:通过计算机模拟筛选与目标蛋白相匹配的最优表达培养基配方。
(5)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
公司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的扩大生产及质量控制。其中,公司GMP级mRNA原料酶的大规模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于该平台规模化生产的mRNA原料酶质量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GMP级原料产业化生产技术:通过无动物源培养基高密度大规模发酵技术保障相关产品生物安全,生产规模达2,000L;②质量分析与控制技术: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测标准和分析方法,更精准地满足客户的需求;③超低内毒素蛋白生产技术:
满足细胞培养及药用辅料所需的超低内毒素需求;④稳定细胞株构建与工艺开发技术:公司的多种重组蛋白和诊断抗体使用稳定细胞株表达,提升了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生产规模;⑤大规模原核蛋白复性技术:公司经过10余年的技术积累,开发出28种复性体系用于蛋白的复性体系快速筛选。
(6)应用技术开发平台
公司应用技术开发平台应用于公司诊断抗原、诊断抗体、分子诊断酶及试剂、mRNA原料酶及试剂等产品验证及优化,代表产品如新冠S抗原、IL-6抗体、探针法反转定量试剂、牛痘病毒加帽酶,以及提供mRNA、亚单位疫苗和类病毒粒子相关CRO服务。应用技术开发平台系公司核心技术体系中的重要技术平台。公司应用技术开发平台还原了客户应用场景,指导公司产品研发、性能评价、质量控制、应用验证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系上游核心原料和下游应用技术形成完整的技术协同,并以应用技术平台对下游客户提供技术输出,具备技术先进性。该技术平台包括:①mRNA设计与开发技术:可用于mRNA原料酶性能验证,帮助客户更快的完成mRNA疫苗药物生产工艺开发,缩短客户研发周期。②分子诊断与免疫诊断技术:可在客户的特定应用场景开发和测试诊断原料,提高产品易用性,让原料开发更贴近客户应用需求。③重组亚单位疫苗候选分子与类病毒粒子(VLP)开发技术:为新型疫苗研发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和候选疫苗分子。
(7)蛋白质制剂设计平台
重组蛋白质种类繁多,每种蛋白都需要特定的制剂配方来保持稳定的生物学活性,所有蛋白产品需要通过制剂平台确定最终产品形态。适合的制剂配方不仅可以保障产品稳定性,还可提升产品活性,改善下游工艺路线,顺应客户使用习惯。
该技术平台包括:①蛋白质制剂配方筛选技术:为不同类型的产品提供了稳定的保存体系,产品经制剂优化稳定性高;②大规模冷冻干燥工艺技术:重组蛋白等热敏性物质经冷冻干燥后能提高蛋白质的稳定性,方便运输和存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重组蛋白及试剂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在mRNA疫苗药物领域,公司的mRNA原料酶持续保持领先地位,研发上市了GMP级核苷酸和修饰核苷酸、BspQI、XbaI,原料酶残留检测试剂盒,以及环状RNA领域用酶RNase R等;完成了mRNA原液全套的质控方法开发,包括mRNA加帽效率检测、加尾长度分布范围检测等,可以满足mRNA全套的分析质控服务,并可提供从序列设计到质粒和线性化质粒制备、体外转录、mRNA纯化、LNP 包封等研发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中控、放行及表征服务;作为关键原料供应商,mRNA原料不仅被应用到多个临床项目,而且助力沃森生物mRNA产品获批海外EUA,艾博生物,石药集团等多家企业临床实验获重大进展。
在分子诊断领域,基于公司综合技术平台,致力于分子诊断用酶性能优化,着力快速扩增酶、可冻干酶及试剂开发,推出系列冻干及可冻干产品,助力分子诊断新发展。代表性产品有NovoStart? Probe qPCR Kit (UDG),血液直扩定量PCR产品NovoStart? Blood Direct Probe qPCRSuperMix(UDG),以及用于等温扩增的新一代的 BST 2.0 DNA聚合酶和2×LAMP Master Mix,这些产品获得了客户认可,并应用于规模生产。
在免疫诊断领域,公司持续关注重大传染病领域,成功开发10余种猴痘病毒抗原/抗体、20余种新冠突变株蛋白、5种甲乙流抗原/抗体以及4种呼吸道合胞病毒抗原/抗体产品,用于基础科学研究、诊断试剂盒开发以及疫苗和药物研发;此外,推出20余种检测试剂检测方法,覆盖非洲猪瘟、多种传染病、心血管疾病、炎症、血栓、糖尿病等领域。
在抗体药物研发领域,近岸蛋白成功开发和升级10余种热门靶点蛋白产品,涉及CLDN18.2、CD20、EDIL3、FOLR1、Mucin-17、Nectin-2、PSMA等靶点蛋白,可满足单抗和双抗等靶向药物研发、功能评估及质量控制等不同环节的需求;
在细胞和类器官培养领域,近岸蛋白秉承为国内外广大基础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高性价比的研究工具,完成60余种细胞因子低内毒素的产品升级(<10EU/mg);不断改善类器官培养用关
键细胞因子Wnt3a的性能,推出高活性的V3版本,为细胞培养增添了又一重磅细胞因子产品;搭建了类器官研发平台,全面采用近岸类器官培养因子,成功培养小鼠胃、肠类器官等类器官,并积极探索产学研的技术合作。
在基础科研领域,2022年,近岸蛋白支持海内外科学家发表了700余篇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其中,公司创新的表观遗传学产品CUT&Tag及ATAC-seq研究产品助力科学研究,产品引用文献40余篇,高于10分文章14篇,包括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以自产原料和技术平台为基础,近岸蛋白新推创新抗体一站式研发服务、mRNA合成及LNP包封-原液质量检测-药效评估等服务,其中加帽率检测、poly(A)检测等服务已成功服务数十家单位。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已授权数(个) | 申请数(个) | 已授权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7 | 41 | 19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5 | 18 | 1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14 | 10 |
其他 | 7 | 2 | 54 | 42 |
合计 | 13 | 14 | 127 | 90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Tn5酶在NGS领域的应用与研发 | 经过一系列的试剂体系优化,Tn5酶在植物ATAC、CutTag建 | 具备商品化能力 | 国内先进 | 商品化试剂盒,服务表观遗传学领域的科研 |
库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文库产量、细胞器残留、打断特异性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体系的稳定性及兼容性进行测试改善 | ||||||||
2 | 核苷三磷酸(NTPs)大规模生产制备工艺开发 | 初步达成 | 完成核苷三磷酸(NTPs)规模化制备工艺开发和相关质控方法建立,为客户提供GMP级别产品 | 生产符合GMP 规范,并已通过HALAL 清真认证,技术稳定,具有可重复性, 质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为客户提供GMP级别的核苷三磷酸(NTPs) | |||
3 | mRNA大规模生产制备工艺开发 | 初步完成mRNA规模化制备工艺探索和工艺过程中质控方法建立 | 完成mRNA规模化制备工艺开发和相关质控方法建立 | 方法具有可重复性, 技术稳定, 质检方法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mRNA定制服务 | |||
4 | 脂质纳米颗粒递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 初步完成相关开发,动物实验探索中 | 开发完善的项目技术总体解决方案,制定翔实的实验技术路线,树立mRNA-LNP行业前沿标杆 | 实验方法先进,操作重复性高、稳定性好,达到较高技术水平 | mRNA包封服务 | |||
5 | 腺苷甲硫氨酸(SAM)的 | 完成腺苷甲硫氨酸(SAM)的 | 完成规模化制备工艺开发和 | 符合 GMP 规范的生 | 为客户提供GMP级别产品 |
大规模生产制备工艺开发 | 产品研发和规模化生产工艺开发 | 相关质控方法建立,为客户提供产品 | 产与质量控制;工艺具稳定可重复,已通过 HALAL 清真认证。 | |||||
6 | 创新蛋白质结构平台优化与应用 | 初步建立了抗体结构域的算法优化,建立相关的运行程序。 | 建立不同蛋白类型的结构算法,建立计算机自动优化程序 | 国内先进 | 产品改进优化 | |||
7 | 创新诊断试剂技术评价平台 | 项目进行中 | ||||||
8 | 蛋白质晶体结构平台优化 | 项目进行中 | ||||||
9 | 创新细胞培养平台建立与优化 | 项目进行中 | ||||||
10 | 产品制剂处方筛选和工艺研究 | 已完成多项处方优化 | 持续性的解决配方调整。 | 经过优化的处方满足生产需求 | ||||
11 | mRNA设计与开发技术 | 完成mRNA设计与开发平台第一阶段的搭建 | 搭建成熟的mRNA设计与开发平台 | 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领先 | mRNA疫苗药物的原料供应、工艺开发解决方案供应 | |||
12 | 体外诊断试剂关键原材料研发 | 项目进行中 | 开发适用于分子及免疫诊断原材料,达到进口产品水平 | 技术水平比肩国际 | 分子及免疫诊断国产替代 | |||
13 | 高性能诊断用酶的分子进化平台 | 搭建高通量筛选 | 产品迭代升级 | 国内先进 | 分子诊断试剂产品 | |||
14 | 转座子系统在稳转细胞株的 | 稳定细胞株应用于多个项目 | 完成平台建设升级 | 国内先进 | 稳定细胞株筛选 |
应用研究 | ||||||||
15 | 基于生物学功能的抗体发现筛选和评价 | 获得候选分子 | 完成平台建设升级 | 国内先进 | 抗体筛选和评价 | |||
16 | 热门靶点共同轻链抗体的筛选 | 热门靶点共同轻链候选抗体分获取 | 项目转让 | 国内先进 | 抗体药物 | |||
17 | 禽流感诊断抗体的筛选 | 获得候选抗体分子 | 成功开发出高灵敏度抗体对 | 国内先进 | 诊断抗体原料 | |||
18 | 创新疫苗候选分子筛选评价平台 | 项目进行中 | 搭建亚单位疫苗开发与mRNA相关服务平台 | 国内先进 | 疫苗开发相关服务 | |||
合计 | / | / | / | / | / |
情况说明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35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63%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0 |
硕士研究生 | 74 |
本科 | 49 |
专科 | 1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4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重组蛋白应用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核心竞争优势在于蛋白质研发生产技术与应用技术紧密结合,产品定位准确结合应用需求,在技术层面、质量管理、市场运营等方面均具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①前瞻性的研发布局
公司系一家专注于重组蛋白应用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研发路径和产品规划契合国家政策导向,特别是对应用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积累了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快速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工艺流程。
公司积极布局mRNA原料酶领域,目前已经具备mRNA疫苗原料酶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重视研发并在生物医药领域进行了前瞻性布局,拥有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建设和丰富的项目经验积累,已经成功研发出T7RNA聚合酶、牛痘病毒加帽酶、mRNACap2'-O-甲基转移酶等高质量标准的mRNA生产关键原料。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公司在国内mRNA原料酶及试剂市场国内厂家排名第一,相关产品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21年度已经占据国内市场39.80%的市场份额。
②公司建立了应用为导向的研发与生产模式,多元赋能下游客户的研发生产全过程
公司紧贴市场,以客户实际应用为导向,指导公司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分别针对IVD、mRNA药物、重组蛋白疫苗三个应用方向,建立了分子诊断与免疫诊断技术平台、mRNA设计与开发平台以及重组亚单位疫苗候选分子与类病毒粒子(VLP)技术平台。依托此三大技术平台,公司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客户痛点,以实际应用需求优化研发设计、以实际应用要求生产、以实际应用丰富质控、以实际应用指导销售。公司可根据客户应用需求研发、改进相应产品与服务,并提供整套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mRNA设计与开发技术,有效保障公司与下游客户高效联动,多元赋能下游客户研发及生产全过程。公司具备在大反应体系下对原料酶的应用性能进行评估的能力,包括mRNA序列长度、序列完整性及准确性、加帽率、mRNA体外翻译活性、DNA模板残留等。公司具备mRNA制备技术,包括质粒生产、mRNA合成、纯化及包封等,并完成中试标准的生产工艺。公司质粒生产的工艺规模可达100mg/批,mRNA合成的工艺规模可达15g/批。同时,公司具备mRNA设计能力,综合应用蛋白质结构设计与表达设计的经验,从多个维度对mRNA进行设计,充分考虑兼顾mRNA的稳定性、免疫原性及翻译效率,兼顾目的蛋白活性、免疫原性及稳定性等,有效地协助下游客户解决了mRNA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剂量和成本控制问题。
公司建立了属于免疫诊断技术的化学发光免疫、荧光免疫层析等应用技术,以这些应用技术来验证、优化、改进相关质控产品,并对客户提供此应用平台下的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比如根据重要临床检测指标IL-6在临床应用的关键点,公司以免疫诊断应用平台的研发成果提升产品标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扩大生产规模,控制生产批间差。基于分子诊断技术平台,适应诊断客户快速、高效、低成本的检测需求,公司开发出直接以血液、唾液等为模板进行qPCR/qRT-PCR的扩增/鉴定试剂,避免了样本前处理和DNA/RNA提取等繁琐步骤,避免样本交叉污染问题,省时省力,精准实现应用端的需求。
③多技术平台衔接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了23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7个技术平台,关键技术平台涵盖了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结构生物学、免疫学、酶学、生物化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各学科之间彼此交叉组合,互相衔接。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从产品创新、生产、性能检测到应用验证为一体的综合性技术体系。公司产品系公司各项技术在不同环节综合应用的结果,其中,公司代表性产品mRNA原料酶、诊断抗体类产品等均系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的综合产物。公司Legotein?蛋白工程平台、计算机辅助蛋白表
达设计(CAPE)平台、蛋白分子进化平台、抗体开发平台主要应用在公司研发技术环节;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蛋白质制剂设计平台主要应用在生产环节;规模化生产与质控平台中的质量分析与控制技术、应用技术开发平台系对公司产品的性能检测/应用评价。
(2)规模化生产优势
公司突破了规模化生产的技术瓶颈,实现了2,000L规模的发酵和分离纯化,酶及试剂产品已具备2条2,000L规模的高密度原核发酵和纯化生产线,单批菌体量超250公斤,单批酶产量超过
1.2公斤,相关技术具备优势。
公司规模化生产工厂和设备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设计建设,厂房、设施、设备具有完备的用户需求说明(URS)、工厂验收测试(FAT)、现场验收测试(SAT)和安装、运行和性能确认(3Q),制订了完整的年度验证计划和关键设备的验证方案,保证厂房、设施、设备等硬件满足GMP要求。同时,公司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为基础,建立了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标准管理规程(SMP)以及标准操作规程(SOP),保证产品生产过程可控、质量稳定。此外,规模化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均为无动物源性材料,避免了可能的人畜共患病的病毒带入到终端产品中的潜在风险,保证GMP级原料的安全性。
(3)产品多元化及质量优势
① 多元化的产品类别及质量管控
公司主要产品及相关服务应用于生命科学的诸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抗体药、基因与细胞治疗、体外诊断、mRNA疫苗药物与治疗、生命科学基础研究等。公司围绕客户应用方向,提供多品类的产品以满足客户多角度需求。
公司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对产品质量的把握要求不同,如科研试剂更加关注产品的生物学活性,诊断原料关注产品的批间一致性,GMP级原料关注产品的生物安全性。针对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公司建立了全面的产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和质量管理体系。对于科研试剂、诊断原料产品,公司实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位于菏泽的GMP工厂完成 ISO三体系认证、HAS体系认证以及生物安全实验室二级备案。除了常规的蛋白纯度、蛋白浓度检测外,公司组建了生物活性检测中心,开发和建立了细胞学、酶联免疫吸附测定、酶学和分子互作亲和力测定等生物活性测定方法;公司实行GMP质量管理体系保障物料及过程的可控性与可追溯性,生产环境符合GMP要求,制剂车间按照B级无菌制剂要求灌装,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和稳定。
② 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产品种类覆盖范围广、质量高,在分子诊断原料、mRNA疫苗原料、基因编辑原料、细胞治疗培养原料等产品的供应上,均拥有完善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质控项目内容涵盖从产品本身到产品应用端的性能检测等多个维度,包含基础的理化性质分析、细胞活性评估、分子水平活性检测、灵敏度、专一性等产品和服务质量评估。
公司对原材料的投入、生产、质控、质检等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精准控制,形成了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交付各个关键节点细致、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的质量管理,除进厂检验外,公司对主要的原料供应商进行周期性现场质量审计;对成品检验的管理,公司严格进行残留和杂质分析检验,如宿主蛋白残留、抗生素残留、宿主DNA残留、支原体检测等,保证产品的生物安全。
(4)人才储备及培养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拥有多领域、多学科的研发技术团队,包括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酶学、生物信息学、结构生物学、生物工程等。公司重视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对有潜力的专业型和技术型人才进行内部重点培养,并建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进行激励,保障公司研发团队的创新和活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周期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若未来无法在其他业务领域实现规模化销售,公司非新冠业务收入增长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进而导致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长率均存在下降的风险。若公司新冠业务收入大幅下滑或未来无法在其他业务领域实现规模化销售,公司非新冠业务毛利增长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进而导致未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增长率及综合毛利率均存在下降的风险。
2、行业周期和客观因素对诊断抗体业务及 mRNA 原料酶及试剂业务的影响
2020 年及 2021 年度公司诊断抗体销售收入分布为 5,401.80 万元、11,975.94 万元。截至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销售新冠诊断抗体收入约5,960 万元(未审数),其中公司向主要客户雅培集团及艾康生物合计销售新冠诊断抗体 5,760 万元(未审数)。受到国内外防疫政策影响,公司预计 2022年全年销售新冠诊断抗体 6,000-7,000 万元,相较于 2021 年存在下滑的情形。随着疫苗接种率的提升,若国内外相关防疫政策均产生重大变化,沃森生物及石药集团、丽凡达生物、斯微生物等公司其他客户的新冠 mRNA 疫苗市场容量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相关mRNA 原料酶及试剂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
4、mRNA疫苗药物的行业发展对公司 mRNA 原料酶及试剂业务的影响
沃森生物作为国内 mRNA 疫苗行业龙头企业,其申报的新冠 mRNA 疫苗目前处于临床三期阶段,该疫苗系以新冠病毒原始株为基础研发。随着全球范围内新冠病毒的变异速度加快,特别是奥密克戎变异株的出现导致新冠病毒的传播性明显加强,沃森生物及国内其他疫苗企业已逐步开展以奥密克戎或其他特定变异株为基础的疫苗研究。若全球范围内针对新冠病毒变异株的疫苗获批,以原始株病毒为基础的新冠 mRNA 疫苗的市场空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与沃森生物的合作中针对该款疫苗所需求的 mRNA 原料酶及试剂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xx%,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 年以来,在客观因素影响下,公司业绩迅速增长,由此产生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摊薄公司成本,公司毛利率亦随之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主要受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人工成本、产品结构及市场竞争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若出现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政策环境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影响生产成本及销售价格,进而影响公司毛利率,降低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XXX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为 xx%。随着公司未来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主要客户未来的信用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不能按时回款,则公司可能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优惠。报告期初至今,发行人为高新技术企业。
若发行人未来不再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无法继续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或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关调整或取消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则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可能出现不利变化。
