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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祁丽、胡庆、薛志坚)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我们于2022年8月31日起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其他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在我们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召开了2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我们亲自出席全部2次董事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祁丽211000
胡庆211000
薛志坚211000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2次,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情况

(一)出具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2022年度共发表独立董事意见1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8月3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在2022年度,我们对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年度经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

我们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我们自任职以来,一直密切关注监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2022年度,我们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2022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我们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以上是我们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交流,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祁丽、胡庆、薛志坚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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