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07
2023年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钟儒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明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磊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金鹊 | 指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洞口艾布鲁 | 指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桃源艾布鲁 | 指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尚近投资 | 指 | 上海尚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浦银安盛基金 | 指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申万菱信基金 | 指 |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的英文缩写,指:客户与服务商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特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客户定期收取处理费,以此来回收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项目的资产无偿移交给客户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的英文缩写,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EPC+O | 指 | 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期的管养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 |
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管养期结束后交付给发包人的承发包方式。 | ||
EPC+F | 指 | 工程总承包+融资,工程承包方为业主解决部分项目融资款,或者协助业主获取中国甚至国际融资以启动项目。 |
EOD | 指 |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cology-OrientedDevelopment),是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合开发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将生态环境治理带来的经济价值内部化,是一种创新性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艾布鲁 | 股票代码 | 301259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艾布鲁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unanAirbluer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钟儒波 | ||
注册地址 | 长沙高新开发区杏康南路39号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栋丙类厂房101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由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8号橡树园5栋2030单元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杏康南路39号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栋丙类厂房101 |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6-19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00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airbluer.cn | ||
电子信箱 | airbluer@vip.163.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殷明坤 | 李微星 |
联系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 |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 |
电话 | 0731-84425216 | 0731-84425216 |
传真 | 0731-85585691 | 0731-85585691 |
电子信箱 | airbluer@vip.163.com | airbluer@vip.163.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广场B区商业综合体(含写字楼)37001房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志、刘建清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 薛冰、何勇 | 2022年4月26日-2025年 |
319号8幢10000室 | 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475,812,382.03 | 521,755,176.11 | -8.81% | 491,818,427.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013,557.17 | 70,645,552.64 | 4.77% | 58,898,843.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672,943.61 | 64,068,668.17 | 13.43% | 57,629,652.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015,359.49 | 46,648,929.82 | -340.12% | 40,806,548.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29 | 0.7850 | -14.28% | 0.65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729 | 0.7850 | -14.28% | 0.65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0% | 21.41% | -11.21% | 22.2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549,557,082.33 | 910,952,755.26 | 70.10% | 666,425,808.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00,830,850.18 | 369,040,377.06 | 144.10% | 297,979,204.5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1,909,445.00 | 119,505,342.98 | 148,413,680.95 | 135,983,913.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72,940.44 | 10,007,600.81 | 23,532,677.77 | 29,100,33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602,440.44 | 9,621,290.29 | 20,915,098.86 | 30,534,114.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822,983.76 | -11,177,581.18 | -34,763,942.99 | 46,749,148.4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3,060.33 | 7,813,826.03 | 2,244,668.16 | 主要原因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3,187.47 | 主要原因系结构性存款持有及处置收益所致。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9,352.34 | -76,314.89 | -751,502.4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294.52 | 1,160,626.67 | 223,974.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012.62 | |||
合计 | 1,340,613.56 | 6,576,884.47 | 1,269,190.8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行业分类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隶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公司所从事的业务隶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细分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环境治理属于综合治理项目。公司涉及领域主要为农村环境治理领域,分为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农村生产环境治理。
近年以来,我国农村环境问题凸显,生态环境承载力接近极限。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目标。要求优化农业发展布局,全面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农村环境日益得到重视。我国农业农村环保政策密集出台: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前后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意见,2021年4月29日国家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发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2022年初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先后发布;同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6号),提出在大气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其他环境治理等八大方面,积极引导金融资金投入,加强金融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精准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90号),提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加强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信贷支持。同年9月,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和《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充分衔接,提出要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解决垃圾围村和农村水体黑臭问题;同年10月,党的二十大召开,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农业农村政策性文件及行动方案接踵而至,国家致力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从政策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重视,更是从国家资金方面得到了重点支持。
公司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积极拓展农村环境治理业务,业务范围从湖南逐步拓展至湖北、江西、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安徽、山东、陕西等地。近年来,
随着多个重要农村环境治理工程的成功实施,公司在客户中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品牌优势明显增强,综合技术实力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从事农村环境治理的综合服务商。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致力于解决农业农村中的污水、固废、土壤污染及生态问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水生态及工矿区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污染耕地管控修复等业务,在农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生产环境治理三大领域提供投融资、咨询设计、工程承包、装备制造及销售、药剂和修复类植物生产及销售、运营等全产业链系统服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系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企业之一,是国内首批从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业务,较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农村工矿区生态修复的上市公司。公司针对农业农村污染面广、分散、类型多元的特点,开发了适宜于农业农村的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产品设备和施工工法,并广泛应用到工程项目中。通过系统的技术储备和项目业绩积累,逐步确定了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全面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服务领域可分为农村环境治理工程服务、运营服务、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主要产品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
1、农村环境治理工程服务
公司农村环境治理工程服务分为农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生产环境治理三大领域。
(1)农村生活环境治理
农村生活环境污染指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污染,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及垃圾治理也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改善的重要内容。
生活污水处理:公司结合农村生活污水具有分散度高、水质波动大等特点,针对乡镇集中型污水、村庄集中型污水和散/单户污水等不同治理场景,提供经济适用、便于维护的工艺和处理设备,满足用户需求。针对乡镇集中型污水处理,因地制宜综合选择接触氧化法、MBR法、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等水处理技术实施项目;同时公司开发了智能化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用于集中型污水处理,该设备具有能耗低、易维护、可扩展、出水稳定的特点。针对村庄集中型污水(水量偏小),采用低能耗及无能耗的生态湿地工艺应用于污水处理;针对散户污水,采用化粪池、四池净化系统用于厕所改造和散户污水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公司主要提供农村简易非正规垃圾点(场)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具体如下:
1)简易非正规垃圾点(场)处置。非正规垃圾点(场)分布广泛,数量大,是农村环境中的一个重要污染来源。公司采用场体整型、物理阻隔、封场防渗、生态恢复等组合工艺技术手段对堆场进行系统封存整治。公司同时提供垃圾分选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对垃圾点(场)的陈腐垃圾进行物理筛选和分类处理,将分选出的塑料等轻质物焚烧或填埋、分选的砖块填埋、分选的腐殖物质综合利用,实现垃圾点陈腐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
2)针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公司提供MBR+纳滤+反渗透组合工艺以及碟管式反渗透膜(DTRO工艺)工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服务于客户;3)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公司采用昆虫转化技术,针对县城餐厨垃圾处理尾料、乡镇及农村的餐厨垃圾,结合农村秸秆、畜禽粪污及食品厂尾渣等有机固废进行综合处置。
(2)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要对农村水生态环境、农村及矿区(矿山开采及企业生产区)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进行治理与恢复。
农村水生态治理主要内容包括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和河湖水生态安全保护。公司围绕河湖水污染开发了“源解析+多元化治理”体系,以生态修复为核心,集成生态疏浚、湿地系统、生态护岸、水位控制、基质配置、植物选育及配置等多元化技术体系,通过污染源处理、截污管网建设、环保疏浚、微生物菌剂投加、生态护岸、生态湿地建设等多种治理措施,改善河湖水质、消除河湖黑臭问题;采用生态及水利措施,通过渠道疏浚、填料铺设、水生植物配置、水力配置等手段,改善特征生物以及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
工矿区生态治理主要内容包括对矿山开采区及损毁山体进行生态修复,矿产开发区遗留固废的处理、污染场地修复等。具体如下:
1)针对矿山开采区及损毁山体生态修复,公司采用生态护坡、生态植被恢复等方式;
2)针对矿产开发区遗留固废处理,公司基于生态治理理念,采取异地终端填埋、原位阻隔封存、绿化生态等技术,隔离和处理遗留固废,阻止固体废物渗漏与扩散;
3)针对污染场地修复,公司采取固化/稳定化技术和植物修复技术,为不同类型重金属污染场地提供技术支撑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等方式处理或转化场地土壤污染物中的污染物,使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达到人体健康可接受水平。
(3)农村生产环境治理
农村生产环境治理主要是对农业面源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农业废弃物污染)进行处理,对受污染耕地进行管控和修复。
农业面源污染: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养殖废水以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引起的对水层、湖泊、河岸等生态系统的污染;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的畜禽粪便、秸秆及废旧地膜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公司采用生态廊道、湿地净化技术及农药化肥减量技术等削减治理田间氮、磷污染;采用生物化学及资源化利用技术解决养殖废水问题;采用堆肥、发酵、生物转化等手段实现农业废弃物(畜禽粪污、秸秆)的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受污染耕地污染管控与修复:对受污染的耕地进行分区管控、安全利用和修复治理,公司根据耕地的不同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因地制宜采用污染分区管控、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调控、化学钝化、植物修复等技术,使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或修复合格,达到农产品质量有效提升,农产品安全得到保障、耕地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2、项目运营
公司凭借技术与运营管理优势,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矿区渗滤液处理等方面提供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在客户委托的运营期限内进行污/废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并获得相应服务费用。
3、设计咨询
公司依托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技术能力与行业经验,围绕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三大领域为客户提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与工程设计服务,提供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等咨询。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提高咨询服务能力及多领域的综合设计能力。
4、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是指公司自主生产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公司拥有“一体式太阳能污水处理设备及处理污水的方法、一种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强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装置和方法、复合菌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研制出集装箱复合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单机集生化、沉淀、消毒等功能单元于一体,可实现污水高效、低耗、模块化和PLC全自动处理,在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简化了操作流程、降低成本。公司同时研制了适用于污水处理、畜禽粪污处理的微生物菌剂。
(二)经营模式
1、营销模式流程
公司紧跟国家环保政策和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业务拓展的核心驱动力,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成熟的技术团队,采取政策和技术综合营销策略,由销售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结合项目的技术要求,对客户进行环保政策咨询与技术营销,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专业技术解决方案,从而获取市场上竞争优势。公司主要通过投标与商务谈判的方式获取业务。公司营销过程包括获取项目信息、评价审议、商务谈判或组织投标、项目执行和项目后评价五个环节。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设备采购和分包商采购。公司根据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和分包工程的重要程度、金额的大小,通过邀标、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3、服务模式
公司的服务模式主要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工程承包模式、工程咨询设计服务模式、运营管理模式、投资运营模式和售后服务模式。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系公司为业主(客户)提供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试运行等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综合性服务,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工程承包模式系公司为业主(客户)提供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工程咨询设计服务模式系公司为业主(客户)提供环保项目调查、技术咨询、方案论证、工程设计等服务工作。运营模式为公司为业主(客户)提供污废水处理设施、提供运营管理、维护等服务。投资运营模式为公司投资建设如污水处理站、有机固体废物处置厂等并进行后续运营。售后服务模式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完成后的质量维护和保障服务。
4、盈利模式
公司盈利模式为业主提供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承包、运营管理、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投资运营和产品销售六种盈利模式,分别获得相应经营利润。
5、分包业务模式公司在农村环境治理领域提供专业的技术、装备开发、系统集成和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公司基于自身业务优势和项目特点,聚焦于工艺组合、项目设计、参数设定、核心设备供应及调试、供应链管理、项目全流程管理、关键工序的施工等环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以及项目需求决定是否进行业务分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并通过询价或邀标方式来执行具体的分包采购业务,具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有多家合作的分包厂商,在进行采购时,分包市场上竞争激烈,可供选择的分包厂商很多,通常会有3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备选,公司通过综合考量资质、能力、业绩及供应商的价格、质量、付款方式等确定相应的分包商。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进行业务分包,分包商的选择均由公司决定。
(三)市场地位
公司以县域环境乃至村域环境为立足点,凭借全面的农村污染治理技术和精准的市场定位,在农村生活环境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农村生产环境治理等领域均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公司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积极拓展农村环境治理业务,业务范围从湖南逐步拓展至湖北、江西、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安徽、山东、陕西等地。近年来,随着多个重要农村环境治理工程的成功实施,公司在客户中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品牌优势明显增强,综合技术实力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从事农村环境治理的综合服务商。
我国大规模启动农村环境治理的时间较晚,加之农村环境污染类型多、涉及农业、生态、环保、国土等多个领域,涵盖环境学、生态学、农学、建筑工程学等多个专业,因此国内大多数环保企业只在农村环境治理的某一方面开展业务,全面从事农村环境治理的企业较少。目前从事农村环境治理的多数为小型环保公司、环保设备供应商、在污水或垃圾等某一领域开展业务的大型公司,以及从事畜禽粪污处理、耕地污染管控的农业公司,公司是目前国内极少数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具备全面竞争能力的上市公司。
(四)业绩驱动因素
1、农村环保未来将持续受到关注,市场空间巨大
