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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汇: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资产出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以现金方式收购徐建平、宁波永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承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或“标的公司”)28.325%股权、23.925%股权、2.75%股权,合计55%股权,交易对价为24,750万元。永麒照明55%股权于2018年4月13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公司(乙方)出售永麒照明55%股权给宁波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杭州天迈网络有限公司(统称甲方),交易价格为28,050万元。永麒照明55%股权于2021年6月30日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即14,025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第五条的约定,公司向收购方作出了业绩对赌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剩余50%(即14,025万元)转化为业绩对赌的保证金,将视业绩对赌完成情况由收购方分期释放该等保证金给公司或冲抵现金补偿。

二、 业绩承诺内容

5.1作为本次交易的必要条件,经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评估机构评估,名家汇对标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以下简称“对赌期限”)的相关经营指标作出如下承诺:

5.1.1标的公司2021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标的公司2022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元;标的公司2023年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9,500万元。对赌期限届满,标的公司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亿元,则视为标的公司完成对于业绩的承诺。

5.1.2……对于2022年,如标的公司当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达到承诺净利润且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不高于70%,则甲方应于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向乙方释放32.5%的保证金(即4558.125万元);如标的公司当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或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大于70%,则甲方不向乙方释放32.5%的保证金(即4558.125万元)……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经审计的永麒照明2022年度的净利润为1,263.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76.34万元,2022年末应收账款占本期主营收入的比例为81.06%,未达到第二期业绩对赌保证金的释放条件。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影响

结合当前行业状况以及对永麒照明的持续盈利能力判断,公司合理预计未来对赌期间永麒照明将无法完成公司所承诺的业绩。公司认为应收的剩余股权转让款将全部无法收回,故于本报告期内不调整前期计入损益的金额,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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