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姚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2年度谨慎、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和议案,并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在2022年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均为本人任职期间召开。本人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22年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22年任职期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姚刚 | 7 | 0 | 7 | 0 | 0 | 否 | 4 | 4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2022年,本人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1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2月2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4月14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8月28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年10月27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包括: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向控股股东借款有效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一)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会计政策等事项进行了审核。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在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2022年,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2022年,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姚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