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根据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了本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薪酬(万元/年) |
何建南 | 董事长、总经理 | 48 |
谢 昶 | 财务总监 | 38 |
张远海 | 副总经理 | 38 |
黄宝法 | 副总经理 | 38 |
陈兰燕 | 副总经理 | 33 |
蔡靓燕 | 董事会秘书 | 15 |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上述人员薪酬(不含独立董事)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其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3、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