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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5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该解释。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变更部分,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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