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审议结果 |
2022-2-25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 《关于参股关联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2-4-20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 | 同意 |
分之一的议案》 | |||
2022-4-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 |
2022-8-2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2-8-29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同意 |
2022-10-28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同意 |
2022-11-4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及流程规范进行了梳理汇编,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内控作用,内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 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4.检查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通过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督、核查,我们发现,公司本报告期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报告期内所有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6.检查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公司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调整。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和报备工作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检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情况监事会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能,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1.监事会成员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任职能力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监管职责。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
2.重点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完善和执行,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和大额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确保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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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