随着生态文明上升为国家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已经从“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为“支柱行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不再仅是环保工程,更是民生工程,未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不会减弱。多年来我国环境治理的主战场是城市及工业企业,环保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治污、工业治污方面。随着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的环境问题初步得到遏制;工业企业治污的付费模式和商业模式也已形成,工业治污也在有序推进,然而农村环境治理一直行动较为滞后。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时间序列是先城市环境治理后农村环境治理,因此在城市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的情况下,农村环境问题将是国家战略关注的重点,成为环境治理领域投资的热点方向。农村环境问题分布广、分布散、总体量大,农村环境治污设施薄弱,短板明显。例如广大的乡镇集中区、村庄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或运营效率偏低;农村的垃圾转运处置覆盖率偏低,有机固体废物处理不系统;农村的养殖业污染、种植业污染未有效处理;农村被损毁污染的山林、耕地未有效修复。未来在农村环保补齐短板,完善设施的过程中,将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
2、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四五以来,扶持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政策和金融政策不断出台,行业内新商业模式得到推广应用,行业资金瓶颈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
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及《“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计划在全国200个县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225个县实施畜禽粪肥处置;根据《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城镇、县城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融资支持的通知》,国开行、农发行将向农村污水处理开放中长期金融信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和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的通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引导和鼓励技术与模式创新,提高区域化、一体化服务能力,不断挖掘新的市场潜力、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等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开辟更多有效路径,探索更多典型模式。有效挖掘乡村服务领域投资潜力,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保持农业农村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2020年开始,国家开始试点推行EOD建设项目,鼓励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健全社会资本投资环境治理回报机制。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1〕201号),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2021年11月,《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2021〕40号文出台,对社会资本如何参与EOD项目做出了说明。2022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未来,更多的EOD、EPC+O、EPC+F、PPP等商业模式将应用到农村环保中。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资质优势
公司具有环保行业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较为齐全、等级较高的资质,包括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运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齐备及较高等级的资质提高了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有助于公司承接多种类型的环境治理项目。
(二)业绩优势
公司较早进入农村环境治理行业并长期深耕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业绩和项目实施经验。公司在2014年全国试点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整县推进治理时,即承接了试点示范项目,是国内首批从事该类项目的企业之一。公司同时也是较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农村工矿区生态修复的企业。由于进入时间早,从事示范项目较多,公司相比行业内其他公司具有更丰富的设计业绩和工程业绩。为更好的实施项目,客户通常会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度高、市场口碑好、经验丰富的环保企业,并重点关注企业以往项目的成功案例,尤其是在大型项目招标时,业主甚至将投标人已成功实施的重大项目业绩作为评价其能力的首要因素。公司拥有的业绩和经验,有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三)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工程实践,已经具备了从整体规划、工程咨询、设计、实施、运营等环境综合服务能力。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一站式的服务,有效满足不同客户对环境治理的需求。除提供传统的项目咨询、工程实施等服务外,还从宏观政策角度出发,进行区域性环境问题系统诊断,梳理区域环境问题,制定综合治理规划,在辅助客户决策的过程中提供超值服务。公司依托全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在各个业务环节及细分市场中进行市场拓展,相比单一设计方、设备制造商、集成商、实施商、运营商拥有更强的整体竞争优势。
(四)技术优势
公司针对农业农村污染面广、分散、类型多元的特点,开发了适宜于农业农村的环境治理技术体系、产品设备和施工工法,可提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有机固废处理处置、土壤及场地修复、生态修复等多种专业技术。目前公司已拥有相关国家专利技术137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18项,外观设计2项。公司同时也被认定为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和“长沙市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建有“湖南省洞庭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建)”、“湖南省环境保护地下水重金属污染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公司全面的技术储备为市场拓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五)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农村环境治理行业,凭借完善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在以往完工的重大环境治理项目中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企业形象。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与众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建立了良好而密切的联系,拓展和保持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品牌形象及业界口碑有力推动了公司在行业内持续拓展业务。
(六)人才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打造了一支具备专业知识背景、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的高素质团队。公司决策层具备把握企业发展方向,驾驭和解决重大经营问题的能力;市场团队具备高效的市场信息分析能力和丰富的市场拓展经验;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行业技术经验并能为市场团队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有效配合和高效执行的团队使公司在市场拓展中具备明显的人才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475,812,382.03 | 100% | 521,755,176.11 | 100% | -8.81% |
分行业 | |||||
环保行业 | 475,812,382.03 | 100.00% | 521,755,176.11 | 100.00% | -8.81% |
分产品 | |||||
一、环境治理工程 | 414,743,912.67 | 87.17% | 482,019,261.95 | 92.38% | -13.96% |
二、运营 | 17,941,987.68 | 3.77% | 18,366,737.91 | 3.52% | -2.31% |
三、设计与咨询 | 6,710,643.39 | 1.41% | 4,714,308.99 | 0.90% | 42.35% |
四、产品销售 | 36,415,838.29 | 7.65% | 16,654,867.26 | 3.19% | 118.65% |
分地区 | |||||
湖南 | 395,561,427.65 | 83.13% | 256,651,609.41 | 49.19% | 54.12% |
贵州 | 36,988,540.42 | 7.77% | 53,448,140.83 | 10.24% | -30.80% |
湖北 | 18,739,105.83 | 3.94% | 87,794,612.37 | 16.83% | -78.66% |
四川 | 10,025,208.59 | 2.11% | 24,880,269.01 | 4.77% | -59.71% |
江西 | 9,138,483.48 | 1.92% | 28,310,761.19 | 5.43% | -67.72% |
江苏 | 2,641,509.43 | 0.56% | 0.00 | 0.00% | 100.00% |
安徽 | 971,415.82 | 0.20% | 65,987,004.19 | 12.65% | -98.53% |
福建 | 962,264.15 | 0.20% | 0.00 | 0.00% | 100.00% |
山东 | 619,469.03 | 0.13% | 0.00 | 0.00% | 100.00% |
山西 | 122,641.51 | 0.03% | 0.00% | 100.00% | |
广西 | 42,316.12 | 0.01% | 1,401,402.33 | 0.27% | -96.98% |
云南 | 1,914,178.94 | 0.37% | -100.00% | ||
重庆 | 840,594.06 | 0.16% | -100.00% | ||
北京 | 526,603.78 | 0.10% | -100.00% |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75,812,382.03 | 100.00% | 521,755,176.11 | 100.00% | -8.81%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环保行业 | 475,812,382.03 | 300,829,568.74 | 36.78% | -8.81% | -19.49% | 8.39% |
分产品 | ||||||
一、环境治理工程 | 414,743,912.67 | 280,840,051.45 | 32.29% | -13.96% | -21.65% | 6.65% |
分地区 | ||||||
湖南 | 395,561,427.65 | 238,929,128.16 | 39.60% | 54.12% | 39.98% | 6.1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75,812,382.03 | 300,829,568.74 | 36.78% | -8.81% | -19.49% | 8.3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5 | 38,690.22 | 5 | 38,690.22 | 26 | 35,861.41 | 9 | 7,067.81 | ||||||||||||||||||||
施工 | 4 | 6,886.18 | 3 | 4,967.28 | 1 | 1,918.90 | 8 | 5,612.98 | 4 | 5,082.31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永顺县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14,554.35 | EPC | 85.67% | 10,621.13 | 10,621.13 | 600.00 | 是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BOT | 1 | 24,208.41 | 1 | 24,208.41 | 1 | 18,026.53 | 6,181.88 | |||||||||||||||||||||
PPP | 1 | 1,794.20 | ||||||||||||||||||||||||||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执行进度 | 报告内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万元) | 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BOT | 74.46% | 18,026.53 | 18,026.53 | 6,181.88 | 0 | 是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一、环境治理工程 | 主营业务成本 | 280,840,051.45 | 93.36% | 358,446,240.69 | 95.93% | -21.65% |
二、运营 | 主营业务成本 | 6,291,969.27 | 2.09% | 7,961,825.46 | 2.13% | -20.97% |
三、设计与咨询 | 主营业务成本 | 1,951,749.55 | 0.65% | 1,294,467.69 | 0.35% | 50.78% |
四、产品销售 | 主营业务成本 | 11,745,798.47 | 3.90% | 5,942,344.45 | 1.59% | 97.66%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1)2022年5月,公司通过股权购买控股投资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54.5%,湖南金鹊在购买日纳入合并范围。
(
)2022年
月,公司新设投资成立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洞口艾布鲁成立之日即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45,709,235.2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2.6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1.88%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51,701,695.80 | 31.88% |
2 |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6,211,312.15 | 22.32% |
3 | 龙山县龙元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37,181,687.36 | 7.81% |
4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31,661,442.61 | 6.65% |
5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桂阳县分公司 | 18,953,097.35 | 3.98% |
合计 | -- | 345,709,235.27 | 72.6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6,756,113.3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1.6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武冈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29,563,328.44 | 9.66% |
2 | 湖南涌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296,308.93 | 7.29% |
3 | 湖南胜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52,596.12 | 6.62% |
4 | 湖南泰吉建设有限公司 | 13,568,931.53 | 4.44% |
5 | 衡阳市金辉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074,948.32 | 3.62% |
合计 | -- | 96,756,113.34 | 31.6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4,948,160.07 | 14,606,791.39 | 2.34% | |
管理费用 | 26,940,819.44 | 22,132,639.92 | 21.72% | |
财务费用 | -474,631.48 | 1,359,912.18 | -134.90% | 主要系大额存单的利息收入增加 |
研发费用 | 17,469,941.15 | 19,900,172.19 | -12.21%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韧皮纤维作物在土壤可持续修复和工业用生物原料生产中的研究与应用Ⅲ | 本项目主要针对重金属污染土壤造成的环境问题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韧皮纤维作物在重金属污染农业用地的可持续修复技术研究,研究其工 | (1)完成韧皮项目专题科技报告的提交;(2)完成韧皮纤维项目审计验收报告的编辑、整理与提交;(3)完成基础数据汇交工作;(4)申请专利2项。 | 本项目将针对韧皮纤维作物茎秆的特性设计全新的预处理流程与装备,经该工艺处理后的茎秆原料可以直接进入制板系统,同时 | 项目的实施通过与人们零距离的开展科技支撑示范,展示科技成果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宣传示范科技支撑对麻类作物种植和环保人造板产业具 |
业用生物原料的资源化合理途径,将为湖南省农田重金属污染提供环境治理和韧皮纤维作物产业发展的双赢战略,同时可促进中国农业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对制板系统做了针对性改进,使之更加适合以韧皮纤维作物茎秆为原料进行人造板生产,利用韧皮纤维作物麻骨中的木质纤维素与大豆胶结合的特性,以及麻骨本身轻质、高强度的特点,研发出不含甲醛的环保型轻质新型生物质板材。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红麻人造板的开发利用,不仅对保护我国严重匮乏的森林资源具有重大的意义,还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及广阔的发展前景。 | ||
环洞庭湖水源地典型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体系研究及应用Ⅱ | 针对湖南省洞庭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和瓶颈问题,聚焦环洞庭湖水源地典型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技术,通过合作单位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成果转化,进一步形成一套技术体系。 | (1)完成西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及西施生态衡阳面源项目实地学习考察及调研总结、技术培训;(2)完成环洞庭湖水源地典型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技术培训会;(3)申请发明专利2项;(4)验收结题。 | 在环洞庭湖典型区域构建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和氮磷资源化利用高效低成本的全程生态治理技术体系。 |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形成一个高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治理体系,为湖南省环洞庭湖水源地典型区农业面源污染生态处理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样板,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有利于公司在农业面源治理工程项目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
农业水土环境重金属削减与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Ⅱ | 本项目以水-土-作物系统为对象,针对灌溉水体与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其食物链传输风险,以绿色、靶向、精准为核心,构建农业水土环境重金属削减和安全生产关键技术体系,为我省广泛分布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板。 | (1)完成了省级课题要求的相关考核任务,对农田和灌溉水的重金属削减技术进行了研究;(2)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3)验收结题。 | 创建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解决方案;、轻中度污染农田修复治理的核心难题,深入挖掘植物、微生物资源优势,分类开展修复治理技术研究,构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高效修复技术。 | 项目构建农业水土环境重金属削减和安全生产关键技术体系,可以为我省广泛分布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板,将进一步增强我省在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与安全利用方面技术竞争力。 |
南荻对矿区重金属废水的处理效果研究Ⅱ | 矿区水体环境中重金属含量增加,通过自然水系的渗透作用进入浅层地下水体,对地下水体环境产生进一步污染和威胁。因此,降低矿区水体环境中的重金属含量对保护地下水安全意义重大。 | (1)试点项目竣工后,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水质标准;(2)验收结题。 | 明确南荻在矿山水体修复应用中的pH和Cd、As、Hg、Pb、Cr耐受限定值和各类重金属积累系数与酸碱度之间的关联性;探索出一套利用南荻进行矿区水体重金属植物修复的技术方案并进行项目试点。 | 南荻可以吸收和固定重金属和其他有机污染物、促进碳沉降、改善土壤生境、防止水土流失,并且是最有潜力的能源植物之一。利用芒属植物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特别是矿山废弃地土壤,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和经济意义。本项目技术研究新颖,具有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湖南矿区废弃地人工林土壤-植被-微生物互作关系研究 | 为深入认识土壤微生物的变化过程及其与植被、土壤因子的关系,理解脆弱区生态系统修复过程和机 | (1)编制一份样地调查方案、完成样品采集获得检测报告;(2)完成一篇科技论文写作; | 本项目以土壤微生物为核心,以分析微生物与土壤、植物的耦合关系为切入点,揭示湖南湘 | 利用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原则对目标矿区废弃土壤评级,种植具有富集重金属修复土壤功能的大叶女贞并 |
理,获取“植物-土壤-微生物”三者间的耦合关系 | (3)验收结题。 | 东矿区大叶女贞林区域下土壤微生物的变化对植物及养分的影响。 | 合理配置,修复目标矿区生态,达到节水保水保土的效果。 | |
长沙市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 本项目依据根据当前我国农田土壤重金属修复的实际情况,针对土壤修复植物资源开发、高效利用、产后处理开展深入研究,并建立植物修复技术体系,为受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提供技术支撑。 | (1)完成了《长沙市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对重金属污染植物修复技术进行了研究;(2)完成“伴矿景天高效修复镉污染耕地关键技术与示范”科技成果评价;(3)验收结题。 | (1)完成长沙市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技术创新中心建设;(2)研发重金属修复植物联合修复技术1套;(3)发表相关科研论文2篇,申请相关国家专利2项。 | 通过筛选高积累系数生态型伴矿景天和镉积累共生微生物优质种源筛选与分离,同时筛选伴矿景天生物促长剂和土壤活化剂等药剂,完善了伴矿景天高效修复镉污染耕地关键技术,降低了修复成本,提升了修复效率,本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能够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微生物菌剂的构建及其在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中的生物强化效能研究 | 本项目主要针对目前利用一体机设备进行污水处理的问题,开展适用于设备中的耐冷菌以提高低温时的污水净化能力的研究。其中包括对国内市场上的优质产品、以及原设备添加的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菌种的培养和筛选开发、固定化微生物载体材料的研究。 | (1)完成一份水质净化产品与一份低温复合菌剂产品;(2)完成2次项目应用,获得效果报告证明;(3)完成环保载体研究。 | 由于耐冷菌具有特殊的生理特征、低温催化活性,利用其对寒冷地区污水进行治理,并达到一定效果。 | 本项目技术的应用能使污水处理系统专一性、耐受性增强。处理效果稳定,运行管理简单,降解效率明显优于传统。所以现可通过分离和培养得到耐冷菌,并进一步研究出一种环保型固定化技术,例如使用泥炭和麻骨作为固定化载体。可解决现存工程应用上的诸多问题,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
微生物菌剂强化秸秆-粪污混合发酵产沼气的试验研究 | 伴随着国际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农作物秸秆进行资源化利用产甲烷,是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研究生物质固废处理的热点之一。我国现在多采用以秸秆为主、添加畜禽粪便为辅的产气方式。合理利用微生物是强化沼气生产效能的重要手段。 | (1)分离菌种43株,建立菌种库;(2)形成相关产品及产品说明;(3)产品应用于道真面源项目进行了试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本项研究通过高通量测序技术阐明秸秆发酵产甲烷过程中的细菌和真菌的时空变化规律,并通过人工构建秸秆发酵产甲烷过程中的关键微生物群落,且以回接的方式增加该过程中微生物数量以提高甲烷产气效能。 | 该项目以清楚秸秆厌氧消化产甲烷过程中关键微生物的时空动态变化为目标,并通过特殊的培养方法对关键微生物进行分离,进而对该过程中微生物的调控机理进行研究。该项目不仅可为秸秆厌氧产甲烷菌种资源库添砖加瓦,还能利用生物强化技术提高秸秆产气效能。 |
城乡多元有机固废生物转化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本项研究旨在利于黑水虻对有机固废进行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究黑水虻对餐厨垃圾、畜禽粪便、蘑菇废菌棒等有机固废的转化利用可行性与相关处理技术改进、虫沙与畜禽粪便、农业废弃物混合堆肥相关性能研究、以及相关 | (1)开展黑水虻对猪粪、鸡粪、餐厨垃圾转化效率研究,以及猪粪、鸡粪、餐厨垃圾协同养殖黑水虻最优投喂顺序试验研究;(2)开展黑水虻低成本育幼料配方试验研究;(3)申请2项专利;(4)验收结题。 | (1)城乡多元有机固废微生物堆肥和昆虫——黑水虻生物资源转化技术方案的定型;(2)微生物堆肥和黑水虻养殖技术参数的优化;(3)申请专利2项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结合其他企业相应标准,分析、完善、总结形成了一套公司内部通用科研技术体系,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并在日后国家标准制定中扮演关键角色。 |
