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6.00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00 |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独立董事梁清利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2.00、13.00、14.00)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34)。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7.00、10.00、12.00、13.00、14.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与议案8.00、12.00、13.00、14.00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5至议案13,公司独立董事分别作出了独立意见,公司将对议案5至议案13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电话:0755-28191082-8019传真:0755-28191082-8008电子邮箱:ir@lihexing.com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邮编:518131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13
2、投票简称:利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全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 年 月 日 |
注: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或本人)委托代理人按以下授权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有关会议议案授权如下(除须回避表决的事项外,在“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钩):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9.00 |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1.00
11.00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选择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每一页均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无效。本授权委托书涂改无效。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