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55,644.0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4,044,955.28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10%,即3,404,495.53元作为法定公积金,2022年度当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0,640,459.75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89,436,157.04元,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20,076,616.79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现状,综合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相关业务顺利开展及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以保障公
司资金实力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宜安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