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监高的薪酬,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和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薪酬发放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