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2022年度与城发投资及其相关方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背景概述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零碳”)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现“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保”)100%股权及其所属10个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的事项。2021年12月,公司办理完成雄安零碳100%股权出售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2022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前述已出售股权中的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现“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简称“已转让公司”),在2021年12月完成过户手续后变更为城发投资的间接控股子公司。
基于公司与已转让公司间历史EPC总包工程及协助其转固工作,双方于2022年底对该等工程产值进行竣工结算。2023年4月,公司建设板块说明及确认新增工程情况,公司作为前述已转让公司的往期EPC工程总包方,2022年度协助完成工程产值10,180.32万元。2023年4月,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2022年度对城发投资及其关联方的工程结算款项金额为10,180.32万元,该部分工程正在办理竣工结算之中(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单位:万元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2022年新增总包产值(含税) |
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2,925.19 |
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法人 | 2,791.66 |
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396.42 |
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2,824.56 |
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关联法人 | 1,783.15 |
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 | 关联法人 | -540.66 |
2、因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通辽华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航空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洪湖林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城发投资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22年度与城发投资及其相关方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7620212U
注册地址: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申报大厅216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经营范围:供水、污水处理;环境绿化工程建设开发;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新型园区的建设开发、租赁、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股权结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2.4276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城发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经公司查询,城发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公司与已转让公司间历史EPC总包工程及协助其转固工作,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公司建设板块进行了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工程建设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所拥有的相关资质相符,上述
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未审议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法人前期已签署的EPC总包合同的后续执行而发生,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工程建设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所拥有的相关资质相符,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