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7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尔目”)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燕园”)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23年度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董事王建民先生、董事王铁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京美尔目及其子公司 | 销售材料、商品等 | 市场价 | 1,560.00 | 57.36 |
光正燕园及其子公司 | 销售材料、商品等 | 市场价 | 440.00 | 72.24 | 43.77 |
小计 | 2,000.00 | 129.60 | 43.77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光正燕园及其子公司 | 销售材料、商品 | 43.77 | 不适用 | 0.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7KH6T法定代表人:周东注册资本:1690.00579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眼科医疗服务;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I类、II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悦秀路99号7层2单元712成立日期:2016-9-1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截至 2022年12月末,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总资产为19,197.62万元,净资产为-25,148.78万元;2022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7,446.69万元,净利润为-15,465.08万元。
2.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1FYTYC1M法定代表人:周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华康路118号J室成立日期:2021-07-1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财务状况:截至 2022年12月末,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资产为11,401.79万元,净资产为7,893.50万元;2022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6,219.11万元,净利润为-665.50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王铁军先生担任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间接控制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王建民先生为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因此北京美尔目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光正燕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从上述关联方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认为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 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在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出具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议案中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3年度经营所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并且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七、备查文件
1.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