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2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期内履职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22年12月19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了解、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本人通过各种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状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合法经营和治理情况。
2、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觉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三、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独立董事:王国文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