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帝科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