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新易盛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26,336股,发行价格为
52.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594.2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237,001.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1,762,592.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31,762,592.47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31,742,755.28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83,016,573.17 |
减:本年使用金额 | 345,396,725.17 |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 345,396,725.17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5,092,049.4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注 |
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128905169210107 | 515,092,049.41 | 活期 | - |
四川新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 128905169210108 | 2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注1 |
合计 | 535,092,049.41 | - | - |
注1:该大额存单系一般性存款,属于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同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监管。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45,396,725.1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31,762,592.47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5,396,725.1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8,413,298.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速率光模块生产线项目 | 否 | 1,350,000,000.00 | 1,331,762,592.47 | 345,396,725.17 | 828,358,285.04 | 62.20%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尚未产生效益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300,055,013.30 | 100.02%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650,000,000.00 | 1,631,762,592.47 | 345,396,725.17 | 1,128,413,298.3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详见“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实际投资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投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高管沟通、审阅相关资料、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新易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新易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2022年度,新易盛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新易盛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健实 田方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