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杨川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谨慎、忠实、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2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并列席股东大会1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并确认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如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2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规定的工作范围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按照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一)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二)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经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三)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核,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独立建议,审核被提名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更多地了解股东的意见、建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自己的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杨川平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