4、存货种类多、余额大,且公司产销率整体较低,预计未来无法实现销售或已过失效期存货占比偏高,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XX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xx%。出于生产效率考量以及可及时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中经常会保持多种现货产品或蛋白原液,同时,重组蛋白产品的销售周期较长,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种类多、余额大,且公司产销率存在波动且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xx%,其中预计未来无法实现销售或已过失效期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xx%,比例较高。随着未来科技前沿动态变化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将可能导致更多产品滞销或失效,存货发生跌价、或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风险提高,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重组蛋白产品销售价格整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主要客户的产品采购量迅速增长,导致单价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受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客户采购量、规格型号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可能进一步下降,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将可能导致公司重组蛋白产品收入出现下滑;同时,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或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成本费用,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多年以来,R&D Systems 和 PeproTech 等国外品牌长期在国内重组蛋白市场占据较高份额,在声誉、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关注度不断提高,不少企业纷纷进入该领域,但目前国内市场重组蛋白行业的集中度较低,为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国内外企业将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展开激烈竞争。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未来将有更多的企业进入该领域,行业面临竞争加剧的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4,553,718.00 | 341,895,855.16 | -0.23 |
营业成本 | 36,184,547.15 | 42,074,090.36 | -0.14 |
销售费用 | 35,087,832.53 | 27,132,392.93 | 0.29 |
管理费用 | 47,849,929.06 | 42,153,626.02 | 0.14 |
财务费用 | -7,213,558.72 | 1,288,973.58 | -6.60 |
研发费用 | 41,102,951.52 | 34,095,430.97 | 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6,641.67 | 70,966,537.47 | -0.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452,580.08 | -43,954,208.37 | 21.7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3,371,582.67 | 94,534,178.19 | 17.3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原因说明:
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产销量情况说明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 | 上年同期 | 上年同期 | 本期金额 | 情况 |
项目 | 成本比例(%) | 金额 | 占总成本比例(%)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说明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其他说明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合计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伴随着公司成功登陆科创板,2023 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有序推进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进一步加强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提高生产及管理效率,以期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能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关于公司 2023 年整体经营计划如下:
1、持续推进产品开发和平台建设
继续围绕重组蛋白质技术与蛋白质应用解决方案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公司各大产品线品类,加大推进mRNA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迭代升级,提升疫苗开发服务能力。
2、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
公司在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销售团队,加大营销网络的覆盖力度,加强客户拓展力度,提升市场份额。建设海外销售团队,加大海外品牌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知名度,拓展海外业务。
3、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将持续引入各层次、多学科领域研发技术人才,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薪酬福利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培养、评价和监督机制,培育业务能力突出、知识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构建复合型高素质人才梯队,实现公司的人才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丰富企业文化的内涵,使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相统一。
4、投资与并购计划
公司将根据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结合具体运营需求,充分考虑自身在资金、技术以及管理上的优势和不足,积极学习国内外标杆企业经验,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在条件成熟时,适时选择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资产标的作为投资、并购的对象,以期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优秀标的资源,巩固并提升现有业务,进一步丰富并完善公司产品线布局,为公司提供外延性的增长动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内幕信息管理。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执行均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决策、执行决策,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3.4 | 上市前召开 | 上市前召开 | 议案获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不存在弃权或被否决的情形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1-28 | www.sse.com.cn | 2022-11-29 | 议案获全体股东审议通过,不存在弃权或被否决的情形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系在公司上市前召开,故相关决议文件无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官方指定媒体披露。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朱化星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0 | 2021.4.15. | 2024.4.14. | 15,343,004 | 15,343,004 | 0 | / | 87.09 | 否 |
王英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21.4.15. | 2024.4.14. | 1,634,249 | 1,634,249 | 0 | / | 55.26 | 否 |
赵玉剑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4.15. | 2024.4.14. | 1,635,358 | 1,635,358 | 0 | / | 50.33 | 否 |
王笃强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8 | 2021.4.15. | 2024.4.14. | 476,024 | 476,024 | 0 | / | 45.27 | 否 |
陆幼辰 | 董事 | 男 | 46 | 2021.4.15. | 2024.4.14. | 0 | 0 | 0 | / | / | 否 |
邹方平 | 董事 | 男 | 48 | 2021.4.15. | 2024.4.14. | 4,109,460 | 4,109,460 | 0 | / | / | 否 |
张宗新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1.4.15. | 2024.4.14. | 0 | 0 | 0 | / | 6.72 | 否 |
宋夏云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1.4.15. | 2024.4.14. | 0 | 0 | 0 | / | 6.72 | 否 |
金坚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1.4.15. | 2024.4.14. | 0 | 0 | 0 | / | 6.72 | 否 |
李德彬 |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1.4.15. | 2024.4.14. | 238,392 | 238,392 | 0 | / | 32.99 | 否 |
张清仪 | 职工代表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8 | 2021.4.15. | 2024.4.14. | 76,032 | 76,032 | 0 | / | 29.92 | 否 |
化琳 | 监事 | 女 | 2021.4.15. | 2024.4.14. | 117,842 | 117,842 | 0 | / | / | 否 | |
张冬叶 | 财务负责人 | 男 | 49 | 2021.4.15. | 2024.4.14. | 76,032 | 76,032 | 0 | / | 32.95 | 否 |
张铮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2.11.7 | 2024.4.14. | 476,024 | 476,024 | 0 | / | 67.53 | 否 |
宋作伟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6 | 2021.4.15. | 2024.4.14. | 190,476 | 190,476 | 0 | / | 否 | |
赵曼曼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3 | 2021.4.15. | 2024.4.14. | 95,436 | 95,436 | 0 | / | 否 | |
崔利兰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2 | 2021.4.15. | 2024.4.14. | 123,948 | 123,948 | 0 | / | 否 | |
王米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32 | 2021.4.15. | 2024.4.14. | 238,392 | 238,392 | 0 | / | 否 | |
丁剑锋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21.4.15. | 2024.4.14. | 0 | 0 | 0 | /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朱化星 | 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发育生物学专业,获博士学位。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任生产一部主管;2000 年 4 月至 2000 年 9 月,就职于杭州泰士生物技术公司,任生物技术部副主任;2000 年 9 月至 2005 年 6月,于复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4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欣百诺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近岸有限,任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兼任上海交通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客座教授。朱化星先生曾荣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姑苏领军人才等荣誉。 |
王英明 | 197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任生产三部职员;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就职于杭州泰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部主管;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任产品开发部主管;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12 月,就职于上海先导药业有限公司,任产品开发部主管;2004 年 12 月至2013 年 12 月,任上海欣百诺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
任上海欣百诺董事;200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近岸有限,任副总经理;2019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近岸有限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赵玉剑 | 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硕士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历任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副科级秘书、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工商局副局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综合监管科科长、网络监管办公室主任;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山东医科元多能干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3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近岸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王笃强 | 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历任江苏省东辛农场农业发展中心技术员、主任助理;2010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历任质检部主管、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陆幼辰 |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广西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学历。1999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1 月,就职于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8 月,就职于苏州市沧浪区天成通信配件经营部,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部副部长;2019 年 2 月至2021 年 4 月,任近岸有限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邹方平 | 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6 年 9 月至 2003 年 8 月,就职于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任药剂科职员;2003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百思特医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于山东多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于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任董事;2021 年 4 月起至今,于公司任董事。 |
张宗新 | 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经济系,博士学历。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于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进行博士后研究;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讲师;2005 年 4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副教授;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 年 9 月至2017 年 9 月,任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访问学者;2017 年 9 月至今,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宋夏云 | 196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199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职于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7 年 2 月至 2013 年 8 月,于宁波大学商学院现代会计研究所任副所长;2013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审计与腐败治理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金坚 | 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 年毕业于苏州医学院内科学(血液病)专业,博士学历。1983 年 8 月至 1991 年 8 月,于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卫生部核医学重点实验室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法国健康与卫生研究院INSERMU353 研究所任研究员;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7 月,于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核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任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9 年 8 月至 2001 年10 月,于法国国家科研中心 CNRS Gustave Rossuy 肿瘤研究所任研究员;2001年 11 月至今,于江南大学药学院制药工程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德彬 | 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硕士学历。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任细胞与细胞工艺部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细胞与细胞工艺部经理。 |
张清仪 | 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微生物学专业,硕士学历。2011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历任项目部主管、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产品开发部高级经理。 |
化琳 | 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于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任研究员兼投资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3 年10 月,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上市公司部销售总监;2015 年 6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上海相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16 年 3 月至2018 年 9 月,于江苏盛安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今,于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副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于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合伙人。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2年8月至今,于上海奕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经理、董事 |
张冬叶 | 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4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于上海庆丰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科长;2003 年 2 月至 2011 年 4月,于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部主管;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于上海仙视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任财务部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张铮 |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生物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植物病毒专业,硕士学历。2000年7月-2010年1月,任GE Lifesciense区域销售经理;2010年2月-2010年6月,任Roche生命科学销售经理;2010年7月-2013年10月,任GE Lifesciense区域销售经理;2013年10月-2014年4月,任Life Technology区域销售经理;2014年5月-2017年12月,任R&D中国销售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总监;2022年11月7日至今,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宋作伟 | 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学历。2013 年 6 月至 2021 年 4月,于近岸有限任蛋白质应用研究院抗体库与筛选部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蛋白质应用研究院抗体库与筛选部经理。 |
赵曼曼 | 198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 年毕业于上海海洋大学临床兽医学专业,硕士学历。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任产品开发部任研发专员;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产品开发部分子试剂室主管。 |
崔利兰 | 199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茶学专业,硕士学历。2015 年 7 月至 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历任项目部项目经理、蛋白质研究院细胞与细胞工艺部研发助理、产品开发部蛋白研发组研发主管;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产品开发部蛋白研发室主管。 |
