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