产品的形成与推广试验研究,用于完善黑水虻生物降解参数依据,为公司工厂运营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 | ||||
太阳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与智慧云平台系统研究 | 本项目提供一种节能、经济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利用太阳能发电为污水处理设备提供所需电力;同时,加入智慧云平台系统,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生产、运营、管理等系统联动,提高设备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 (1)申请并授权实用新型1项(2)申请并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3)发布企业标准1项;立项团体标准1项:。(4)荣获国家级荣誉4项、市级荣誉1项:(5)验收结题。 | (1)针对现有技术不足,完成太阳能驱动动力技术与污水处理设备集成的优化升级改造。(2)根据合理的设计原则和功能设计,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基于地理信息GIS、物联网的智慧水务管控一体化平台,服务于我公司农污治理、农业面源管理、河道治理等。 | 智慧云平台系统的组建,可有效指导公司在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运营和管理,依靠数据中枢体系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数据应用场景的跨界思维设计可以减少人工干预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的技术成果能让公司在市场竞争力占据有利地位。 |
黑水虻自动化立体养殖生产线(商品虫养殖段)研发 | 为解决与黑水虻养殖、加工、储存相关的一系列机械化、自动化难题,以保证产品品质、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材料消耗、缩减养殖面积。 | (1)完成黑水虻中密度分段式自动化立体养殖技术、黑水虻中密度分段式立体养殖盒自动化养殖系统两项核心技术的研发;(2)完成了生产线工艺设计方案1套、工程设计方案1套;(3)验收结题。 | (1)黑水虻中密度分段式自动化立体养殖技术;(2)黑水虻中密度分段式立体养殖盒自动化养殖系统。 |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与黑水虻养殖、加工、储存相关的一系列机械化、自动化难题,保障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后续的生产运营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
黑水虻幼虫保温新材料和新型PCM控温材料研发 | 本项目创新的将相变储能材料改性技术运用到黑水虻幼虫保温新材料和新型PCM控温材料的工业化处理中。 | (1)设计了一套黑水虻幼虫养殖盒模具图纸和三维模型;(2)申请专利1项;(3)形成了一份技术方案;(4)验收结题。 |
完成黑水虻幼虫保温新材料和新型PCM控温材料的技术方案一套,完成模型构建,形成相关科研成果,专利1篇
本项目的实施为该工艺后续规模化应用于其它区域工程实践提供示范,为黑水虻幼虫保温新材料和新型PCM控温材料研发工作积累了经验。 | ||||
针对铁、锰、镍超标矿涌水污染的湖库水环境立体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 本项目拟针对受铁锰、镍超标矿涌水污染的湖库系统性水质修复开展研究,开发一套立体修复技术。 | (1)建立了针对铁、锰、镍超标矿涌水污染的湖库水环境立体生态修复技术方案;(2)完成了实验报告1套、中试技术方案1套,示范工程技术方案1套;(3)验收结题。 | 研究一条降低受矿涌水污染的湖库中铁锰、镍含量的立体修复技术路线,并开展示范应用,使治理湖库水质从铁、锰、镍超标1-2倍修复后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的治理技术方案 |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实现矿涌水湖库水体铁锰、镍含量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的治理目标,减少超标矿涌水对矿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影响,为公司今后完成铁锰、镍超标矿涌水污染的湖库水体修复提供提供了解决的技术方案。 |
重金属生态富集红麻人造板绿色制造技术规范 | 利用富集重金属的红麻来制造人造板材并提供技术规范,依此实现韧皮纤维作物废弃物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地缓解当前的木材供需矛盾。 | (1)形成一项适用于以重金属生态富集红麻人造板生产的地方标准,明确此项制造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材料、加工设备、基本要求、工艺规范、产品检测与质量、能耗要求、 | (1)根据红麻杆原料特性,结合板材性能分析,研究适宜的成型工艺,开发出性能优良红麻人造板,实现红麻废弃物资源的充分利用; |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为我国当前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及安全利用研发与产业发展脱节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
标志、包装、随行文件、运输和贮存、服务、现场验收;(2)验收结题。 | (2)改进、优化红麻秸秆能源方面的应用,提高红麻秸秆-能源转化效率,降低应用成本。 | |||
多孔吸附除油污环保材料研发 | 含油污染物的高表面张力和狭窄孔径的毛细管效应,前期被吸附的污染物分子可能阻碍后面分子的吸附,造成分子在介孔通道中的扩散非常困难,降低吸附效应。因此,需要研制一种针对吸附有机污染物,具有丰富孔隙的超疏水二氧化硅吸附剂。 | (1)超疏水多孔二氧化硅气凝胶制备方法1套;(2)超疏水多孔二氧化硅气凝胶测试总结报告1份;(3)验收结题。 | 研究超疏水多孔二氧化硅气凝胶制备方法;设计制备一种针对吸附有机污染物,具有丰富孔隙的超疏水二氧化硅气凝胶。 | 传统二氧化碳吸附剂主要针对水溶性污染物,本项目研发的二氧化硅吸附剂可吸附多种有机污染物。 |
餐厨垃圾高效资源化处理技术与智能一体化设备研发 | 鉴于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起步较晚,目前,市场上高效、稳定的餐厨垃圾一体化处理设备较少,缺口较大,市场空间广阔。 | (1)1款高效油水分离、特效微生物菌剂配方;(2)开展相关油水分离试验,形成实验报告1份;(3)验收结题。 | 研发1款高效油水分离、特效微生物菌剂和可再生恶臭净化材料。 | 目前,市场上高效、稳定的餐厨垃圾一体化处理设备较少,缺口较大,市场空间广阔。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领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5 | 62 | 4.8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2.65% | 19.62% | 3.0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39 | 33 | 18.18% |
硕士 | 19 | 25 | -24.00% |
大专 | 7 | 4 | 75.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32 | 26 | 23.08% |
30~40岁 | 31 | 30 | 3.33% |
40岁以上 | 2 | 6 | -66.6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469,941.15 | 19,900,172.19 | 19,270,116.3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7% | 3.81% | 3.92%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942,883.18 | 449,415,113.63 | -31.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958,242.67 | 402,766,183.81 | 4.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15,359.49 | 46,648,929.82 | -340.1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544,284.95 | 955,536.44 | 58,772.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5,213,154.51 | 82,808,242.35 | 981.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668,869.56 | -81,852,705.91 | 306.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043,927.06 | 86,115,989.61 | 626.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01,960.48 | 13,102,419.89 | 1,174.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041,966.58 | 73,013,569.72 | 528.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357,737.53 | 37,809,793.63 | -62.0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15,866.43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减少25,081.62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增加38,602.84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IPO成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61,048.58 | 1.49%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收益所致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22,138.89 | 0.26%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前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 | -11,608,559.77 | -13.76% | 主要系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5,967.83 | 0.02% | 主要系小规模分公司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减免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55,320.17 | 0.89% | 主要系对外捐赠及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703,060.33 | 0.83% | 主要系收到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20,043,626.00 | -23.75% |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所致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5,766,257.29 | 9.41% | 143,773,639.99 | 15.78% | -6.37% | |
应收账款 | 319,357,911.08 | 20.61% | 431,842,640.23 | 47.41% | -26.80% | |
合同资产 | 276,156,138.53 | 17.82% | 118,664,548.82 | 13.03% | 4.79% | |
存货 | 4,658,853.74 | 0.30% | 6,133,958.82 | 0.67% | -0.37% | |
固定资产 | 41,684,542.96 | 2.69% | 2,320,770.41 | 0.25% | 2.44% | |
在建工程 | 6,245,569.97 | 0.40% | 15,556,267.57 | 1.71% | -1.31% | |
使用权资产 | 36,028,210.75 | 2.33% | 0.00 | 0.00% | 2.33%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1.29% | 5,000,000.00 | 0.55% | 0.74% | |
合同负债 | 1,171,779.03 | 0.08% | 1,586,982.89 | 0.17% | -0.09% | |
长期借款 | 61,200,000.00 | 3.95% | 65,000,000.00 | 7.14% | -3.19% | |
租赁负债 | 33,085,940.13 | 2.14% | 0.00 | 0.00% | 2.1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5,558,298.14 | 26.82% | 26.82%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86,583.34 | 567,110,000.00 | 524,110,000.00 | 43,086,583.34 | ||||
金融资产小计 | 86,583.34 | 567,110,000.00 | 524,110,000.00 | 43,086,583.34 | ||||
上述合计 | 0.00 | 86,583.34 | 567,110,000.00 | 524,110,000.00 | 43,086,583.3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988,301.27 | 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冻结的银行存款等 |
应收账款 | 5,937,833.16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00,441.25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170,892,907.34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合计 | 192,019,483.02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95,213,154.51 | 82,808,242.35 | 981.0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49,158.58 | 22,801.37 | 22,801.37 | 0 | 0 | 0.00% | 26,467.52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467.52万元,其中4,217.52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2,25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 0 |
合计 | -- | 49,158.58 | 22,801.37 | 22,801.37 | 0 | 0 | 0.00% | 26,467.5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5号)核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1,7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41,637,735.85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76,483.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1,585,780.3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2】00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01.37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15,072.01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3,729.3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01.37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加上利息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467.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4,217.5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余额为22,250.00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 是否已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 截至期末投资 | 项目达到 | 本报告期 | 截止报告 | 是否 | 项目可行 |
募资金投向 | 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总额 | 金额(2) | 进度(3)=(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实现的效益 | 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达到预计效益 |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3,527.91 | 13,527.91 | 3,072.01 | 3,072.01 | 22.71% | 2024年04月27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5,952.6 | 5,952.6 | 0 | 0 | 0.00% | 2023年10月27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353.32 | 3,353.32 | 0 | 0 | 0.00% | 2024年04月27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2,000 | 12,000 | 12,000 | 12,0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833.83 | 34,833.83 | 15,072.01 | 15,072.01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7,262.52 | 7,262.52 | 3,729.36 | 3,729.36 | 51.35% | 不适用 | 否 | ||||
未明确投向 | 否 | 3,062.23 | 3,062.23 | 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4,000 | 4,000 | 4,000 | 4,000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4,324.75 | 14,324.75 | 7,729.36 | 7,729.36 | -- | -- | -- | -- | ||
合计 | -- | 49,158.58 | 49,158.58 | 22,801.37 | 22,801.37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1、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7.92%。目前已履行完毕。2、公司2022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21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262.52万元用于投资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并同意将使用其中5,000.00万元实缴全资子公司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84.5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47.62万元的事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22]047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4,675,193.90元,其中42,175,193.90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222,5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以“优质服务、持续创新”为理念,借助国家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历史机遇,以市场为先导,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保障,立足环保行业,重点发展农村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治理业务,不断延伸相关产业链,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人才、管理模式上的优势,致力于成为集环境治理科研、咨询、规划、设计、装备制造、建设、投资和运营为一体的农村环境治理的领军企业。
(二)2023年具体发展规划和目标
1、充分利用国家深化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政策,积极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有机固废处理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重点开展农村智能型污水处理设备制造、有机固废生物转化、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治理、农村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业务开发,深入渗透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域。
2、加强县域及乡镇污水的委托运营业务拓展,进一步提高运营水平及信息化能力,保障运营收益稳步增长。
3、持续稳步布局有机固废处理处置产业,加强有机固废的生物转化技术开发及配套设备开发,注重技术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进产业落地和长效经营。
4、利用公司项目咨询服务能力拓展市场,利用EOD、BOT等投资方式开辟市场;加强央国企对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合作;强化考核和培训,提高驻外市场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专业性,提高公司市场经营能力。
2023年,公司将通过不断的科研投入、完善核心技术体系、优化施工工艺、开发特有的装备产品,进一步确立行业的竞争优势,积极介入第三方运营领域,使公司成为国内知名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主要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业务收入主要依靠于各级政府部门对当地环
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性资金支出。若未来各级地方政府放缓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则可能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关注行业新政策,把握机遇,通过及时进行战略调整和转型,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市场网络,聚焦优质项目等措施尽量减少行业政策不利带来的影响。
2、主营业务可持续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环境治理工程业务收入,公司环境治理工程业务的快速发展主要依赖于农村环保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国家政策的扶持。未来发展期间,如果由于农村环保行业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或国家指导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公司未能保持获取订单的能力、未能满足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环境治理工程业务将难以保持可持续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业务升级,加大产品销售、咨询、投资及运营业务的营收比重,成为一家以高技术附加值产品为利润中心的优质环境科技企业。
3、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经营区域较为集中,对湖南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若湖南省放缓对环保产业的投入,而公司又未能及时拓展湖南省外市场进行弥补,则经营区域的集中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应对措施:公司将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积极拓展外省农村环境治理业务,业务范围从湖南逐步拓展至湖北、江西、广西、贵州、云南、四川、安徽、山东、陕西等地。目前公司已在河南、山西、甘肃、内蒙古等省新设办事处,未来还将继续新增办事处,并设立华东、华北、西北、西南、华南、东北等营销中心,完成全国布局。
4、合同资产增长且应收账款回款较慢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主要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客户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合同资产总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地方政府出现财政拨款审批时间延长、财政资金紧张拖延付款、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一方面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甚至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和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等手段,将应收账款的回收任务纳入销售和项目实施部门的关键考核指标,以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以避免重大坏账风险发生。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5月23日 | 线上会议 | 其他 | 机构 | 浦银安盛基金、申万菱信基金、汇丰晋信基金、天风证券研究所 | 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模式,污水处理 | 301259艾布鲁调研活动信息20220525 |
产品等方面的情况 | ||||||
2022年06月28日 | 线上会议 | 其他 | 机构 | 西藏源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尚近投资、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坤易投资、安信江苏分公司、北京疆汇智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敦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情况 | 301259艾布鲁调研活动信息20220630 |
2022年07月07日 | 长沙君悦酒店 | 其他 | 机构 | 天风证券研究所:郭丽丽、裴振华中庸资本:王一诺 | 公司的发展历程,公司的资质、产品与技术,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景 | 301259艾布鲁调研活动信息20220711 |
