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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望布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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