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到了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就本人在2022年度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履职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 8次 | ||||
姓名 | 职务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张学斌 | 独立董事 | 8 | 0 | 0 | 否 |
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同时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对审议议案和重大决策事项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审慎进行表决,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通过董事洽谈、高管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本年度的分红方案、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关联交易、聘任年审机构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学斌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