2022年09月29日 | “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 | 其他 | 其他 | 线上参与湖南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公司的发展经营的基本情况,战略发展规划 | 301259艾布鲁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等20220930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明确,召集、召开程序合规,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运作规范。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依法合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提高了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便利性,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充分行使其权利。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有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7次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均依法合规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规范。各位董事依法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监事会依法合规的召集、召开,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及时有效地回复了投资者咨询,加强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互动关系。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互相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关系。
1、资产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界定明确、划分清楚,不存在共用的情况,具有独立的、完整的经营业务体系。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公司人员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所有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任职的情形。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制度,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为公司专职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任职或领薪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亦不存在将资金存入股东的结算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经营运作体系。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各机构、部门均按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混合经营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且完善的业务模式和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有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出具承诺函,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97.50% | 2022年03月0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总结分析及2022年经营计划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26% | 2022年06月06日 | 2022年06月06日 |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13)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25% | 2023年07月21日 | 2022年07月06日 |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23)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8.26% | 2022年09月09日 | 2022年09月09日 |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33)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3.63% | 2022年11月21日 | 2022年11月04日 |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49)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64% | 2022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0日 |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055)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钟儒波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47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37,050,000 | 0 | 0 | 0 | 37,050,000 | |
游建军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28,350,000 | 0 | 0 | 0 | 28,350,000 | |
殷明坤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73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300,000 | 0 | 0 | 0 | 300,000 | |
鲁亮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71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阳秋林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8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曾睿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41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曾小宇 | 监事 | 现任 | 男 | 34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朱珂珂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9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肖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2 | 2017年11月08日 | 2023年11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65,700,000 | 0 | 0 | 0 | 65,70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钟儒波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至1995年8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担任警卫员。1995年8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北京军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就读于第三军医大学,学习预防医学专业。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云南绿洲装饰材料有限
公司,担任总经理。2005年
月至2009年
月,就职于北京东方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
月至2012年
月,就职于北京世纪宣和中式古典家具技术研究院,担任总经理。2015年
月至今,任佛山市九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任广东中正博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
月创立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游建军先生: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水文队,担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置业事业部、湖南博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经理。2008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置业事业部副经理兼任湖南桂阳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云南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国水环保事业部总经理兼任湖南桂阳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湖南郴州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云南国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兴国水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殷明坤先生:1950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1992年,任醴陵国光瓷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厂长。1993年至2001年,任湖南国光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1年11月至2002年5月,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兼任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任湖南长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3月至2008年12,任湖南湘中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长沙凯瑞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鲁亮升先生:
1951年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
月起任湖南省财会学校会计专业教师,1981年起任会计教研室负责人,1985年起先后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组织部和人事处主要负责人,1993年
月任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正处级),1994年
月起任党委副书记,2005年
月起任党委副书记兼常务副校长,2010年
月起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顾问,2012年
月退休。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友总会名誉副会长。阳秋林女士: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华大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职南华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历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任财务处副处长;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审计处副处长;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南华大学审计处处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调任管理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2017年9至今,已辞去处级干部职务,仅担任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兼任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学术职务)。现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曾睿先生:198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任明珩塑胶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EHS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任湖南永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国水环保事业部技术部副主任。2013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监事会主席。
曾小宇先生:
1988年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建造师。2010年至2012年
月,任辽宁北四达景观园林工程设计建筑有限公司景观建筑室结构设计师。2012年
至2013年
月,任湖南永清水务有限公司结
构设计师。2013年
月至2015年
月,任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2015年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生态设计研究院院长、监事。朱珂珂女士: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深圳市吉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任艾布鲁有限综合部副主任。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湖南小推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游建军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会成员”。殷明坤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简历详见上述“(一)董事会成员”。肖波先生:1980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建造师。2000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碧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任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任青岛新天地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工程技术部长。2014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钟儒波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1月08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钟儒波 | 佛山市九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
钟儒波 | 广东中正博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11月01日 | 否 | |
阳秋林 | 南华大学 | 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兼任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学术职务) | 2017年09月01日 | 是 | |
阳秋林 | 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28日 | 是 | |
阳秋林 |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1月28日 | 是 | |
阳秋林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16日 | 是 | |
阳秋林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1月15日 | 是 | |
曾睿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4日 | 否 | |
曾睿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26日 | 否 | |
曾睿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26日 | 否 | |
曾睿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年06月27日 | 否 | |
曾小宇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8月14日 | 否 |
曾小宇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08月26日 | 否 | |
曾小宇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0月26日 | 否 | |
曾小宇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27日 | 否 | |
朱珂珂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26日 | 否 | |
朱珂珂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26日 | 否 | |
朱珂珂 | 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6月01日 | 否 | |
朱珂珂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6月27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的制定和审核。薪酬包含基本薪资,绩效奖金等内容。基本薪资根据职务内容、任职者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及区域市场薪酬水平等进行拟定,绩效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定。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钟儒波 | 董事长 | 男 | 47 | 现任 | 42 | 否 |
游建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36 | 否 |
殷明坤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男 | 73 | 现任 | 46.8 | 否 |
鲁亮升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现任 | 5.33 | 否 |
阳秋林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现任 | 5.33 | 否 |
曾睿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1 | 现任 | 31.96 | 否 |
曾小宇 | 监事 | 男 | 34 | 现任 | 38.93 | 否 |
朱珂珂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9 | 现任 | 22.57 | 否 |
肖波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现任 | 35.54 | 否 |
合计 | -- | -- | -- | -- | 264.46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01月28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02月1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钟儒波 | 9 | 6 | 3 | 0 | 0 | 否 | 6 |
游建军 | 9 | 6 | 3 | 0 | 0 | 否 | 6 |
殷明坤 | 9 | 9 | 0 | 0 | 0 | 否 | 6 |
鲁亮升 | 9 | 4 | 5 | 0 | 0 | 否 | 6 |
阳秋林 | 9 | 3 | 6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总结分析及2022年经营计划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用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报用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05月19日 | 2022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年07月04日 | 2022年07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年08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未披露,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且无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情形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11月03日 | 2022年11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2月14日 | 2022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无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阳秋林、鲁亮升、游建军 | 1 | 2022年02月14日 | 1、《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5、《关于公司审计部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阳秋林、鲁亮升、游建军 | 1 | 2022年04月18日 | 1、《关于审议2022年一季度审阅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出的议案》2、《关于公司审计部2022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阳秋林、鲁亮升、游建军 | 1 | 2022年08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审计部2022年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阳秋林、鲁亮升、游建军 | 1 | 2022年10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审计部2022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钟儒波、游建军、阳秋林 | 1 | 2022年02月14日 | 《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总结分析及2022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鲁亮升、钟儒波、阳秋林 | 1 | 2022年02月14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一 | 鲁亮升、游建军、阳秋 | 1 | 2022年02月14 | 《关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组成建议的议 | 审议通过议案 | 无 | 无 |
次会议 | 林 | 日 | 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6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87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01 |
销售人员 | 37 |
技术人员 | 121 |
财务人员 | 11 |
行政人员 | 17 |
合计 | 28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中专及以下 | 14 |
大专 | 83 |
本科 | 145 |
硕士 | 45 |
合计 | 287 |
2、薪酬政策
通过综合分析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任职资格等,科学评估岗位价值,作为薪酬基本依据。做好绩效评估设计,更好实现总体薪酬的内部公平。定期调查外部薪酬水平变化,了解不同企业在薪酬政策上的差异与特点,切实解决外部公平问题。通过增加福利内容和丰富福利形式等,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
3、培训计划
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根据行业和市场变化,定期更新培训课题及培训内容,采用多元化培训方式,重视培训效果等,坚持贯彻全员学习,打造优质内部培训师队伍。在培训计划实施中,以确保提高员工技术业务素质、提高中高层管理水平为目标,关注重点岗位培训,“标准化操作”流程培训,以及新政策、新技术培训,着力培养适应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岗位需求的复合型优秀人才队伍。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以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确实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不符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说明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或其调整事项作出决议,或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3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20,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6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6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55,288,033.7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6,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的内控管理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流程。结合公司业务类型,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技术和财务的风险识别力度,提升风险预警的实效,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持续加强分子公司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以及科学合理的授权制约机制,对日常经营进行指导,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外部监督,提高分子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控制环境无效;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其他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内控缺陷。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或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错报≥资产总额的3%;或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重要缺陷: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或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或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一般缺陷: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或错报<利润总额的3%;或错报<资产总额的0.5%;或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含)--5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历次会议的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规定,确保了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证了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充分知情权。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
