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38.22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53.66万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5.37万元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272.93万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2023年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目前已做了重大投资计划,对资金需求较大,且业务拓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需要资金投入,公司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拟定了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