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将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控制的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成品、租赁办公场地、接受服务等事项。以上关联交易2023年合计预计总额度10,730.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111.98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华御化工 | 采购邻硝基氯苯、氢气等 | 市场价 | 10,000.00 | 1672.60 | 9,636.98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苏化进出口 | 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 市场价 | 700.00 | 305.92 | 444.82 |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物业服务、接受服务等 | 预估额在300万以下受格林投资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 房租、水电、物业、软件开发与服务等 | 市场价 | 30.00 | 4.67 | 30.18 |
合计 | 10,730.00 | 1,983.19 | 10,111.98 |
注:由于公司的关联方数量众多,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
上的进行单独列示,300万元以下的零星销售、租赁等其他关联人按照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等 | 华御化工 | 采购邻硝基氯苯等 | 9,636.98 | 20,000.00 | 98.20% | -51.82% |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硫磺等 | 0.00 | 1,500.00 | - | -100.00%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苏化进出口 | 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 444.82 | 400.00 | 32.85% | 11.21% |
受格林投资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 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 0.00 | 100.00 | - | -100.00% | |
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地、物业服务 | 受格林投资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累计 | 房租、水电、物业、软件开发与服务等 | 30.18 | 25.00 | 36.42% | 20.27% |
合计 | 10,111.98 | 22,025.00 | -54.09%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1、2022年度向华御化工采购邻硝基氯苯等产品较预计金额相差较大,主要原因系该产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采购后用于生产邻苯二胺,由于 2022年度基础化工品价格波动较大,本产品采购价格较上一年度跌幅较大,采购总金额也相应减小,导致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2年度向金运化工采购硫磺较预计金额相差较大且未发生采购,主要原因系由于金运化工是以进口方式采购硫磺,本年度受相关政策影响,其不再进口采购硫磺,故公司报告期内未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导致公司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9-12-1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5006943218442 | |
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范德芳 | |
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化集团为其实际控制人,且公司董事丁小兵担任其董事。 | |
履约能力分析 | 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19,089.08 | |
净资产 | 75,292.05 | |
营业收入 | 134,000.03 | |
净利润 | 17,700.02 |
(二)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9-06-2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141684034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
法定代表人 | 范德芳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营业务 | 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危化经字(园)0010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销售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格林投资、苏化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且公司董事丁小兵担任其董事。 |
履约能力分析
履约能力分析 | 苏化进出口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8,896.38 | |
净资产 | 6,370.16 | |
营业收入 | 43,611.26 | |
净利润 | 789.76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持续性
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开展效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同意按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将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交易行为,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