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以下简称“食品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食品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主要负责统筹全市粮、油及民政、医疗等民生保障物资。因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控股公司预计与食品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之间发生的经营性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采购检测服务、出租和租入资产等事项。
我们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定价,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梅月欣 王丽娜 刘 科
赵新炎 郑水园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