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新增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8,255.81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 焦作餐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京津冀社区垃圾源头智能分类与清洁收集技术及装备应用示范等 | 1,459.20 | 财建【2021】337号、皖财建【2022】265号、发改办环资(2015)1498号等 | 与资产相关 |
污水处理奖励资金、特许经营协议及公共用水补贴、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返还、稳岗补贴等 | 6,796.61 | 包财资环(2021)32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包财建【2023】56号等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255.81 |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均属于与收益或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