王米 | 199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毕业于大连工业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专业,硕士学历。2015 年 6 月至2021 年 4 月,于近岸有限历任项目部项目专员、项目部经理、研发外包部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外包部经理。 |
丁剑锋 | 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 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11 月,于上海欣百诺任纯化部主管,2009 年 11 月至今,任近岸科技生产部纯化部生产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朱化星 | 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11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陆幼辰 | 苏州科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9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中舰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0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万贵源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4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友联纺工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5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安苏百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8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善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3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朗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3 | 至今 |
陆幼辰 | 神锋(苏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6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诚启传热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1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康润医药测试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6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云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6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乐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 | 至今 |
陆幼辰 | 苏州祺封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11 | 至今 |
邹方平 | 中兴盛世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06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中兴盛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11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盛世华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08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多盈股权投资管 | 董事长 | 1996-10 | 至今 |
理有限公司 | ||||
邹方平 | 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02 | 至今 |
邹方平 | 淄博市周村区宏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5 | 至今 |
邹方平 |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1-09 | 至今 |
邹方平 | 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05 | 至今 |
邹方平 | 多盈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1 | 至今 |
邹方平 | 东莞市盛和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03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9-12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医科元多能干细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3-12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多盈领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10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5-03 | 至今 |
邹方平 | 山东铂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9 | 至今 |
金坚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9 | 至今 |
金坚 | 无锡新双和纺织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3 | 至今 |
化琳 | 上海奕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2-8 | 至今 |
化琳 | 上海随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7 | 至今 |
化琳 | 上海申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4 | 至今 |
化琳 | 惠和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7 | 至今 |
化琳 | 杭州第四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薪酬分别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考核后确定,由公司支付;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未在公司内部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参考同行业标准,由公司支付。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请见“第四节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2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8、《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11月0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朱化星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王英明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赵玉剑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王笃强 | 否 | 3 | 3 | 1 | 0 | 0 | 否 | 1 |
陆幼辰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邹方平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张宗新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宋夏云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金坚 | 是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宋夏云、金坚、朱化星 |
提名委员会 | 金坚、宋夏云、赵玉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宗新、金坚、王笃强 |
战略委员会 | 朱化星、王英明、金坚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年2月16日 | 上市前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 | 无 |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
(3).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2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6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76 |
销售人员 | 82 |
技术人员 | 219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85 |
合计 | 66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3 |
硕士 | 139 |
本科 | 272 |
专科 | 197 |
专科以下 | 44 |
合计 | 66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及考核。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每年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员工职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年度培训计划。为帮助新人快速融入团队与胜任岗位,公司制定了新员工
入职培训计划;公司为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员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素养培训,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专业领域的交流会、讲座;公司组织管理层参加各类管理类培训,提升管理层领导力与管理水平。建立了近岸学院线上学习平台,通过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分红行为,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原则上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其中现金分红方式优于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A.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D.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下同。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公司经营模式及变化、盈利水平以及其他必要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5、股利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
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保证内控机制有效运行,从而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并按时参加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决策。同时,公司证券、财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ESG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架构、完善治理水平,积极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为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提供重要保障。未来,公司也希望通过自身不断改善、优化治理体系,加强可持续发展行为、品牌影响力和触及度,对行业和社会产生长远影响,同时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xx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重组蛋白应用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靶点及因子类蛋白、重组抗体、酶及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也未列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污染物的废弃物的排放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排污要求严格执行。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建立健全了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机制,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保险,不断完善公司薪酬绩效体系,促成职工收入稳定增长。高度重视员工培训,积极鼓励员工和管理层不断学习,持续开展培训活动,支持员工在职学历提升,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机会。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供应商、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充分保护客户与供应商的合法利益。公司以稳定的供货能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专业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全体党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队伍建设,将政治学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思想、团结群众,为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贡献力量。同时,党支部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党支部获得了学习型党组织称号,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与率高,获优秀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参见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页面:http://www.novoprotein.com.cn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积极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络,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传递公司价值。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制度,并加强对董监高和内部员工的培训,通过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充分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相关信息。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一整套保护商标、软件著作权、域名、专利及其他专有权利的相关制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不断完善。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搭建可预防、可拦截、可溯源的数据防泄漏系统,同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存储系统,对数据进行分级管理,加强对文件的访问控制和传输安全。IT 部门对信息安全保护体系提供技术支持与监督。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上海欣百诺、朱化星、邹方平、赵玉剑、王英明、王笃强、张冬叶、李桂云、林永强、严明、苏州帆岸、苏州捌岸与苏州玫岸、张清仪、李德彬、王米、赵曼曼、崔利兰、宋作伟、化琳、东运创投、菏泽乔贝、南京金溧、苏州金灵、杭州畅遂、淄博璟丽、上海普近、淄博悦华、苏州启华 | 注1 | 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
上海欣百诺、朱化星、李桂云、林永强、严明、王英明、赵玉剑、王笃强、邹方平、张冬叶、苏州启华承诺
注2 | 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稳定股价 | 上海欣百诺、朱化星、王英明、赵玉剑、王笃强、邹方平、张冬叶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 | 上海欣百诺、朱化星 | 注4 | 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稳定股价 | 上海欣百诺、朱化星、王英明、赵玉剑、王笃强、邹方平、张冬叶 | 注3 | 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顾菲回购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等承诺
1、控股股东上海欣百诺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企业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朱化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邹方平'赵玉剑、王英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上述第(3)、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间接股东王笃强、张冬叶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上述第(3)、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桂云、林永强、严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股东苏州帆岸、苏州捌岸与苏州玫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间接股东张清仪、李德彬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间接股东王米、赵曼曼、崔利兰、宋作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
(3)上述第(2)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9、间接股东化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自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股东东运创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股东菏泽乔贝'南京金溧、苏州金灵'杭州畅遂、淄博璟丽、上海普近、淄博悦华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即完成本企业取得股份之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股东苏州启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及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即完成本企业取得股份之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注2: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上海欣百诺、朱化星、李桂云、林永强、严明、王英明、赵玉剑、王笃强、邹方平、张冬叶承诺
“(1)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3)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东运创投、菏泽乔贝、南京金溧、苏州金灵、杭州畅遂、淄博璟丽、上海普近、淄博悦华、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张清仪、化琳、李德彬、王米、赵曼曼、崔利兰、宋作伟承诺“(1)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本企业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苏州启华承诺
“(1)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限售期满后,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2、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和实施程序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以上措施的实施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的基础上,可综合考虑实施上述措施中的一项或数项,以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公司应该在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公告拟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在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后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公告后12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各项义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则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3、增持或回购股票的要求
以上股价稳定方案的实施及信息披露均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增持或回购股票的时点限制,且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4、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程序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时,公司稳定股价方案的具体决议程序如下: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预案后,公告预案内容。
(1)如预案内容不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有关方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12个月内实施完毕。
(2)如预案内容涉及公司回购股票,则公司董事会应将稳定股价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发出召集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回购程序如下:
①公司股票回购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②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相关主体承诺
就上述稳定股价事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如下:
(1)发行人的承诺
①公司将根据《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董事会审议确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拟要求公司回购股票的,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后12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
②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方案时,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④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①若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本单位/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
