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度对公司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弘高 | 股票代码 | 00250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苗强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 |||
传真 | 010-85370018 | |||
电话 | 010-85370018 | |||
电子信箱 | hgcy002504@126.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对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趋高、品牌效益显著增强等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做了必要的管控和营销调整,一是对集团整体管理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内控,强化法务、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调整市场经营方向及重点,发挥弘高创意的品牌优势及设计综合实力,利
用已经完成和在施的北京第一高楼“中国尊”、杭州G20峰会主场馆、 APEC会议雁栖酒店、成都环球中心、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国际中心、西安W酒店等众多标志性项目树立的标杆形象,重点布局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热点城市的地标性建设项目和实力雄厚如大型央企国企、品牌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的建设项目;三是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目标,着力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体系。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1,516,411,797.66 | 2,898,585,163.49 | -47.68% | 3,501,504,400.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9,682,187.09 | 184,620,416.11 | -267.74% | 560,193,201.32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132,924,097.25 | 172,673,834.74 | -23.02% | 450,096,11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4,302,603.20 | -370,701,716.40 | -33.34% | -58,121,66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4,377,800.83 | -370,538,575.96 | -33.42% | -57,803,02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40,071.89 | -12,129,249.01 | 300.67% | -35,900,486.6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6 | -33.33% | -0.06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36 | -33.33% | -0.06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56% | -24.56% | -7.49% | -9.68%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905,873.27 | 22,484,275.03 | 48,356,922.48 | 27,177,02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7,914,272.12 | -29,345,484.56 | -29,099,289.99 | -427,943,556.53 |
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86,053.56 | -29,236,436.98 | -28,495,302.56 | -429,060,007.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7,703.02 | -5,825,256.88 | -1,580,850.51 | 32,443,882.3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04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6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1% | 187,784,110 | 187,784,110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4% | 171,752,254 | 171,752,254 | 质押 | 81,375,956 | ||
冻结 | 90,376,298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31% | 75,000,000 | 75,000,000 | ||||
国开泰富资管-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6% | 58,011,888 | 58,011,888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8% | 42,878,352 | 42,878,352 |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9% | 33,747,785 | 33,747,785 | 质押 | 33,747,785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2% | 28,961,432 | 28,961,432 | ||||
张宏志 | 境内自然人 | 1.28% | 13,115,731 | 13,115,731 | ||||
王莹 | 境内自然人 | 0.83% | 8,509,100 | 8,509,100 | ||||
徐志祥 | 境内自然人 | 0.54% | 5,576,900 | 5,576,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 无 |
情况说明(如有)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2022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3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尚未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8.1条(六)(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