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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经营工作回顾

2022年正值公司上市一周年。一年来,公司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但面临经济下行、地缘冲突、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也遇到了多重的压力和挑战。在公司董事会的科学领导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挑战。坚定公司服务电子产品研发与硬件创新的战略,对外密切贴近客户,积极布局市场,降低供应风险;对内大力投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切实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大调整产品结构,强化公司在核心市场的竞争优势;深化科创服务战略,推进业务转型、能力重构,及组织人才变革。各项巩固及创新工作稳健推进,向一家有着优秀业绩和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稳步前行。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6.5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0.34亿元,其中主营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6.26亿元。区域维度上,国际客户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约12%;产品维度上,设计业务产品毛利率为64.37%,比去年同期增幅约3.31%。2022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3.96%,同比下降5.91%,抵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财务状况持续稳健,具有较强的韧性与弹性。

2022年研发费用总额为0.46亿元,同比增幅6.15%。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规模,不断提升研发和创新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2年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2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2提名方先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2.3提名秦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3、《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6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2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年12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2年6月24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21.2选举张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和行使职权。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月17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变更注册地址、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6月24日1、《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10月24日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2月19日1、《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外币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

2、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五)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提名及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资格审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认真、高效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年披露定期报告4期,发布公告及其他文件128份,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咨询等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互动易平台共答复投资者123条问题,回复率100%。开展业绩说明会1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活动1次。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增进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八)内控情况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公司不断优化与完善各项内控管理规范,各项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2993-2号),结论意见为:“我们认为,金百泽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服务科创战略,以“夯实支柱、做大主业、做强平台”为目标,推动各业务板块结构化变革,形成围绕“IDH-CAD-RES-PCB-BOM-PCBA-EES”的全价值链服务。通过大客户战略进行营销突破,巩固中小批量地位,深化业务服务,从企业服务向产业服务升级,实现规模化增长;以IPD思想引导技术攻坚,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数字化建设和平台建设,将数字转化为生产力,赋能智慧经营;深化经营,提质增效,精准变革,防范风险,为2023年经营目标的达成蓄力。

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充分贯彻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发挥公司治理的关键作用。完善各层级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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