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本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任职期间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对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后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有:
1、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刘超)、《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沈荣可)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2年,我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会议之前及期间,
认真审阅议案、报告等会议材料,会议材料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以此深入了解公司的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内容。
四、对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重视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出席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2022年2月14日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在此之前,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做好了任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过程中所给予的配合和支
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连碧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