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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18楼,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1、公司独立董事于建平先生、方建中先生、周宇煜先生已向董事会分别提交《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其中提案编码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的议案》
6.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请于2023年5月17日16:30 前送达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初灵数据大厦18楼,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

00至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平、朱双霜

联系电话:0571-86791278

电子邮箱:ir@cncr-it.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250”,投票简称为“初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或姓名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00《<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00《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12.00《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请在“同意”、“反对” 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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