2、职工权益保护
员工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企业现在与未来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氛围,让员工感受到家的温暖与舒适,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平台,让员工与企业同进步、共发展。公司把员工的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轨道中,重视对员工的培养,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和愿望。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员工建立正规、合法的劳动关系,积极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共同发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十分重视人才培养,为员工提供多元化的综合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尽最大可能保障员工权益,增强企业凝聚力。公司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每年定期开展员工体检。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福利建设,如“三八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传统节日,向员工发放精美礼品、生活用品等,向职工表示节日的慰问和美好祝福。公司还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如“篮球赛”、“羽毛球赛”、“书法大赛”、“户外素质拓展”、“全体员工赴张家界旅游”和“猜灯谜闹元宵”等各类活动,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丰富了员工业余生活,增强了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是公司产品的提供者、服务的传达者和产品的消费者,他们和公司一起生产和创造价值。诚信、尊重、协同、创新是公司在市场化浪潮中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公司以诚信服务的宗旨打开了市场,以尊重人才的管理模式打造一支精英团队,以协同合作的团队拓展环保行业细分市场,以锐意创新的理念发展至今。
公司关注和保障供应商利益,与供应商实现共赢。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制度和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档案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组织供应商资质评定,对合格供应商的往来业务进行管理考核,并将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等加入考核范围。公司经常召开供应商沟通会议,会议邀请供应商代表发言,倾听供应商对公司供应链体系的改进建议,双方就合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公司坚持实施公平、透明的采购制度,在与供应商进行业务合作时,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选购程序,为供应商创造了公平、高效的竞争环境。公司坚决杜绝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合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赖和支持。公司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实行全周期产品的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了ISO14001质量环境体系认证,建立了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制定质量目标并运用统计过程控制对过程进行监控,在设计研发、生产管理与实施、销售等过程进行全面的实施与改进,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公司实现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客户、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4、环境保护
公司一直积极主动承担着各项社会公共责任,对于生产、运营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环境污染、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问题都会进行严格评估,并制定一系列指标,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环保制度体系建设,在能源利用方面,利用峰谷值用电、工艺节能新方法等措施,不仅大大提高了电等能源的利用率,同时也节约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公司在农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生产环境治理三大领域提供投融资、咨询设计、工程承包、装备制造及销售、药剂生产及销售、运营等全产业链系统服务,在提供优质的全产业链系统服务的同时,高度重视自身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履行公司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社会责任。公司制定了节电、节水、无纸化办公等管理规定,鼓励员工节约能源。公司在环境修复治理过程中,通过优化施工工艺提高了施工效率,降低了能源消耗。公司将环境保护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为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5、服务地方经济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支持国家政策,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积极承担并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和地方财政税收,促进和带动了自身及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艾布鲁力量。随着公司的稳健发展、新产业的不断开拓,以及新生产基地的投产,公司将在增添就业、
供给税源方面释放能量,为促进各地州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使社会能够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
6、社会公益作为环保上市公司,公司积极投身环保及教育领域等社会公益事业,以捐资助学、捐赠物品等形式积极支持地方公益事业,为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贡献艾布鲁力量。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多项公益捐赠项目,如向郴州市教育基金会捐赠教育基金、向石门慈善总会捐赠50.73万元善款,向位于长沙的葆真堂健康养老院捐赠大批生活物资以及爱心毛毯等,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公司从事农村环境治理业务,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积极响应并推动乡村振兴,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矿山废弃地修复以及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等方面做出贡献,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钟儒波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艾布鲁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 麻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 | 2022年04月26日 | 2023年4月25日 | 正在履行中 |
诺 | 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做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殷明坤;游建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艾布鲁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所持有艾布鲁环保的股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艾布鲁环保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4月25日 | 正在履行中 |
前已发行的股份将自动延长6个月。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企业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艾布鲁环保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铁儒;邓朝晖;何建陵;吴学愚;幸三生;熊燕;喻宇汉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艾布鲁环保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艾布鲁环保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2年04月26日 | 2023年4月2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钟儒波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艾布鲁环保,并由艾布鲁环保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艾布鲁环保股份。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2025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 麻军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 2023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融资时所作承诺 | 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殷明坤;游建军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1)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收益(即减持艾布鲁环保股票所得扣除取得该等股票的成本后所获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款项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本人未及时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艾布鲁环保,则艾布鲁环保有权扣留应付本人 | 2023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艾布鲁环保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本人严格执行艾布鲁环保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约束措施。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艾布鲁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企业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企业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本承诺出具之后相关减持规定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的减持规定进行减持。 | 2025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铁儒;邓朝晖;何建陵;吴学愚;幸三生;熊燕;喻宇汉 | 股份减持承诺 | 其他股东陈铁儒、吴学愚、邓朝晖、何建陵、熊燕、喻宇汉、幸三生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艾布鲁环保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锁定期满后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履行公告程序,并将《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艾布鲁环保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转让给单个受让方的转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 2023年04月25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鲁亮升;麻军;肖波;阳秋林;殷明坤;游建军;曾睿;曾小宇;钟儒波;朱珂珂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所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艾布鲁环保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艾布鲁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艾布鲁环保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艾布鲁环保及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艾布鲁环保《公司章程》和《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决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损艾布鲁环保及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如违反上述承诺与艾布鲁环保进行交易,而给艾布鲁环保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肖波;殷明坤;游建军;钟儒波 |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本公司/本人自愿依法履行《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所规定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完全履行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承诺的,本公司/本人将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控股股东不得领取当年分红;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领取当年薪酬。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4月26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鲁亮升;肖波;阳秋林;殷明坤;游建军;曾睿;曾小宇;钟儒波;朱珂珂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承诺出具之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钟儒波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本公司所作出的任何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钟儒波 | 其他承诺 |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艾布鲁环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被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有关方面追偿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将无条件替艾布鲁环保补缴或赔偿应缴纳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使艾布鲁环保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艾布鲁环保如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未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被相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替艾布鲁环保支付全部罚款款项,使艾布鲁环保不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钟儒波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买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买回价格为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行调整。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钟儒波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 鲁亮升;麻军;肖波;阳秋 | 其他承诺 | 公司主要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艾布鲁环保的股东 | 2022年04月26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中 |
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殷明坤;游建军;曾睿;曾小宇;钟儒波;朱珂珂 |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布鲁环保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艾布鲁环保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或薪酬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义务为止;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艾布鲁环保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艾布鲁环保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艾布鲁环保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艾布鲁环保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变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志、刘建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查。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存在提供担保构成的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11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2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7月1日与长沙煜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天城商业广场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编号:TCSYGC-8#-16-19层一20220801)。租赁的写字楼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6-19层,租赁用途作为办公场地使用。租赁期限为拾年,自2022年08月01日起至2032年07月31日止。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400 | 2021年06月2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3日 | 否 | 否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04日 | 10,000 | 2022年12月06日 | 6,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12月6日至2035年12月5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4,2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7,4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6,8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4,20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7,4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800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5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8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6,80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2,300 | 5,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0,861 | 22,250 | 0 | 0 |
合计 | 83,161 | 27,25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2022年06月02日 | 无 | ①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②《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以及相应的取费标准;③取费程序及人工工资单价调整:执行湘建价计〔2020〕46号文、湘建价〔2020〕56号文;④同期《邵阳市建设造价》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及洞口建筑材料价格信息;⑤本项目各专业经校审的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和设备清单等。 | 24,208.41 | 否 | 无 | 74.46% | 2022年06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永顺县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2022年06月20日 | 无 | ①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项目采用暂定固定总价合同。②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设计费及其他费用为固定价格,建安工程费为暂定价格,按财政评审部门委托的第三 | 14,554.35 | 否 | 无 | 85.67% | 2022年07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及签订 |
方造价咨询机构评定后经财政评审部门确认后的价格确定。 | <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5号)核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97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艾布鲁”,证券代码为“301259”,正式上市交易日为2022年4月26日,上市后公司总股份数为120,000,000股。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000 | 100.00% | 1,547,533 | -1,547,533 | 90,000,000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577 | -2,57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90,000,000 | 100.00% | 1,542,685 | -1,542,685 | 90,000,000 | 75.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200,000 | 4.67% | 1,615 | -1,615 | 4,200,000 | 3.5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5,800,000 | 95.33% | 4,841 | -4,841 | 85,800,000 | 71.50% | |||
基金、产品 | 1,536,229 | -1,536,229 | |||||||
4、外资持股 | 2,271 | -2,27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271 | -2,27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28,452,467 | 1,547,533 | 30,000,000 | 30,000,0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8,452,467 | 1,547,533 | 30,000,000 | 30,000,0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0,000,000 | 1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12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2022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2)495号文《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97号)同意,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申请解禁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547,533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26日锁定期届满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2)495号文《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97号)同意,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完成新股初始登记,登记数量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8,452,467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91,547,533股。
