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计划与关联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电器”)及其子公司、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音箱及部件、商标授权使用、房屋租赁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服务,预计总金额11,5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185.18万元。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宏达先生、兰佳先生回避表决。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音箱及部件、商标使用权等 | 公开、公平、公正 | 10,000.00 | 157.51 | 1203.09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房屋租赁等 | 公开、公平、公正 | 1,500.00 | 0 | 1,034.94 |
合计 | 11,500.00 | 157.51 | 2,238.03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上海邑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媒介采购、广告推广 | 4.58 | 2,000.00 | 0.01% | 99.77%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音箱及部件 | 1,203.09 | 5,000.00 | 33.15% | 75.9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 | 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房屋租赁等 | 1,034.94 | 1,200.00 | 32.33% | 13.76%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深圳掌酷软件有限公司 | 流量采购 | 153.92 | 8,000.00 | 0.25% | 98.08% | |
合计 | 2396.53 | 16,200.00 |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中的福建智度、上海邑炎、香港邑炎、国光电器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有差异,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并结合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在宏观经济波动的背景下,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部分业务结构和业务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进而减少了部分关联交易,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按双方可能发生的业务上限金额进行预计,而在实际业务开展中,在宏观经济波动的背景下,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部分业务结构和业务进度进行了优化调整进而减少了部分关联交易,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的原则,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伟成注册资本:46,838.3913万人民币注册地: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成立日期:1995年12月8日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产品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充电桩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合并报表经审计):国光电器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99,371.91万元,营业利润15,717.25万元,归母净利润17,851.8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20,557.03万元,净资产为215,726.3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国光电器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智度集团间接控股公司,公司董事长陆宏达先生、副董事长兰佳先生同时也分别是国光电器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国光电器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以往的交易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国光电器及其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智度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陆宏达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3幢2单元4-1号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18日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济贸易咨询;新能源产品的研发、销售、水资源开发、利用;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络技术、信息科技的研发、推广;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民族文化的传承、推广、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设备的销售、维修;工程机械的销售、租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单体报表经审计):智度集团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20.25万元,归母净利润1,969.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9,600.42万元,净资产为26,957.2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度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对智度德普的控制权,为控股股东智度德普的一致行动人。同时,智度集团是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智度集团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以往的交易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智度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国光电器及其子公司、智度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音箱及部件、商标授权使用、房屋租赁及与关联方之间的服务,预计总金额11,5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能够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长期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前期各项业务实际发生额,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确定,因此,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关系,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