人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及税后薪酬之和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后发行人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②在发行人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单位/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单位/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本单位/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若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在具体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发行人股票,用于股票增持的资金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后发行人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③ 在发行人就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将对制定发行人稳定股价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有权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将对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注4: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简称“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发行人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发行人承诺回购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陈述,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注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如下: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如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如中国证监会还指定其他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一同购回股份的,公司将及时与该等主体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购回数量。如该等主体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购回义务的,本公司对其未能履行完毕的部分承担连带的购回义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现盈利时,如本次发行后净利润未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股东即期回报将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制度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品与技术领先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单位/本人(企业)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单位/本人(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有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鉴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承诺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实施积极地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依法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如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对发行人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薪及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承诺
发行人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事务所承诺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情况”之“(三)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保持独立性及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
(十)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事项承诺如下:
1、目前本企业/本人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人将尽可能的规范和减少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企业/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占用或转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4、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承诺: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权清晰,全体股东均不存在任何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类似安排的情形,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股权纠纷或其他潜在纠纷;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之履行事宜,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则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相关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对未履行该预案义务的责任主体制定了约束或惩罚措施。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022年度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胡新荣、李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保荐人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共同投资方 | 关联 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 |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86,298.25 | 174,219.58 | 174,219.58 | 174,219.58 | 0.00 | 0% | 0.00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80,545.53 | 80,545.53 | 0,00 | 0% | 否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52,385.28 | 52,385.28 | 0,00 | 0% | 否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15.85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315.85万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21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7,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631,579 | 100 | 1,279,801 | - | - | -333,800 | 946,001 | 53,577,580 | 76.35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120,000 | 19.23 | - | - | - | - | - | 10,120,000 | 14.42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511,579 | 80.77 | 1,279,801 | - | - | -333,800 | 945,262 | 43,456,841 | 61.93 |
其中:境内非 | 42,511,579 | 80.77 | 1,279,801 | - | - | -333,800 | 945,262 | 43,456,841 | 61.93 |
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739 | - | - | - | 739 | 739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739 | - | - | - | 739 | 739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16,264,059 | - | - | 333,800 | 16,597,859 | 16,597,859 | 23.65 |
1、人民币 | - | - | 10,907,036 | - | - | - | 10,907,036 | 10,907,036 | 15.54 |
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518,094 | - | - | - | 518,094 | 518,094 | 0.74 |
4、其他 | - | - | 4,838,929 | - | - | 333,800 | 5,172,729 | 5,172,729 | 7.37 |
三、股份总数 | 52,631,579 | 100 | 17,543,860 | 0 | 0 | 0 | 17,543,860 | 70,175,43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4.386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数从5,263.1579万股增至7,017.5439万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2022年9月20日 | 106.19元/股 | 17,543,860 | 2022年9月29日 | 17,543,86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43,86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631,579股增至70,175,439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86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 | 30,355,000 | 43.26 | 30,355,000 | 30,355,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120000 | 14.42 | 10120000 | 1012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苏州帆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960000 | 5.64 | 3960000 | 396000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玫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65000 | 2.37 | 1665000 | 166500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六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78947 | 2.25 | 1578947 | 1578947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捌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20000 | 2.17 | 1520000 | 152000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50000 | 1.35 | 950,000 | 950,000 | 无 | 0 | 其他 | |||
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15000 | 1.02 | 715000 | 715000 | 无 | 0 | 其他 | |||
苏州金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15,000 | 1.02 | 715000 | 71500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550,000 | 0.78 | 0 | 550,00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379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97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7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4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新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 |
杜芸 | 223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444 |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益委托投资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全薪桥 | 1667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778 |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T5对冲基金 | 150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12 |
庄敏栋 | 11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5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大持股股东中,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帆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玫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启华六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捌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金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发起人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化星,朱化星通过持有上海欣百诺、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29.15%股份;朱化星通过与邹方平、赵玉剑、李桂云、王英明、林永强、严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欣百诺,并通过担任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拥有公司 71.24%股份的表决权。 3、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355,000 | 2026年3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 |
2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120,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3 | 苏州帆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60,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
4 | 苏州玫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5,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
5 |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六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78,947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1个月 |
6 | 苏州捌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0,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
7 |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菏泽乔贝京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0,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15个月 |
8 | 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5,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15个月 |
9 | 苏州金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5,000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15个月 |
10 | 淄博璟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158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1个月 |
11 | 淄博悦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158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1个月 |
12 | 上海普近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158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1个月 |
13 | 杭州畅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3,158 | 2023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1个月 |
14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5,024 | 2024年9月29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化星,朱化星通过持有上海欣百诺、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29.15%股份;朱化星通过与邹方平、赵玉剑、李桂云、王英明、林永强、严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欣百诺,并通过担任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拥有公司 71.24%股份的表决权。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877,193 | 2024年9月29日 | 0 | 877,193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朱化星 |
成立日期 | 2004-11-02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朱化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路高 | 2008-06-24 | 9132050967703785X0 | 40000万元人民币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投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情况说明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9,924,309.17 | 189,392,810.0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6,852,975.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8,891,144.58 | 96,578,245.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765,941.20 | ||
预付款项 | 2,919,675.84 | 3,578,982.1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91,702.42 | 2,205,527.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77,079,735.58 | 37,190,793.0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29,131.14 | 3,276,434.8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35,154,615.28 | 332,222,792.6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848,096.15 | 32,007,318.25 | |
在建工程 | 17,729,630.50 | 21,162,341.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5,406,317.28 | 84,775,539.30 | |
无形资产 | 18,183,432.08 | 6,709,872.9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601,468.13 | 4,933,385.8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325,094.69 | 12,956,939.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049,424.39 | 18,334,547.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3,143,463.22 | 180,879,944.65 | |
资产总计 | 2,338,298,078.50 | 513,102,737.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0,902,187.74 | 23,638,448.1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05,490.82 | 11,608,976.0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855,236.77 | 19,696,737.93 | |
应交税费 | 6,457,956.06 | 6,353,421.90 | |
其他应付款 | 642,513.37 | 317,400.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21,911.66 | 8,691,367.3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734,598.92 | 1,471,795.47 | |
流动负债合计 | 64,019,895.34 | 71,778,147.26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9,202,201.06 | 78,344,168.7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89,735.67 | 3,207,786.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891,936.73 | 81,551,954.98 | |