2、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547,533股限售股,于2022年10月26日锁定期届满并于2022年10月27日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所影响,具详体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钟儒波 | 37,050,000 | 0 | 0 | 37,0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5年4月26日 |
游建军 | 28,350,000 | 0 | 0 | 28,3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麻军 | 6,450,000 | 0 | 0 | 6,4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蓝方合伙 | 4,200,000 | 0 | 0 | 4,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5年4月26日 |
邓朝晖 | 4,050,000 | 0 | 0 | 4,0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熊燕 | 3,750,000 | 0 | 0 | 3,7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幸三生 | 2,250,000 | 0 | 0 | 2,2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喻宇汉 | 1,650,000 | 0 | 0 | 1,6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陈铁儒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吴学愚 | 750,000 | 0 | 0 | 7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何建陵 | 450,000 | 0 | 0 | 4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殷明坤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份 | 2023年4月26日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0 | 1,547,533 | 1,547,533 | 0 | 首发后限售股份 | 2022年10月27日 |
合计 | 90,000,000 | 1,547,533 | 1,547,533 | 90,00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2年04月14日 | 18.39元/股 | 30,000,000股 | 2022年04月26日 | 30,000,000股 | 巨潮资讯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 2022年04月25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2022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2)495号文《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97号)同意,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其中钟儒波持股37,050,000股,占比41.17%;游建军持股28,350,000股,占比31.50%;麻军持股6,450,000股,占比7.17%;蓝方合伙持股4,200,000股,占比4.67%;邓朝晖持
股4,050,000股,占比4.50%;熊燕持股3,750,000股,占比4.17%;幸三生持股2,250,000股,占比2.50%;喻宇汉持股1,650,000股,占比1.83%;陈铁儒持股750,000股,占比0.83%;吴学愚持股750,000股,占比0.83%;何建陵持股450,000股,占比0.50%;殷明坤持股300,000股,占比0.33%,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20,000,000股,各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910,952,755.26元,负债总额为536,529,640.53元,资产负债率为58.9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549,557,082.33元,负债总额为640,449,276.11元,资产负债率为41.33%。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40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8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钟儒波 | 境内自然人 | 30.88% | 37,050,000 | 0 | 37,050,000 | 0 | 质押 | 7,300,000 | ||||
游建军 | 境内自然人 | 23.63% | 28,350,000 | 0 | 28,350,000 | 0 | ||||||
麻军 | 境内自然人 | 5.38% | 6,450,000 | 0 | 6,450,000 | 0 |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0% | 4,200,000 | 0 | 4,200,000 | 0 | ||||||
邓朝晖 | 境内自然人 | 3.38% | 4,050,000 | 0 | 4,050,000 | 0 | ||||||
熊燕 | 境内自然人 | 3.13% | 3,750,000 | 0 | 3,750,000 | 0 | ||||||
幸三生 | 境内自然人 | 1.88% | 2,250,000 | 0 | 2,250,000 | 0 | ||||||
喻宇汉 | 境内自 | 1.38% | 1,650,000 | 0 | 1,650,000 | 0 |
然人 | |||||||||
陈铁儒 | 境内自然人 | 0.63% | 750,000 | 0 | 750,000 | 0 | |||
吴学愚 | 境内自然人 | 0.63% | 750,000 | 0 | 750,000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儒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05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88%,同时通过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3.50%的股份。除以上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葛万来 | 59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3,000.00 | ||||||
#张泽跃 | 430,7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732.00 | ||||||
#高丽芝 | 350,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900.00 | ||||||
沈晓东 | 21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2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动态多因子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700.00 | ||||||
#仇晓瑞 | 184,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350.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0,0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093.00 | ||||||
刘兆前 | 15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700.00 | ||||||
#刘甫勤 | 14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00.00 | ||||||
康蕊 | 143,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张泽跃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30,732股,实际合计持有430,732股;公司股东高丽芝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350,900股,实际合计持有350,900股;公司股东仇晓瑞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84,350股,实际合计持有184,350股;公司股东刘甫勤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00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46,700股,实际合计持有147,2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钟儒波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钟儒波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CAC证审字[2023]000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志、刘建清 |
审计报告正文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布鲁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艾布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如附注五(三)所示,艾布鲁公司财务报表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及期初账面价值分别为319,357,911.08元、431,842,640.23元,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相比期初账面价值减少了26.05%,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且应收账款预计损失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估计和复杂的判断,包含对未来可收回性、收回时间等的预测,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估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并查看应收账款明细账,与财务报表核对;
(3)根据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控制收、发函证过程,核查应收账款的存在;
(4)根据抽样方法抽取样本,取得并查看合同、财评报告/工程审计报告、发票、银行回执单等原始单据,核查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准确性、完整性;
(5)取得并查看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会计估计的依据,分析预期损失率的合理性;
(6)根据管理层的预期损失率重新计算坏账准备,核查应收账款的准确性;
(7)根据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抽取客户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8)对应收账款进行截止测试,核查应收账款的完整性;
(9)查看应收账款的列报,核查列报是否正确。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根据艾布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所述,艾布鲁对于环境治理工程的履约义务,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采用投入法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对上述业务预计总成本做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履约进度,并应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由于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对收入确认的金额有重大影响,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六)所述,2022年度艾布鲁按照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为414,743,912.67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7.17%,占比较大,因此,我们将上述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取得并查看收入明细账,并与财务报表数据核对;
(3)根据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对客户销售额、应收账款余额、合同资产余额、合同负债余额进行发函,控制收、发函证过程,核查收入的发生以及准确性;
(4)抽样实地查看工程施工现场,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工程项目成本投入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对比。
(5)取得并检查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业主和监理及施工方签章的工程量验收
单、银行回执单等原始证据,核查收入的发生以及完整性;取得并核对了招标金额、合同金额、财评报告/工程审计决算金额、记账金额,核查收入的准确性;
(6)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的恰当性;
(7)测试已发生合同成本的准确性;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其合同成本已被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8)基于预计总成本以及实际发生成本计算履约进度,结合合同资产余额函证情况并检查以履约进度为基础确认的合同收入计算的准确性。
(9)对收入进行项目毛利率、年度毛利率分析;
(10)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1)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艾布鲁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艾布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艾布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艾布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艾布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艾布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艾布鲁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 陈志 | |
中国·天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刘建清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5,766,257.29 | 143,773,639.9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86,583.34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19,357,911.08 | 431,842,640.2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849,257.59 | 1,038,109.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1,151,228.76 | 11,050,339.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658,853.74 | 6,133,958.82 |
合同资产 | 276,156,138.53 | 118,664,548.8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00,441.25 | 2,008,537.60 |
其他流动资产 | 7,192,128.32 | 6,156,405.31 |
流动资产合计 | 844,418,799.90 | 720,668,179.5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0,892,907.34 | 151,462,887.29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684,542.96 | 2,320,770.41 |
在建工程 | 6,245,569.97 | 15,556,267.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028,210.75 | 0.00 |
无形资产 | 12,038,716.37 | 12,303,789.2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86,673.12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6,342,547.11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60,816.67 | 8,640,861.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5,558,298.14 | 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5,138,282.43 | 190,284,575.67 |
资产总计 | 1,549,557,082.33 | 910,952,755.2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448,705.21 | 68,336,226.93 |
应付账款 | 378,597,943.65 | 323,881,382.5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71,779.03 | 1,586,982.8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85,840.53 | 12,557,833.28 |
应交税费 | 13,158,989.50 | 8,483,463.56 |
其他应付款 | 5,139,083.44 | 1,961,812.6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542,773.72 | 6,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59,520,313.87 | 42,721,938.74 |
流动负债合计 | 543,865,428.95 | 470,529,640.5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1,200,000.00 | 6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085,940.13 | 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14,000.00 | 1,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3,907.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583,847.16 | 66,000,000.00 |
负债合计 | 640,449,276.11 | 536,529,640.5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6,600,024.96 | 15,014,244.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950,626.28 | 3,759,490.70 |
盈余公积 | 34,930,305.38 | 28,007,279.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3,349,893.56 | 232,259,361.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0,830,850.18 | 369,040,377.06 |
少数股东权益 | 8,276,956.04 | 5,382,737.6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9,107,806.22 | 374,423,114.7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49,557,082.33 | 910,952,755.26 |
法定代表人:钟儒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明坤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磊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112,952.12 | 142,721,659.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86,583.34 | 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38,664,178.04 | 446,991,174.7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760,148.12 | 969,963.77 |
其他应收款 | 105,571,393.31 | 33,517,502.19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280,085.94 | 6,133,958.82 |
合同资产 | 411,510,986.95 | 118,664,548.8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05,342.23 | 5,483,567.52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4,391,670.05 | 754,482,375.1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500,000.00 | 45,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085,610.24 | 1,933,909.93 |
在建工程 | 785,998.97 | 15,556,267.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028,210.75 | 0.00 |
无形资产 | 12,038,716.37 | 12,303,789.2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209,255.33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60,816.67 | 8,640,861.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5,293,007.5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1,501,615.84 | 83,934,827.90 |
资产总计 | 1,455,893,285.89 | 838,417,203.0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8,448,705.21 | 68,336,226.93 |
应付账款 | 369,199,098.86 | 320,309,588.14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1,971,779.03 | 1,586,982.89 |
应付职工薪酬 | 6,903,532.63 | 12,186,740.81 |
应交税费 | 13,158,989.50 | 8,483,463.56 |
其他应付款 | 4,795,255.57 | 1,768,124.7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42,773.72 | 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59,520,313.87 | 53,984,256.32 |
流动负债合计 | 527,740,448.39 | 471,655,383.3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3,085,940.13 | 0.0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14,000.00 | 1,0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3,907.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383,847.16 | 1,000,000.00 |
负债合计 | 563,124,295.55 | 472,655,383.3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20,000,000.00 | 9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6,600,024.96 | 15,014,244.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950,626.28 | 3,759,490.70 |
盈余公积 | 34,930,305.38 | 28,007,279.91 |
未分配利润 | 255,288,033.72 | 228,980,804.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2,768,990.34 | 365,761,819.6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55,893,285.89 | 838,417,203.0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75,812,382.03 | 521,755,176.11 |
其中:营业收入 | 475,812,382.03 | 521,755,176.1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1,212,851.99 | 432,779,194.40 |
其中:营业成本 | 300,829,568.74 | 373,644,878.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498,994.07 | 1,134,800.43 |
销售费用 | 14,948,160.07 | 14,606,791.39 |
管理费用 | 26,940,819.44 | 22,132,639.92 |
研发费用 | 17,469,941.15 | 19,900,172.19 |
财务费用 | -474,631.48 | 1,359,912.18 |
其中:利息费用 | 4,686,050.32 | 1,980,696.99 |
利息收入 | 5,308,421.83 | 918,338.87 |
加:其他收益 | 703,060.33 | 2,713,826.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61,048.58 | 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2,138.89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43,626.00 | -13,212,576.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08,559.77 | -2,567,707.8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133,592.07 | 75,909,523.38 |
