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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26,336股,发行价格为

52.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594.2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237,001.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1,762,592.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2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新易盛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为: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179,887.99135,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209,887.99165,000.00

由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762,592.47元,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元)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1,331,762,592.47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
合计1,631,762,592.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31,762,592.47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1,742,755.28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783,016,573.17
减:本年使用金额345,396,725.17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支出345,396,725.17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35,092,049.4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独董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在现阶段募集资金于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形下,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遵循议案的前提下,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品种、期限、实施方式及信息披露要求等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待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健实 田方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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