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易盛”或“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新易盛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新易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年4月21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完成了对新易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日期 | 2023年4月21日 |
培训地点 | 新易盛培训室 |
培训主题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点及相关案例 |
培训讲师 | 王健实 |
参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于2023年4月21日对新易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前,东莞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新易盛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本次培训中,东莞证券培训讲师通过讲解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点内容,并结合自律监管处罚及信息披露处罚案例分析,强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重要性。
本次培训后,东莞证券提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培训讲义转发给因故未能参加培训的董事,并督促其自学培训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新易盛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新易盛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健实 | 田方圆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