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3]22993-3号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5日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金百泽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金百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金百泽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
为了更好地理解金百泽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国·北京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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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