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在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阅读、详细研究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员工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谨慎研究,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本人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公司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审阅公司文件并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检查,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媒体报道,主动了解、现场调查公司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增强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清旺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