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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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初灵信息”) 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制度进行修订与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修订与补充的制度名称 |
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2 | 《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修订)》 |
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
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
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
7 | 《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修订)》 |
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
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
11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
其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三项规则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施行。
其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八项规则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施行。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