负债合计 | 138,911,832.07 | 153,330,102.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0,175,439.00 | 52,631,57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39,793,960.65 | 208,130,054.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2,078.52 | 192,968.1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790,856.45 | 11,984,884.6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2,443,911.81 | 86,833,149.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99,386,246.43 | 359,772,635.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99,386,246.43 | 359,772,635.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38,298,078.50 | 513,102,737.31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6,724,084.25 | 127,245,058.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6,852,975.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3,167,339.97 | 191,973,203.7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16,506.67 | 869,357.27 | |||
其他应收款 | 34,828,708.61 | 29,052,207.7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1,345,833.96 | 20,798,533.7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20,205.73 | 695,898.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1,955,654.54 | 370,634,259.1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2,457,890.72 | 16,923,039.1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977,879.37 | 15,939,674.19 | |||
在建工程 | 2,049,975.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10,837.55 | ||||
无形资产 | 17,962,824.29 | 6,445,013.8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58,645.74 | 252,349.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07,734.75 | 3,110,434.5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85,682.74 | 5,243,2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7,361,495.16 | 50,060,203.56 | |||
资产总计 | 2,209,317,149.70 | 420,694,462.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167,756.99 | 16,039,933.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4,528.29 | 5,530,884.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67,756.00 | 8,813,753.67 | |||
应交税费 | 622,863.00 | 6,486,358.75 | |||
其他应付款 | 454,239.20 | 501,337.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6,620.48 | 64,400.50 |
其他流动负债 | 5,660.38 | 719,015.0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829,424.34 | 38,155,684.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67,418.81 | 36,935.4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48,714.33 | 997,735.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16,133.14 | 1,034,671.04 | |
负债合计 | 30,545,557.48 | 39,190,355.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0,175,439.00 | 52,631,57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940,687,588.75 | 209,023,682.1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790,856.45 | 11,984,884.66 | |
未分配利润 | 151,117,708.02 | 107,863,961.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8,771,592.22 | 381,504,107.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09,317,149.70 | 420,694,462.73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4,553,718.00 | 341,895,855.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264,553,718.00 | 341,895,855.1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6,111,443.47 | 150,661,720.83 | |
其中:营业成本 | 36,184,547.15 | 42,074,090.3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99,741.93 | 3,917,206.97 | |
销售费用 | 35,087,832.53 | 27,132,392.93 | |
管理费用 | 47,849,929.06 | 42,153,626.02 | |
研发费用 | 41,102,951.52 | 34,095,430.97 | |
财务费用 | -7,213,558.72 | 1,288,973.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047,408.73 | 1,799,422.91 | |
利息收入 | 8,464,958.79 | 1,394,928.42 | |
加:其他收益 | 11,695,660.12 | 1,332,619.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678.06 | 995,048.1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2,975.35 | -143,628.8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0,118.32 | -4,005,592.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115,374.17 | -12,476,031.1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532.68 | 32,026.1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892,628.25 | 176,968,575.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06,699.98 | 25,438.2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316,316.95 | 763,867.9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183,011.28 | 176,230,145.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766,276.92 | 27,224,529.1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89.65 | -2,452.9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 -10,889.65 | -2,452.94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89.65 | -2,452.9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889.65 | -2,452.9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405,844.71 | 149,003,163.5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0,405,844.71 | 149,003,163.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3.7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3.7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8,382,644.48 | 250,699,856.07 | |
减:营业成本 | 31,672,901.79 | 32,368,502.98 | |
税金及附加 | 1,310,709.30 | 3,501,325.86 | |
销售费用 | 4,897,009.03 | 3,843,457.35 | |
管理费用 | 23,827,066.87 | 21,893,908.61 | |
研发费用 | 31,796,220.50 | 25,149,805.69 | |
财务费用 | -4,606,167.77 | -988,082.3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360.09 | 6,070.56 |
利息收入 | 4,411,142.64 | 1,124,115.71 | |
加:其他收益 | 6,582,338.27 | 582,592.9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7,554.77 | 995,048.1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52,975.35 | -143,628.8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04,539.92 | -6,237,294.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12,313.95 | -5,650,564.4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532.6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913,451.96 | 154,477,091.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00,000.01 | 266.9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8,526.63 | 121,205.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384,925.34 | 154,356,153.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5,325,207.40 | 21,422,473.5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59,717.94 | 132,933,679.6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59,717.94 | 132,933,679.6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8,059,717.94 | 132,933,679.6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8,418,904.11 | 304,351,227.1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044,216.81 | 4,677,710.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39,926.34 | 3,054,525.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1,403,047.26 | 312,083,463.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7,384,332.52 | 51,175,721.7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 111,954,538.05 | 71,352,939.89 |
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672,104.62 | 75,921,885.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15,430.40 | 42,666,379.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8,026,405.59 | 241,116,926.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6,641.67 | 70,966,537.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2,880,000.00 | 17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4,678.06 | 995,048.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500.00 | 1,60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3,495,178.06 | 177,996,653.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767,758.14 | 69,950,861.4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96,180,000.00 | 15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2,947,758.14 | 221,950,861.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452,580.08 | -43,954,208.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42,195,790.87 | 117,670,174.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1,129.5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4,706,920.43 | 117,670,174.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85,434.6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35,337.76 | 6,850,561.1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35,337.76 | 23,135,995.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3,371,582.67 | 94,534,178.1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640,092.95 | -793,948.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9,935,737.21 | 120,752,558.3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9,391,810.04 | 68,639,251.7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9,327,547.25 | 189,391,810.04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3,483,384.41 | 186,238,116.9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80,379.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56,469.43 | 1,884,397.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820,233.78 | 188,122,514.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6,227,814.95 | 30,308,216.8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0,562,478.52 | 34,656,771.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860,267.23 | 67,365,659.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654,697.41 | 19,578,063.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305,258.11 | 151,908,711.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85,024.33 | 36,213,802.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880,000.00 | 177,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67,554.77 | 995,048.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500.00 | 1,39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358,054.77 | 177,996,438.1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835,766.47 | 25,072,240.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76,180,000.00 | 16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0,000.00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5,515,766.47 | 219,072,240.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2,157,711.70 | -41,075,802.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18,342,990.87 | 117,670,174.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11,129.5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0,854,120.43 | 117,670,174.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1,368.00 | 63,55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1,368.00 | 15,063,552.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9,502,752.43 | 102,606,622.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98,639.25 | -91,657.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9,258,655.65 | 97,652,965.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244,058.06 | 29,591,092.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6,502,713.71 | 127,244,058.06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631,579.00 | 208,130,054.00 | 192,968.17 | 11,984,884.66 | 86,833,149.24 | 359,772,635.07 | 359,772,635.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631,579.00 | 208,130,054.00 | 192,968.17 | 11,984,884.66 | 86,833,149.24 | 359,772,635.07 | 359,772,635.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43,860.00 | 1,731,663,906.65 | -10,889.65 | 4,805,971.79 | 85,610,762.57 | 1,839,613,611.36 | 1,839,613,611.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889.65 | 90,416,734.36 | 90,405,844.71 | 90,405,844.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43,860.00 | 1,731,663,906.65 | 1,749,207,766.65 | 1,749,207,766.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543,860.00 | 1,724,651,930.87 | 1,742,195,790.87 | 1,742,195,790.8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011,975.78 | 7,011,975.78 | 7,011,975.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05,971.79 | -4,805,971.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05,971.79 | -4,805,971.7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175,439.00 | 1,939,793,960.65 | 182,078.52 | 16,790,856.45 | 172,443,911.81 | 2,199,386,246.43 | 2,199,386,246.43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882,380.00 | 31,508,632.59 | 195,421.11 | 9,261,581.79 | 46,251,486.68 | 103,099,502.17 | 103,099,502.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44.11 | -3,097.03 | -3,441.14 | -3,441.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882,380.00 | 31,508,632.59 | 195,421.11 | 9,261,237.68 | 46,248,389.65 | 103,096,061.03 | 103,096,061.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749,199.00 | 176,621,421.41 | -2,452.94 | 2,723,646.98 | 40,584,759.59 | 256,676,574.04 | 256,676,574.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52.94 | 149,005,616.48 | 149,003,163.54 | 149,003,163.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78,651.00 | 117,394,759.50 | 122,673,410.50 | 122,673,410.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278,651.00 | 112,391,523.00 | 117,670,174.00 | 117,670,17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003,236.50 | 7,003,236.50 | 7,003,236.50 | ||||||||||||
