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董、监事、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董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 |
王锐利 | 董事、总经理 | 20 | 10.1010 | 0.1765 |
赵来运 | 董事、副总经理 | 10 | 5.0505 | 0.0882 |
马小宝 | 董事、董秘 | 10 | 5.0505 | 0.0882 |
朱丰 | 副总经理 | 10 | 5.0505 | 0.0882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8人) | 109 | 55.0505 | 0.9618 | |
预留 | 39 | 19.6970 | 0.3441 | |
合计 | 198 | 100.00 | 1.7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