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