4.其他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三)利润分配 | 13,293,367.97 | -28,293,367.97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93,367.97 | -13,293,367.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1,470,548.00 | 59,226,661.91 | -10,569,720.99 | -80,127,488.9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31,470,548.00 | 59,226,661.91 | -10,569,720.99 | -80,127,488.92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631,579.00 | 208,130,054.00 | 192,968.17 | 11,984,884.66 | 86,833,149.24 | 359,772,635.07 | 359,772,635.07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631,579.00 | 209,023,682.10 | 11,984,884.66 | 107,863,961.87 | 381,504,107.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631,579.00 | 209,023,682.10 | 11,984,884.66 | 107,863,961.87 | 381,504,107.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543,860.00 | 1,731,663,906.65 | 4,805,971.79 | 43,253,746.15 | 1,797,267,484.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059,717.94 | 48,059,717.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543,860.00 | 1,731,663,906.65 | 1,749,207,766.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543,860.00 | 1,724,651,930.87 | 1,742,195,790.8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29,924.18 | 5,329,924.18 | |||||||||
4.其他 | 1,682,051.60 | 1,682,051.60 | |||||||||
(三)利润分配 | 4,805,971.79 | -4,805,971.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805,971.79 | -4,805,971.7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0,175,439.00 | 1,940,687,588.75 | 16,790,856.45 | 151,117,708.02 | 2,178,771,592.22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882,380.00 | 30,508,632.59 | 9,261,581.79 | 83,354,236.14 | 139,006,830.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44.11 | -3,097.03 | -3,441.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882,380.00 | 30,508,632.59 | 9,261,237.68 | 83,351,139.11 | 139,003,389.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749,199.00 | 178,515,049.51 | 2,723,646.98 | 24,512,822.76 | 242,500,718.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2,933,679.65 | 132,933,679.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78,651.00 | 119,288,387.60 | 124,567,038.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278,651.00 | 112,285,151.10 | 117,563,802.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229,385.82 | 5,229,385.82 | |||||||||
4.其他 | 1,773,850.68 | 1,773,850.68 | |||||||||
(三)利润分配 | 13,293,367.97 | -28,293,367.97 | -15,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293,367.97 | -13,293,367.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1,470,548.00 | 59,226,661.91 | -10,569,720.99 | -80,127,488.92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31,470,548.00 | 59,226,661.91 | -10,569,720.99 | -80,127,488.92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631,579.00 | 209,023,682.10 | 11,984,884.66 | 107,863,961.87 | 381,504,107.63 |
公司负责人:朱化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冬叶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新荣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吴江近岸蛋白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近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4481370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44813703公司经营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路228号3层,4层法定代表人:朱化星公司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服务、咨询、转让、科技成果转化;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的研发、销售;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生产流程、产品外发加工的外包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近岸科技有限公司 | 近岸科技 | 100.00 | |
2 | 上海创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创稷医疗 | 100.00 | |
3 | 近岸蛋白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 近岸菏泽 | 100.00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4 | 上海近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近山生物 | 100.00 | |
5 | NOVOPROTEIN SCIENTIFIC INC | NOVO SCIENTIFIC | 100.00 | |
6 | NOVOPROTEIN AMERICA INC | NOVO AMERICA | 100.00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或注销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
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
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
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
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 计提方法 |
组合1:应收票据 | 参照上述(a)应收票据的计提方法执行 |
组合2:应收账款 | 参照上述(b)应收账款的计提方法执行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已过失效期或临近失效期6个月内的产品,以及预计未来无销售市场的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次,考虑到公司产品种类规格较多,销售周期长的特点,于资产负债表日再根据产品库龄对未进行单项计提跌价准备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库龄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10 |
1-2年(含2年) | 20 |
2-3年(含3年) | 40 |
3年以上 | 100 |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生产用试剂和耗材,属于通用材料,周转快且价值较低,因此,公司未对原材料按照库龄计提跌价准备。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9。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
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8。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10.00 | 5.00 | 9.50 |
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生产设备 | 直线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计算机软件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2-10年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
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公司主营业务为重组蛋白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与重组蛋白相关的CRO服务。销售商品包括靶点及因子类蛋白、重组抗体、酶及试剂。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向客户销售重组蛋白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履约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A、境内销售业务以公司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向客户提供产品,公司委托物流公司或公司直接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后,财务根据签收单或物流签收记录确认收入; B、境外销售业务 (a)在FOB、FCA、CIF方式下,以货物装运完毕并办理完成相关报关手续后,财务根据报关单确认收入; (b)在DAP、DDP、DDU或者未约定方式下,公司以将货物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时,财务根据签收单或物流签收记录确认收入。
②CRO服务 公司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其提交定制化产品或提供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履约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对于上述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于服务完成,即当交付最终定制化产品或提交技术服务报告时,财务根据验收单或验收证明文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中的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租赁期 | — | 根据租赁期确定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租赁期 | — | 根据租赁期确定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其他说明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其他说明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资产总计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资产总计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0%、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1%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 5元/平方米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税 | 15%、25%、27.5%、29.84%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近岸科技 | 25.00 |
创稷医疗 | 25.00 |
近岸菏泽 | 25.00 |
近山生物 | 25.00 |
NOVO SCIENTIFIC | 27.50 |
NOVO AMERICA | 29.84 |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NOVO SCIENTIFIC经营地为美国新泽西州,企业所得税由美国联邦所得税与经营地州所得税构成,其中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经营地州所得税税率分为三个等级,全年净收入超过100,000.00美元适用税率为9%,全年净收入超过50,000.00美元但低于或等于100,000.00美元适用税率为7.5%,全年净收入低于或等于50,000.00美元适用税率为6.5%。子公司NOVO SCIENTIFIC在报告期内净收入均低于50,000.00美元,适用新泽西州税率为6.5%,故报告期内子公司NOVOSCIENTIFIC的所得税率为27.5%。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NOVO AMERICA经营地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由美国联邦所得税与经营地州所得税构成,其中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经营地州所得税及营业权税(Corporate Income Franchise Tax)税率为8.84%,最低税额为800美元,故报告期内子公司NOVO AMERICA的所得税率为29.84%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号编号:GR202232012715,自2022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近岸科技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2022年1月至9月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2022年10月至12月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100%加计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924,746,232.71 | 189,390,446.54 |
其他货币资金 | 598,076.46 | 2,363.50 |
合计 | 4,580,000.00 |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29,924,309.17 | 189,392,810.04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50,897.35 | 302,184.71 |
其他说明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含协定存款应收利息595,761.92元、支付宝1,314.54元、ETC保证金1,000.00元,其中ETC保证金使用受限制。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货币资金2022年末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66,852,975.35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966,852,975.35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966,852,975.35 |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计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合计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计 | / | / | / | /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4,842,603.24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24,842,603.24 |
1年以内小计 | 124,842,603.24 |
1至2年 | 230,288.42 |
2至3年 | 44,323.29 |
3年以上 | 112,456.00 |
3至4年 | 104,771.56 |
4至5年 | 7,684.44 |
合计 | 125,229,67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229,670.95 | 100.00 | 6,338,526.37 | 5.06 | 118,891,144.58 | 101,697,346.60 | 100.00 | 5,119,101.16 | 5.03 | 96,578,245.4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5,229,670.95 | 100.00 | 6,338,526.37 | 5.06 | 118,891,144.58 | 101,697,346.60 | 100.00 | 5,119,101.16 | 5.03 | 96,578,245.44 |
合计 | 125,229,670.95 | / | 6,338,526.37 | / | 118,891,144.58 | 101,697,346.60 | / | 5,119,101.16 | / | 96,578,245.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计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4,842,603.24 | 6,242,130.32 | 5.00 |
1-2年 | 230,288.42 | 23,028.84 | 10.00 |
2-3年 | 44,323.29 | 13,296.99 | 30.00 |
3-4年 | 104,771.56 | 52,385.78 | 50.00 |
4-5年 | 7,684.44 | 7,684.44 | 100.00 |
合计 | 125,229,670.95 | 6,338,526.37 | 5.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5,119,101.16 | 1,219,668.69 | -243.48 | 6,338,526.37 | |||
合计 | 5,119,101.16 | 1,219,668.69 | -243.48 | 6,338,526.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计 | /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应收账款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45,777,140.00 | 36.55 | 2,288,857.00 |
客户2 | 19,738,000.00 | 15.76 | 986,900.00 |
客户3 | 7,507,600.00 | 6.00 | 375,380.00 |
客户4 | 5,905,673.20 | 4.72 | 295,283.66 |
客户5 | 5,547,723.00 | 4.43 | 277,386.15 |
合计 | 84,476,136.20 | 67.46 | 4,223,806.81 |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65,941.20 | 15,765,941.20 |
合计 | 15,765,941.20 | 15,765,941.2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3)应收款项融资2022年末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增加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78,118.45 | 98.58 | 3,578,775.06 | 99.99 |
1至2年 | 41,350.31 | 1.41 | - | - |
2至3年 | - | - | 207.08 | 0.01 |
3年以上 | 207.08 | 0.01 | - | - |
合计 | 2,919,675.84 | 100.00 | 3,578,982.1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A | 964,106.19 | 33.02 |
B | 296,106.19 | 10.14 |
C | 120,113.36 | 4.11 |
D | 113,167.91 | 3.88 |
E | 83,200.06 | 2.85 |
合计 | 1,576,693.71 | 54.00 |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391,702.42 | 2,205,527.19 |
合计 | 2,391,702.42 | 2,205,527.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⑤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合计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合计 | / | / | /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15,415.14 |
1至2年 | 1,884,924.51 |
2至3年 | 15,180.00 |
3至4年 | 10,000.00 |
4至5年 | 250.00 |
5年以上 | 4,150.00 |
合计 | 2,629,919.65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1,415,548.61 | 1,283,570.32 |
往来款及其他 | 1,214,371.04 | 1,049,665.94 |
2,629,919.65 | 2,333,236.26 | |
减:坏账准备 | 238,217.23 | 127,709.07 |
合计 | 2,391,702.42 | 2,205,527.19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27,709.07 | 127,709.0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0,449.63 | 110,449.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58.53 | 58.53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38,217.23 | 238,217.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变动”系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中资产项目与损益项目外币折算汇率差异所致。
⑤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27,709.07 | 110,449.63 | 58.53 | 238,217.23 | ||
合计 | 127,709.07 | 110,449.63 | 58.53 | 238,21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合计 | /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计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A | 往来款 | 717,500.00 | 1-2年 | 27.28 | 71,750.00 |
B | 押金 | 335,345.46 | 1-2年 | 12.75 | 33,534.55 |
C | 押金 | 296,810.76 | 1-2年 | 11.29 | 29,681.08 |
D | 押金 | 200,000.00 | 1-2年 | 7.60 | 20,000.00 |
E | 押金 | 150,000.00 | 1-2年 | 5.70 | 15,000.00 |
合计 | / | 1,699,656.22 | / | 64.62 | 169,965.6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其他说明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964,181.97 | - | 11,964,181.97 | 7,909,084.79 | - | 7,909,084.79 |
