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现将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情况的建议情况
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等相关情况,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进行考察。总体来看,公司已于2022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目前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是适当的,符合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的建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德生先生提名邓艳群女士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次提名人选进行聘任的资格审核,拟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2年公司未出现需要扩大董事会的情况。
三、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2年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勤勉尽职,规范运作。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履行了保密义务,没有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2023年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规划
2023年委员会将根据《公司法》、《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对现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的了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