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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1041 证券简称:金百泽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出具保证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截至2022年12月31日,造物工场资产负债率为90.62%,该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就造物工场向该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代缴付货物货款、调汇、代缴关税、代缴增值税、应付该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代垫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该供应商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保证函自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与该供应商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3月8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1502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守坤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产品研发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经营电子商务,印制线路板销售,工业设计、模具设计、及模具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电子通信产品的开发、销售;创业投资业务。(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软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贸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组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产品检测与认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造物工场100%股权

(三)造物工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造物工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2022年末,造物工场总资产1,350.15万元,净资产126.64万元;2022年度造物工场实现营业收入3,971.87万元,净利润-559.03万元。2023年3月末,造物工场总资产1,542.77万元,净资产-9.29万元;2023年1-3月造物工场实现营业收入564.08万元,净利润-135.94万元。(注: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造物工场与指定供应商签署的编号为CBSZA202301050106的《进口代理协议》及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等所涉及的债务提供担保,并出具《保证函》。

公司向其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代缴付货物货款、调汇、代缴关税、代缴增值税、应付该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代垫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以及该供应商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保证函自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审议担保总余额为10,3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1,04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5%,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是为了使其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造物工场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担保风险处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事项,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与该事项有关的所有法律性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持有造物工场100%股权,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造物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保证其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造物工场100%股权,本次担保

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为造物工场向其指定供应商出具保证函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进口代理协议;

(四)保证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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