在产品 | 7,841,708.50 | 967,835.01 | 6,873,873.49 | 3,860,741.09 | 428,039.84 | 3,432,701.25 |
自制半成品 | 45,000,516.52 | 16,591,101.08 | 28,409,415.44 | 24,420,487.97 | 11,497,039.86 | 12,923,448.11 |
库存商品 | 48,890,994.74 | 20,952,845.78 | 27,938,148.96 | 24,540,314.37 | 12,948,829.12 | 11,591,485.25 |
合同履约成本 | 1,791,887.79 | - | 1,791,887.79 | 1,334,073.64 | - | 1,334,073.64 |
发出商品 | 102,227.93 | - | 102,227.93 | - | - | - |
合计 | 115,591,517.45 | 38,511,781.87 | 77,079,735.58 | 62,064,701.86 | 24,873,908.82 | 37,190,793.0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428,039.84 | 740,943.22 | - | 201,148.05 | - | 967,835.01 |
自制半成品 | 11,497,039.86 | 6,735,317.92 | - | 1,641,256.70 | - | 16,591,101.08 |
库存商品 | 12,948,829.12 | 10,639,113.03 | - | 2,635,096.37 | - | 20,952,845.78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 - | - | - |
合计 | 24,873,908.82 | 18,115,374.17 | - | 4,477,501.12 | - | 38,511,781.87 |
(3)存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107.25%,主要系2022年末库存备货所致。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合计 | / |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计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合计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税额 | 9,370,079.16 | 2,025,233.97 |
待认证进项税 | 425,605.30 | 421,381.97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1,097,186.03 | 160,218.48 |
待摊费用 | 432,778.35 | 666,412.54 |
其他 | 3,482.30 | 3,187.85 |
合计 | 21,329,131.14 | 3,276,434.81 |
其他说明其他流动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及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合计 | /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848,096.15 | 32,007,318.25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41,848,096.15 | 32,007,318.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生产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17,157.22 | 4,600,245.30 | 32,051,458.12 | 4,127,467.73 | 42,196,328.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557,903.32 | 15,853,848.19 | 654,283.35 | 18,066,034.86 |
(1)购置 | - | 1,555,531.64 | 12,388,960.64 | 620,811.23 | 14,565,303.5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2,371.68 | 3,464,887.55 | 33,472.12 | 3,500,731.35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51,858.15 | 196,507.85 | 251,404.35 | 599,770.35 |
(1)处置或报废 | - | 151,858.15 | 196,507.85 | 251,404.35 | 599,770.35 |
4.期末余额 | 1,417,157.22 | 6,006,290.47 | 47,708,798.46 | 4,530,346.73 | 59,662,592.88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590,189.36 | 1,433,814.61 | 6,577,697.96 | 1,587,308.19 | 10,189,010.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015.55 | 926,860.36 | 6,675,147.51 | 454,644.97 | 8,140,668.39 |
(1)计提 | 84,015.55 | 926,860.36 | 6,675,147.51 | 454,644.97 | 8,140,668.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35,093.78 | 171,783.97 | 208,304.03 | 515,181.78 |
(1)处置或报废 | - | 135,093.78 | 171,783.97 | 208,304.03 | 515,181.78 |
4.期末余额 | 674,204.91 | 2,225,581.19 | 13,081,061.50 | 1,833,649.13 | 17,814,496.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2,952.31 | 3,780,709.28 | 34,627,736.96 | 2,696,697.60 | 41,848,096.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6,967.86 | 3,166,430.69 | 25,473,760.16 | 2,540,159.54 | 32,007,318.25 |
(3)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未办妥产权或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30.75%,主要系本期购置生产设备增加和工程物资转固所致。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916,196.86 | 16,211,008.19 |
工程物资 | 813,433.64 | 4,951,333.18 |
合计 | 17,729,630.50 | 21,162,341.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③在建工程的项目减值准备情况
本期末在建工程无项目减值。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创新疫苗原料和疫苗CDMO基地项目 | 16,869,027.04 | - | 16,869,027.04 | 16,163,838.37 | - | 16,163,838.3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7,169.82 | - | 47,169.82 | 47,169.82 | - | 47,169.82 |
合计 | 16,916,196.86 | - | 16,916,196.86 | 16,211,008.19 | - | 16,211,008.1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创新疫苗原料和疫苗CDMO基地项目 | 8,284.74 | 16,163,838.37 | 705,188.67 | - | - | 16,869,027.04 | 20.36 | 20.36 | - | - | - | 自有资金 |
研发中心项目 | 52,385.28 | 47,169.82 | - | - | - | 47,169.82 | 0.01 | - | - | - | - | 募投资金 |
合计 | 60,670.02 | 16,211,008.19 | 705,188.67 | - | - | 16,916,196.86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本期末在建工程无项目减值。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813,433.64 | - | 813,433.64 | 4,951,333.18 | - | 4,951,333.18 |
合计 | 813,433.64 | - | 813,433.64 | 4,951,333.18 | - | 4,951,333.18 |
其他说明:
工程物资系已到货尚未安装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自行培育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
一、期初余额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自行培育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探明矿区 权益 | 未探明矿区权益 | 井及相关 设施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 自行建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6,660,069.96 | 33,504,843.63 | 90,164,913.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97,959.38 | - | 5,797,959.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69,992.66 | 1,186,012.13 | 3,556,004.79 |
4.期末余额 | 60,088,036.68 | 32,318,831.50 | 92,406,868.18 |
二、累计折旧 | 4,830,960.23 | 558,414.06 | 5,389,374.29 |
1.期初余额 | 8,725,996.26 | 3,212,116.28 | 11,938,112.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935.93 | - | 326,935.93 |
(1)计提 | 326,935.93 | - | 326,935.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6,935.93 | - | 326,935.93 |
(1)处置 | 326,935.93 | - | 326,935.93 |
4.期末余额 | 13,230,020.56 | 3,770,530.34 | 17,000,550.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858,016.12 | 28,548,301.16 | 75,406,317.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1,829,109.73 | 32,946,429.57 | 84,775,539.30 |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65,929.05 | 338,762.62 | 6,804,691.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56,145.90 | - | 11,856,145.90 |
(1)购置 | 11,856,145.90 | - | 11,856,145.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18,322,074.95 | 338,762.62 | 18,660,837.5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915.18 | 73,903.51 | 94,818.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335.48 | 44,251.32 | 382,586.80 |
(1)计提 | 338,335.48 | 44,251.32 | 382,586.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359,250.66 | 118,154.83 | 477,405.49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962,824.29 | 220,607.79 | 18,183,432.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45,013.87 | 264,859.11 | 6,709,872.98 |
(2)无形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2022年新购土地使用权所致。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933,385.86 | 2,052,383.30 | 1,384,301.03 | - | 5,601,468.13 |
合计 | 4,933,385.86 | 2,052,383.30 | 1,384,301.03 | - | 5,601,468.13 |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511,781.87 | 7,907,703.16 | 24,873,908.82 | 5,308,928.16 |
信用减值准备 | 6,550,238.17 | 1,607,034.17 | 5,237,282.38 | 1,305,631.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772,982.36 | 5,422,795.18 | 39,032,415.31 | 5,854,862.30 |
可抵扣亏损 | 33,550,248.74 | 8,387,562.18 | 1,950,069.38 | 487,517.34 |
合计 | 113,385,251.14 | 23,325,094.69 | 71,093,675.89 | 12,956,939.7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552,975.35 | 532,946.30 | - |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 26,802,538.84 | 5,156,789.37 | 15,491,773.42 | 3,207,786.27 |
其他泉宇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30,355,514.19 | 5,689,735.67 | 15,491,773.42 | 3,207,786.2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减值准备 | 26,505.43 | 9,527.85 |
可抵扣亏损 | - | - |
合计 | 26,505.43 | 9,527.85 |
(4)递延所得税资产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80.02%,主要系本期确认子公司可抵扣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较大所致。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9,278,424.39 | - | 19,278,424.39 | 13,997,890.26 | - | 13,997,890.26 |
预付装修款 | 1,771,000.00 | - | 1,771,000.00 | 3,651,000.00 | - | 3,651,000.00 |
预付工程款 | - | - | - | 685,656.93 | - | 685,656.93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合计 | 21,049,424.39 | - | 21,049,424.39 | 18,334,547.19 | - | 18,334,547.19 |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5,834,490.51 | 8,657,683.48 |
应付服务款 | 5,772,336.69 | 4,363,195.62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9,295,360.54 | 10,617,569.08 |
合计 | 20,902,187.74 | 23,638,448.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969,271.18 | 尚未结算完毕 |
合计 | 6,969,271.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4,805,490.82 | 11,608,976.05 |
合计 | 4,805,490.82 | 11,608,976.0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商品款 | -6,803,485.23 | 合同负债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58.61%,主要系期末预收客户的货款减少所致。 |
合计 | -6,803,485.23 |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511,756.73 | 102,676,384.43 | 105,705,522.56 | 16,482,618.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8,996.20 | 6,494,969.29 | 6,390,202.71 | 283,762.78 |
三、辞退福利 | 5,985.00 | 199,667.88 | 116,797.49 | 88,855.39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19,696,737.93 | 109,371,021.60 | 112,212,522.76 | 16,855,236.7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71,220.13 | 88,786,464.48 | 92,082,394.93 | 15,975,289.68 |
二、职工福利费 | 13,930.00 | 5,322,761.77 | 5,336,691.77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5,642.60 | 3,747,279.55 | 3,506,779.23 | 356,142.9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2,551.42 | 3,322,144.74 | 3,082,875.87 | 341,820.29 |
工伤保险费 | 1,735.90 | 123,776.87 | 122,726.75 | 2,786.02 |
生育保险费 | 11,355.28 | 301,357.94 | 301,176.61 | 11,536.61 |
四、住房公积金 | 110,964.00 | 4,531,339.00 | 4,491,117.00 | 151,18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288,539.63 | 288,539.63 | - |
合计 | 19,511,756.73 | 102,676,384.43 | 105,705,522.56 | 16,482,618.6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3,572.00 | 6,287,262.96 | 6,185,696.46 | 275,138.50 |
2.失业保险费 | 5,424.20 | 207,706.33 | 204,506.25 | 8,624.2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合计 | 178,996.20 | 6,494,969.29 | 6,390,202.71 | 283,762.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 376,908.10 |
企业所得税 | 5,014,713.07 | 4,515,441.88 |
个人所得税 | 490,439.82 | 420,115.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940.93 | 246,180.50 |
教育费附加 | 34,243.52 | 206,400.45 |
印花税 | 856,736.71 | 388,803.67 |
土地使用税 | 13,882.01 | 10,916.07 |
契税 | - | 188,236.65 |
其他 | - | 419.43 |
合计 | 6,457,956.06 | 6,353,421.90 |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642,513.37 | 317,400.43 |
合计 | 642,513.37 | 317,400.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102.43%,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增加和应付员工报销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 | 1,649.66 |
代收代付款 | 159,900.12 | 142,226.91 |
员工报销款 | 218,813.25 | 100,123.86 |
押金及保证金 | 210,000.00 | 10,000.00 |
其他 | 53,800.00 | 63,400.00 |
合计 | 642,513.37 | 317,400.4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621,911.66 | 8,691,367.30 |
合计 | 9,621,911.66 | 8,691,367.30 |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09,420.16 | 1,471,795.47 |
到期尚未支付的租赁负债 | 4,325,178.76 | - |
合计 | 4,734,598.92 | 1,471,795.4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合计 | /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4,474,976.66 | 106,623,116.2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650,863.94 | 19,587,580.23 |
小计 | 78,824,112.72 | 87,035,536.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621,911.66 | 8,691,367.30 |
合计 | 69,202,201.06 | 78,344,168.71 |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四、其他变动 |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
五、期末余额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1、利息净额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1.计划资产回报(计入利息净额的除外) | ||
2.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计入利息净额的除外) | ||
四、其他变动 | ||
五、期末余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四、其他变动 | ||
五、期末余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合计 |
其他说明: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631,579.00 | 17,543,860.00 | 17,543,860.00 | 70,175,439.00 |
其他说明:
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格106.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790.87元,其中增加股本17,543,86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724,651,930.87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96,545,834.24 | 1,724,651,930.87 | - | 1,921,197,765.11 |
其他资本公积 | 11,584,219.76 | 7,011,975.78 | - | 18,596,195.54 |
合计 | 208,130,054.00 | 1,731,663,906.65 | - | 1,939,793,960.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变化原因:详见附注五、24。 其他资本公积变化原因:本期增加系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
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92,968.17 | -10,889.65 | - | - | - | -10,889.65 | - | 182,078.52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92,968.17 | -10,889.65 | - | - | - | -10,889.65 | - | 182,078.5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