加:营业外收入 | 15,967.83 | 5,100,001.52 |
减:营业外支出 | 755,320.17 | 76,316.4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4,394,239.73 | 80,933,208.49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69,149.93 | 9,905,062.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225,089.80 | 71,028,145.7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225,089.80 | 71,028,145.7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4,013,557.17 | 70,645,552.64 |
2.少数股东损益 | 211,532.63 | 382,593.0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
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4,225,089.80 | 71,028,145.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013,557.17 | 70,645,552.6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1,532.63 | 382,593.0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729 | 0.785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729 | 0.785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法定代表人:钟儒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明坤会计机构负责人:丁磊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57,392,963.15 | 507,866,651.40 |
减:营业成本 | 293,983,608.96 | 368,191,408.87 |
税金及附加 | 1,473,274.58 | 1,134,380.43 |
销售费用 | 14,930,650.87 | 14,606,791.39 |
管理费用 | 25,705,040.72 | 21,998,073.25 |
研发费用 | 17,388,899.04 | 19,900,172.19 |
财务费用 | -5,728,080.63 | -2,959,989.95 |
其中:利息费用 | 850,645.32 | 41,794.22 |
利息收入 | 6,719,836.41 | 3,293,552.28 |
加:其他收益 | 693,645.10 | 2,713,826.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91,048.58 | 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2,138.89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032,495.14 | -12,921,559.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08,559.77 | -2,567,707.8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905,347.27 | 72,220,373.93 |
加:营业外收入 | 9,564.38 | 5,100,001.52 |
减:营业外支出 | 521,100.13 | 76,316.4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393,811.52 | 77,244,059.04 |
减:所得税费用 | 10,163,556.80 | 9,905,062.7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230,254.72 | 67,338,996.2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230,254.72 | 67,338,996.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9,230,254.72 | 67,338,996.2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294 | 0.748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294 | 0.748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3,081,690.38 | 439,707,197.8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861,192.80 | 9,707,915.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942,883.18 | 449,415,113.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6,556,652.85 | 303,657,602.6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013,783.85 | 45,322,238.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177,366.84 | 18,865,557.8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10,439.13 | 34,920,784.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8,958,242.67 | 402,766,183.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15,359.49 | 46,648,929.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11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58,235.59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6,049.36 | 955,536.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544,284.95 | 955,536.4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6,801,214.83 | 82,808,242.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3,512,023.12 | 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899,916.56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5,213,154.51 | 82,808,242.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668,869.56 | -81,852,705.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7,564,000.00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8,479,927.06 | 86,115,989.6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6,043,927.06 | 86,115,989.6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6,479,927.06 | 10,115,989.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996,153.44 | 1,980,696.9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25,879.98 | 1,005,733.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001,960.48 | 13,102,419.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041,966.58 | 73,013,569.7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357,737.53 | 37,809,793.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8,420,218.49 | 80,610,424.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5,484,301.74 | 430,327,934.2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32,790.31 | 9,683,551.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817,092.05 | 440,011,485.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3,796,324.73 | 302,999,064.62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170,484.08 | 45,232,546.0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145,620.89 | 18,865,075.8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300,197.67 | 34,652,426.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5,412,627.37 | 401,749,112.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595,535.32 | 38,262,372.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11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58,235.59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0.00 | 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74,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0,568,235.59 | 74,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639,489.49 | 10,916,345.3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33,512,023.12 |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4,900,000.00 | 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76,000.00 | 67,201,191.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5,827,512.61 | 78,117,536.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259,277.02 | -4,117,536.3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7,564,000.00 | 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479,927.06 | 12,115,989.6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8,043,927.06 | 12,115,989.6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479,927.06 | 7,115,989.6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160,748.44 | 41,794.2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25,879.98 | 1,005,733.2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2,166,555.48 | 8,163,517.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5,877,371.58 | 3,952,472.4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00 | 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977,440.76 | 38,097,309.0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368,237.78 | 79,270,928.7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390,797.02 | 117,368,237.7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15,014,244.59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232,259,361.86 | 369,040,377.06 | 5,382,737.67 | 374,423,114.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0.00 | |||||||||||||
其他 | 0.00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0.00 | 232,259,361.86 | 0.00 | 369,040,377.06 | 5,382,737.67 | 374,423,114.7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61,585,780.37 | 0.00 | 0.00 | 2,191,135.58 | 6,923,025.47 | 0.00 | 31,090,531.70 | 0.00 | 531,790,473.12 | 2,894,218.37 | 534,684,691.4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013,557.17 | 74,013,557.17 | 211,532.63 | 74,225,089.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61,585,780.3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91,585,780.37 | 2,682,685.74 | 494,268,466.11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0 | 461,585,780.37 | 491,585,780.37 | 2,682,685.74 | 494,268,466.11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923,025.47 | 0.00 | -42,923,025.47 | 0.00 | -36,000,000.00 | 0.00 | -36,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23,025.47 | -6,923,025.47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2. | 0.00 | 0.00 |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6.其他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2,191,135.58 | 2,191,135.58 | 2,191,135.58 | ||||||||||||
1.本期提取 | 6,254,520.29 | 6,254,520.29 | 6,254,520.29 | ||||||||||||
2.本期使用 | 4,063,384.71 | 4,063,384.71 | 4,063,384.71 | ||||||||||||
(六)其他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76,600,024.96 | 0.00 | 0.00 | 5,950,626.28 | 34,930,305.38 | 0.00 | 263,349,893.56 | 0.00 | 900,830,850.18 | 8,276,956.04 | 909,107,806.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343,870.83 | 21,273,380.28 | 168,347,708.85 | 297,979,204.55 | 5,000,144.61 | 302,979,349.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0.00 | 0.00 | |||||||||||||
其他 | 0.00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343,870.83 | 21,273,380.28 | 0.00 | 168,347,708.85 | 0.00 | 297,979,204.55 | 5,000,144.61 | 302,979,349.1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5,619.87 | 6,733,899.63 | 63,911,653.01 | 71,061,172.51 | 382,593.06 | 71,443,765.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645,552.64 | 70,645,552.64 | 382,593.06 | 71,028,145.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 0.00 | 0.00 |
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6,733,899.63 | -6,733,899.63 | 0.00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33,899.63 | -6,733,899.63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0.00 | ||||||
4.其他 | 0.00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
3. | 0.00 | 0.00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0.00 | ||||||||||||
6.其他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415,619.87 | 415,619.87 | 415,619.87 | |||||||||||
1.本期提取 | 7,670,408.49 | 7,670,408.49 | 7,670,408.49 | |||||||||||
2.本期使用 | 7,254,788.62 | 7,254,788.62 | 7,254,788.62 | |||||||||||
(六)其他 | 0.00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0.00 | 232,259,361.86 | 0.00 | 369,040,377.06 | 5,382,737.67 | 374,423,114.7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15,014,244.59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228,980,804.47 | 365,761,819.67 | ||||||
加:会计 | 0.00 |
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228,980,804.47 | 0.00 | 365,761,819.6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61,585,780.37 | 0.00 | 0.00 | 2,191,135.58 | 6,923,025.47 | 26,307,229.25 | 0.00 | 527,007,170.6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230,254.72 | 69,230,254.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61,585,780.3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91,585,780.3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000,000.00 | 461,585,780.37 | 491,585,780.3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4.其他 | 0.00 | |||||||||||
(三)利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923,025. | -42,92 | 0.00 | -36,00 |
润分配 | 47 | 3,025.47 | 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23,025.47 | -6,923,025.47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 0.00 |
益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2,191,135.58 | 2,191,135.58 | ||||||||||
1.本期提取 | 6,254,520.29 | 6,254,520.29 | ||||||||||
2.本期使用 | 4,063,384.71 | 4,063,384.71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76,600,024.96 | 0.00 | 0.00 | 5,950,626.28 | 34,930,305.38 | 255,288,033.72 | 0.00 | 892,768,990.3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15,014,244.59 | 3,343,870.83 | 21,273,380.28 | 168,375,707.85 | 298,007,203.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0.00 | |||||||||||
其他 | 0.00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343,870.83 | 21,273,380.28 | 168,375,707.85 | 298,007,203.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15,619.87 | 6,733,899.63 | 60,605,096.62 | 67,754,616.1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338,996.25 | 67,338,996.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6,733,899.63 | -6,733,899.63 | 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733,899.63 | -6,733,899.63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0.00 |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 0.00 |
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0.00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0.00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0.00 | |||||||||||
6.其他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15,619.87 | 0.00 | 0.00 | 415,619.87 | |
1.本期提取 | 7,670,408.49 | 7,670,408.49 | ||||||||||
2.本期使用 | 7,254,788.62 | 7,254,788.62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15,014,244.59 | 0.00 | 0.00 | 3,759,490.70 | 28,007,279.91 | 228,980,804.47 | 365,761,819.6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杏康南路39号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栋丙类厂房101总部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6-19层成立日期:2013年2月4日股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钟儒波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公司行业性质:本公司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洁净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程咨询;水质检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修复;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光污染治理服务;噪音污染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开发;生活垃圾处置设备、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的生产(限分支机构);水处理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限分支机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限分支机构);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限分支机构);水处理设备的安装;水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环卫设备、环保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汽车零售;以下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自来水项目投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于2013年2月4日经长沙市工商局核准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93000050644,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全部由钟儒波出资。
2013年2月25日经艾布鲁公司股东钟儒波决定,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艾布鲁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北京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布鲁”)。本次变更后,艾布鲁公司由北京艾布鲁100%持股。
2014年8月20日,北京艾布鲁对艾布鲁公司增资至5,000万元,注册资本于2053年8月20日前缴付到位,并于2014年8月21日完成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登记。
2014年10月29日,北京艾布鲁与钟儒波、游建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北京艾布鲁将其持有的艾布鲁公
