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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贴现、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保证、质押)。授信额度、生效期限和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贴现、保理、抵押、保证、质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在满足上述授信用途、以及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具体确定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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