合计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984,884.66 | 4,805,971.79 | - | 16,790,856.45 |
合计 | 11,984,884.66 | 4,805,971.79 | - | 16,790,856.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833,149.24 | 46,251,486.6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3,097.0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833,149.24 | 46,248,389.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805,971.79 | 13,293,367.97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15,000,000.00 |
股改整体变更转作股本及资本公积 | - | 80,127,488.9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2,443,911.81 | 86,833,149.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097.03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4,328,719.75 | 36,012,296.02 | 341,788,788.09 | 41,971,412.09 |
其他业务 | 224,998.25 | 172,251.13 | 107,067.07 | 102,678.27 |
合计 | 264,553,718.00 | 36,184,547.15 | 341,895,855.16 | 42,074,090.3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靶点及因子类蛋白 | 57,037,728.73 | 57,037,728.73 |
重组抗体 | 66,416,028.39 | 66,416,028.39 |
酶及试剂 | 132,126,202.72 | 132,126,202.72 |
CRO服务 | 8,748,759.91 | 8,748,759.91 |
合计 | 264,328,719.75 | 264,328,719.7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销售 | 237,874,593.87 | 33,784,136.00 |
境外销售 | 26,454,125.88 | 2,228,160.02 |
合计 | 264,328,719.75 | 36,012,296.0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元,其中: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75,934.28 | 2,010,504.22 |
教育费附加 | 649,489.06 | 895,451.99 |
地方教育附加 | 432,992.72 | 596,968.00 |
印花税 | 490,807.61 | 398,206.69 |
土地使用税 | 46,558.26 | 10,916.07 |
车船使用税 | 3,960.00 | 5,160.00 |
合计 | 3,099,741.93 | 3,917,206.97 |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767,983.68 | 17,088,987.79 |
市场拓展及宣传费 | 7,432,615.86 | 4,370,306.89 |
股份支付 | 1,658,593.98 | 1,738,668.36 |
业务招待费 | 1,788,585.35 | 1,361,352.80 |
折旧及摊销 | 529,965.23 | 435,931.61 |
租赁及物业费 | 374,872.58 | 336,276.23 |
交通差旅费 | 548,907.48 | 785,928.61 |
办公费用 | 486,230.18 | 229,126.93 |
其他 | 500,078.19 | 785,813.71 |
合计 | 35,087,832.53 | 27,132,392.93 |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15,539.38 | 12,078,218.94 |
中介机构费 | 7,101,601.15 | 11,814,957.08 |
折旧及摊销 | 5,781,595.04 | 3,186,370.76 |
办公费用 | 8,316,913.63 | 4,124,084.17 |
开办费 | - | 3,920,946.71 |
股份支付 | 3,488,169.62 | 3,264,779.46 |
停工损失 | 994,042.97 | - |
业务招待费 | 1,558,207.98 | 1,453,383.94 |
租赁及物业费 | 718,836.61 | 489,027.87 |
差旅费 | 348,490.67 | 376,383.63 |
其他 | 2,426,532.01 | 1,445,473.46 |
合计 | 47,849,929.06 | 42,153,626.02 |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784,287.79 | 21,076,831.06 |
材料领用 | 9,861,872.25 | 8,576,419.44 |
折旧与摊销 | 3,016,255.82 | 1,473,002.13 |
股份支付 | 1,209,066.25 | 1,299,240.26 |
办公费用 | 974,181.94 | 1,005,237.65 |
租赁及物业费 | 136,131.94 | 519,690.17 |
差旅费 | 103,385.00 | 143,939.13 |
其他 | 17,770.53 | 1,071.13 |
合计 | 41,102,951.52 | 34,095,430.97 |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注) | 9,572.27 | 217,333.16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4,037,836.46 | 1,582,089.75 |
减:利息收入 | 8,464,958.79 | 1,394,928.42 |
利息净支出 | -4,417,550.06 | 404,494.49 |
汇兑损失 | 1,856,671.98 | 2,307,009.47 |
减:汇兑收益 | 4,697,432.70 | 1,496,507.65 |
汇兑净损失 | -2,840,760.72 | 810,501.82 |
银行手续费 | 44,752.06 | 73,977.27 |
合计 | -7,213,558.72 | 1,288,973.58 |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11,617,553.00 | 1,310,482.39 |
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1,617,553.00 | 1,310,482.39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金额 | 78,107.12 | 22,137.06 |
其中:个税手续费返还 | 78,107.12 | 22,137.06 |
合计 | 11,695,660.12 | 1,332,619.45 |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04,678.06 | 995,048.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604,678.06 | 995,048.12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39.23%,主要系公司上期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处置收益较大所致。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52,975.35 | -143,628.82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552,975.35 | -143,628.82 |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19,668.69 | -3,896,710.2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0,449.63 | -108,882.50 |
合计 | -1,330,118.32 | -4,005,592.79 |
其他说明: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66.79%,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115,374.17 | -12,476,031.1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合计 | -18,115,374.17 | -12,476,031.14 |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42,532.68 | 32,026.14 |
合计 | 42,532.68 | 32,026.14 |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256.64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56.64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600,000.00 | - | 2,60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 | - |
其他 | 6,699.98 | 25,181.59 | 6,699.98 |
合计 | 2,606,699.98 | 25,438.23 | 2,606,699.98 |
其他说明:(2)营业外收入2022年度较2021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资本运作奖励款金额较大所致。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220,619.44 | 50,000.00 | 1,220,619.44 |
税收滞纳金 | 94.03 | 559,557.70 | 94.0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4,057.58 | 148,925.06 | 84,057.58 |
其他 | 11,545.90 | 5,385.14 | 11,545.90 |
合计 | 1,316,316.95 | 763,867.90 | 1,316,316.95 |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652,482.51 | 27,779,833.9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886,205.59 | -555,304.79 |
合计 | 15,766,276.92 | 27,224,529.1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6,183,011.2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927,451.6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16,717.1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27,990.8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405,882.77 |
所得税费用 | 15,766,27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所得税费用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42.09%,主要系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7,869,196.87 | 1,395,541.27 |
营业外收入 | 6,699.98 | 25,181.59 |
政府补助 与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286,098.17 | 1,333,220.35 |
押金及保证金 | 437,545.81 | - |
往来款项 | 340,385.51 | 300,582.57 |
合计 | 22,939,926.34 | 3,054,525.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日常经营费用 | 30,657,091.85 | 28,565,622.20 |
租赁及物业费 | 1,675,232.55 | 6,353,985.96 |
市场拓展及宣传费 | 5,742,870.47 | 4,746,672.42 |
银行手续费 | 44,752.06 | 71,589.91 |
营业外支出 | 1,232,259.37 | 609,557.70 |
押金及保证金 | 369,524.10 | 1,148,571.63 |
往来款项 | 293,700.00 | 1,170,379.47 |
合计 | 40,015,430.40 | 42,666,379.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合计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11,335,337.76 | 4,850,561.16 |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款 | - | 2,000,000.00 |
合计 | 11,335,337.76 | 6,850,561.16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代付发行费 | 2,511,129.56 | - |
合计 | 2,511,129.56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11,335,337.76 | 4,850,561.16 |
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款 | - | 2,000,000.00 |
合计 | 11,335,337.76 | 6,850,561.1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0,416,734.36 | 149,005,616.4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115,374.17 | 12,476,031.14 |
信用减值损失 | 1,330,118.32 | 4,005,592.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140,668.39 | 3,782,886.0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938,112.54 | 5,363,988.20 |
无形资产摊销 | 382,586.80 | 49,874.9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84,301.03 | 782,916.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532.68 | -32,026.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057.58 | 148,668.4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52,975.35 | 143,628.8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07,315.78 | 2,584,021.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4,678.06 | -995,048.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368,154.99 | -2,254,953.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481,949.40 | 1,699,648.7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838,923.20 | -30,957,383.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725,107.81 | -52,728,859.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184,180.39 | -29,111,302.67 |
其他 | 7,011,975.78 | 7,003,236.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6,641.67 | 70,966,537.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9,327,547.25 | 189,391,810.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9,391,810.04 | 68,639,251.7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9,935,737.21 | 120,752,558.3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29,326,232.71 | 189,390,446.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14.54 | 1,363.5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9,327,547.25 | 189,391,810.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 |
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 | ETC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000 | / |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5,006,257.17 | - | |
其中:美元 | 5,006,257.17 | 6.9646 | 34,866,578.6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07,922.31 | 6.9646 | 2,144,555.72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2年度苏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 | 930,000.00 | 930,000.00 | |
2022年吴江区第一批专利专项经费 | 15,000.00 | 15,000.00 | |
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科技专项资金 | 350,000.00 | 350,000.00 | |
2022年度第三批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2022年吴江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
2021年度服务业集聚区优惠政策奖励 | 100,000.00 | 100,000.00 | |
2021年度科技局专利资助经费 | 75,000.00 | 75,000.00 | |
2021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和国际服务外包项目) | 38,900.00 | 38,900.00 | |
2021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一批) | 250,000.00 | 250,000.00 | |
2021年度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经费 | 173,000.00 | 51,900.00 | |
2021年度浦东十四五补贴 | 770,000.00 | 770,000.00 |
2020年度浦东十三五补贴 | 730,000.00 | 250,000.00 | |
科技发展基金 | 250,000.00 | - | |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 | 550,000.00 | 200,000.00 | |
商务发展奖励资金 | 155,700.00 | 80,000.00 | |
中小企业扶持资金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社保基金补助 | 16,000.00 | 16,000.00 | |
稳岗补贴 | 105,135.39 | 78,253.00 | |
扩岗补贴 | 112,500.00 | 112,500.00 | |
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资本运作奖励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022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奖励 | 600,000.00 | 600,000.0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补贴 | 6,800.00 | - | |
财政贴息 | -9,572.27 | -9,572.27 | |
合计 | 15,518,463.12 | 14,207,980.73 | 1,310,482.3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XX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其他说明: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XX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时点 | 股权处置价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丧失控制权之前的各步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 |
款 |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依据 | (%) | 值 | 值 | 损失 | 及主要假设 | 投资损益的金额 |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时点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XX公司 | XX公司 | XX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XX公司 | XX公司 | XX公司 | XX公司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其他说明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 |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 |
本期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
其他说明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分部1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合计 | / | /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计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计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计 | /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合计 |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计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合计 | / | / | /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合计 | / | / | /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计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 |
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计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合计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计 | /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合计 | /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其他说明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合计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元,其中:
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 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
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按境外会计准则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版本号 |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