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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宝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鑫强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龙联系电话:021-6880157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不适用,募集资金2021年已使用完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不适用,募集资金2021年已使用完毕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现场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通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关注公司业绩变动原因。公司受到宏观经济下行、国际地缘冲突等影响,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及亏损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4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公司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922.32万元,同比增长18.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594.18万元,同比下滑198.33%,经营业绩下滑。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受到宏观经济下行、国际地缘冲突等影响,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及亏损的情况。2022年度,因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国内外市场推广投放和在研(定制)产品的投入等影响,广州易幻整体经营业绩首次出现了亏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广州易幻资产组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2年10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1、新《证券法》的修订历程和修订内容、对于目前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际意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影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责任条款解读、包括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监管形式、概念及要件、法律责任、相关案例解读。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创业
板注册制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 4、结合近期市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及违规案例启示等方式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关联交易
7.对外担保
8.收购、出售资产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经营业绩下滑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不适用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6年12月15日)不适用
4、牛杜投资/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6.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7. 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9. 牛曼投资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10.蓝水生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15年11月06日)不适用
1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志方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13. 唐宇所做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有效。(2009年12月15日)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11月,因2017年利源精制非公开项目保荐机构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保荐机构已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为公司对保荐机构的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受到宏观经济下行、国际地缘冲突等影响,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及亏损的情况。2022年度,因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国内外市场推广投放和在研(定制)产品的投入等影响,广州易幻整体经营业绩首次出现了亏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广州易幻资产组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鑫强 秦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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