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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1—2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699号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科股份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申科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申科股份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申科股份公司2022年度存在关联方因多结算加工费和多报销费用等原因形成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申科股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上述关联方已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及利息。由于申科股份公司上述关联方交易未有效履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决策程序、审批流程,说明申科股份公司在关联方交易的决策、审批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申科股份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申科股份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