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议案编号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01.27 | 1 | 《关于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02.24 | 1 |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2 | 《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04.14 | 1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10 |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04.29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06.21 | 1 |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08.28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10.27 | 1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 | 《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2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对信息披露类别、范围、标准、内部控制流程及责任等各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及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展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同时,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