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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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
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7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3SZAA3F0054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天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易天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易天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易天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易天股份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6元,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511,683.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415,894,8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7,837,988.49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388,056,811.51元,于2019年12月31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840000010120100525378的银行账户。上述专户资金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47,882.8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508,928.64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19,380,000.00元,余额人民币357,128,928.64元转入资本公积。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03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项目 |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元)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元) | 累计使用金额(元) | |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118,488,745.89 | - | 118,488,745.89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59,121,096.60 | 1,667,174.42 | 60,788,271.02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149,863.17 | 10,675,535.31 | 13,825,398.48 | |
补充营运资金 | 160,733,359.27 | - | 160,733,359.27 |
项目 |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元) |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元) | 累计使用金额(元) | |
合计 | 341,493,064.93 | 12,342,709.73 | 353,835,774.66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76,508,928.64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4,239,334.25 | |||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353,835,774.66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6,912,488.23 | |||
其中:理财产品金额 | - | |||
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 26,912,488.2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0年1月22日,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与华林证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易天”)与华林证券、浦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及中山易天与华林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2022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中山易天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及中山易天与华林证券、浦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名 |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期末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45827210123 | 117,342,928.64 | -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9190078801300000894 | 60,125,000.00 | 24,172,387.4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 79190078801500000893 | 39,041,000.00 | 2,740,100.7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840000010120100519682 | 160,000,0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合计 | 376,508,928.64 | 26,912,488.23 |
注:1、上表中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1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上表中,原中山易天在浦发银行深圳滨海支行的原建设项目(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已将该账户继续用于中山易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使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0.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22年度,公司未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 |
1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022年1月9日 | 2023年1月9日 |
2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2022年1月9日 | 2023年1月9日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2年1月9日 | 2023年1月9日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76,508,928.6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42,709.7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3,835,774.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17,342,928.64 | 117,342,928.64 | - | 118,488,745.89 | 100.98 | 2023/1/9 | 9,842,838.74 | 否 | 否 | |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 否 | 60,125,000.00 | 60,125,000.00 | 1,667,174.42 | 60,788,271.02 | 101.10 | 2023/1/9 | 10,120,675.15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9,041,000.00 | 39,041,000.00 | 10,675,535.31 | 13,825,398.48 | 35.41 | 2024/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 160,733,359.27 | 100.4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76,508,928.64 | 376,508,928.64 | 12,342,709.73 | 353,835,774.66 | 19,963,513.8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1月9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12月31日,“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100.98%、101.10%,但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35.41%,尚未达到投资进度。尚未达到预计效益及投资进度的原因为: |
1、近年来,受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对募投项目“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造成不利影响,导致了项目工程建设周期延长,项目的厂房主体建设及生产车间装修在报告期内完工。报告期内,相关生产车间已陆续投入生产,但尚未达到预计效益。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早日达到预计效益。 2、2022年受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致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设备等的采购、调试周期等延长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比预计有所延缓。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易天厂房已竣工,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整合公司优势资源,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增加中山易天及中山市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由于新实施地点需进行人员调配和硬件设备部署,需要一定时间,加之新实施主体的工程建设尚需要一定周期,导致了项目实施周期比预计有所延长。 基于项目建设周期、资金使用、预计成效以及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等情况,公司经充分考虑,基于严谨的判断,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其余项目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增加中山易天及中山市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中山易天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建设投资、硬件投资及部分研发费用投资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深圳易天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软件投资及部分研发费用投资等项目投资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906.93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912,488.23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违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