司56%的股权(认缴金额2,800万元,实缴金额560万元)转让给钟儒波,将其持有的公司44%的股权(认缴金额2,200万元,实缴金额440万元)转让给游建军。于2014年10月30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本次变更后,艾布鲁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钟儒波 | 28,000,000.00 | 5,600,000.00 | 56.00 |
游建军 | 22,000,000.00 | 4,400,000.00 | 44.00 |
合计 | 5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 |
2016年12月27日,经艾布鲁公司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80万元,殷明坤认缴20万元,邓朝晖认缴270万元,麻军认缴430万元。本次增资后艾布鲁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万元。2017年6月8日,经艾布鲁公司股东会决议:1、同意钟儒波将其持有的艾布鲁公司2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熊燕、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吴学愚、3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何建陵;2、同意游建军将其持有的艾布鲁公司1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幸三生、11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喻宇汉、5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陈铁儒;3、艾布鲁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7年6月8日,钟儒波与熊燕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钟儒波将其持有艾布鲁公司250万元注册资本以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熊燕。
2017年6月13日,钟儒波与吴学愚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钟儒波将其持有艾布鲁公司50万元注册资本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学愚。
2017年6月19日,钟儒波与何建陵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钟儒波将其持有艾布鲁公司30万元注册资本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建陵。
2017年6月16日,游建军与陈铁儒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游建军将其持有艾布鲁公司50万元注册资本以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铁儒。
2017年6月12日,游建军与喻宇汉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游建军将其持有艾布鲁公司110万元注册资本以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喻宇汉。
2017年6月8日,游建军与幸三生签署《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游建军将其持有艾布鲁有限150万元注册资本以7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幸三生。
2017年6月29日,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
2017年9月14日,艾布鲁公司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折合成股本9000万出资,将艾布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元) | 股本(股) | 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
钟儒波 | 37,050,000.00 | 37,050,000.00 | 41.17 |
游建军 | 28,350,000.00 | 28,350,000.00 | 31.50 |
麻军 | 6,450,000.00 | 6,450,000.00 | 7.17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00,000.00 | 4,200,000.00 | 4.67 |
邓朝晖 | 4,050,000.00 | 4,050,000.00 | 4.50 |
殷明坤 | 300,000.00 | 300,000.00 | 0.33 |
熊燕 | 3,750,000.00 | 3,750,000.00 | 4.17 |
幸三生 | 2,250,000.00 | 2,250,000.00 | 2.50 |
喻宇汉 | 1,650,000.00 | 1,650,000.00 | 1.83 |
陈铁儒 | 750,000.00 | 750,000.00 | 0.83 |
吴学愚 | 750,000.00 | 750,000.00 | 0.83 |
何建陵 | 450,000.00 | 450,000.00 | 0.50 |
合计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100.00 |
2022年3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2)495号文《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97号)同意,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万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2,000万股。
(四)公司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母公司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钟儒波。
(五)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机构及报出日期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2023年4月27日报出。
(六)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0.00 | 90.00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4.50 | 54.50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三、(十二)应收账款”、“三、(十九)固定资产”、“三、(二十三)无形资产”、“三、(三十二)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描述及本节之“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
互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内部销售收入和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等项目,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的基础上,合并各报表项目数额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本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附注三、(三十一)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
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消。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消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消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力,且该种法定权力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转移及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下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对象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除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①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②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应收对象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3)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4)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权益工具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部分丧失清偿能力、已开始相关诉讼程序的应收账款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2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5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十)1、2、3、7。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除以上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和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二)(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部分)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2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17、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长期应收款
19、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收购少数股权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 | 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3、使用权资产
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权证 |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5、长期资产减值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不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金融资产)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6、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7、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8、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0、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3、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环境治理工程:包括生产环境治理、生活环境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由于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所确定的工程价款与原确认的收入差额计入竣工决算当期。
(2)运营: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服务时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确认服务量确认运营收入;
(3)设计咨询:完成时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经业主审核并签章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4)PPP项目:①本公司于项目建造期间,对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环境治理工程相同原则确认相关的收入;基础设施建成后运营期间,按照运营收入相同原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解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承接政府BOT(PPP)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本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仍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视同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③本公司PPP项目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5)金融资产核算模式收入确认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对于确认为金融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合同,公司当期收到的处理费中包括了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以及处理运营收入,公司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项目投资本金的回收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并将处理费扣除项目投资本金和投资本金的利息回报后的金额确认为运营收入。
(6)一体化设备产品销售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一体化设备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根据一体化设备产品销售业务的特点以及合同约定,本公司一体化设备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为:在一体化设备产品销售已经发出,安装调试完成取得《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确认单》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4、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相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安全生产费公司按照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及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项目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终止经营和持有待售
(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3)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
权利。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3、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
为简化处理,本公司对于土地和建筑物租赁的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元)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
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公司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三、
(十)7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包括流动性折溢价、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东权益折价等,但不包括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折溢价。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出价和要价的,以在出价和要价之间最能代表当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价格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3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 未有审批 | 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 未有审批 | 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9、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1%、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0%、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计算缴纳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0% |
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0% |
2、税收优惠
(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公司在2022年3月1日之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劳务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司从2022年3月1日起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取得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3000276,有效期三年,公司2018年至2020年享受15.00%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1447,有效期三年,公司2021年至2023年享受15.00%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4577,有效期三年,公司2022年至2024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桃源艾布鲁作为桃源PPP项目的运营公司,洞口艾布鲁作为洞口BOT项目的运营公司,由于污水处理项目的特殊性,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即以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的当年作为第一年,前三年不计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12.5%计算所得税。桃源艾布鲁2021年至2023年享受免税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洞口艾布鲁2022年至2025年享受免税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5)根据财税【2019】13号文规定,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放宽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根据财税【2021】12号文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22】13号文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根据上述规定,自行适用相应减免优惠政策。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饲料、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7)其他税项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其他货币资金 | 12,988,301.27 | 25,353,421.50 |
合计 | 145,766,257.29 | 143,773,639.99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2,988,301.27 | 25,353,421.50 |
其他说明:
期末存在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2,988,301.27元,其中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309,353.93元,履约保证金
1,300,000元,保函保证金370,974.15元,被冻结的存款5,372.96元,其他2,600.23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086,583.34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43,086,583.34 | 0.00 |
其他说明: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0,000.00 | 0.42% | 1,640,000.00 | 100.00% | 0.00 | 3,100,923.78 | 0.64% | 2,358,037.52 | 76.04% | 742,886.2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5,161,645.20 | 99.58% | 65,803,734.12 | 17.08% | 319,357,911.08 | 478,821,962.33 | 99.36% | 47,722,208.36 | 9.97% | 431,099,753.97 |
其中: | ||||||||||
组合1(账龄组合) | 385,161,645.20 | 99.58% | 65,803,734.12 | 17.08% | 319,357,911.08 | 478,821,962.33 | 99.36% | 47,722,208.36 | 9.97% | 431,099,753.97 |
合计 | 386,801,645.20 | 100.00% | 67,443,734.12 | 17.44% | 319,357,911.08 | 481,922,886.11 | 100.00% | 50,080,245.88 | 10.39% | 431,842,640.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4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1,540,000.00 | 1,5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永州市零陵区环保局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40,000.00 | 1,64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5,803,734.1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3,498,260.21 | 3,674,913.01 | 5.00% |
1-2年(含2年) | 200,927,187.59 | 20,092,718.76 | 10.00% |
2-3年(含3年) | 67,894,472.79 | 13,578,894.56 | 20.00% |
3-4年(含4年) | 22,882,523.72 | 11,441,261.86 | 50.00% |
4-5年(含5年) | 14,716,274.81 | 11,773,019.85 | 80.00% |
5年以上 | 5,242,926.08 | 5,242,926.08 | 100.00% |
合计 | 385,161,645.20 | 65,803,734.1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3,498,260.21 |
1至2年 | 200,927,187.59 |
2至3年 | 67,894,472.79 |
3年以上 | 44,481,724.61 |
3至4年 | 22,882,523.72 |
4至5年 | 14,716,274.81 |
5年以上 | 6,882,926.08 |
合计 | 386,801,645.2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8,037.52 | -718,037.52 | 1,640,000.00 | |||
账龄组合 | 47,722,208.36 | 18,482,488.02 | 400,962.26 | 65,803,734.12 | ||
合计 | 50,080,245.88 | 17,764,450.50 | 400,962.26 | 67,443,734.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工程款 | 400,962.2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文山州生态环保局文山分局 | 工程款 | 400,962.26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400,962.26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 | 38,901,952.46 | 10.06% | 3,890,195.25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 | 29,532,000.00 | 7.63% | 1,882,350.00 |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 19,448,240.24 | 5.03% | 2,488,298.05 |
花垣县环保局 | 18,175,808.10 | 4.70% | 3,200,761.62 |
瓮安县环保局(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瓮安分局) | 17,788,296.16 | 4.60% | 2,887,994.72 |
合计 | 123,846,296.96 | 32.02%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646,366.64 | 95.82% | 863,503.54 | 83.17% |
1至2年 | 51,034.44 | 1.05% | 87,069.83 | 8.39% |
2至3年 | 83,908.79 | 1.73% | 28,309.69 | 2.73% |
3年以上 | 67,947.72 | 1.40% | 59,226.31 | 5.71% |
合计 | 4,849,257.59 | 1,038,109.3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湖南峻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919,713.59 | 39.59% |
上海廷铭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594,000.00 | 12.25% |
中石化长沙加油站 | 578,558.48 | 11.93% |
湖南喜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25,203.87 | 10.83% |
南京鸿跃水利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61,553.40 | 3.33% |
合计 | 3,779,029.34 | 77.93%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1,151,228.76 | 11,050,339.45 |
合计 | 41,151,228.76 | 11,050,339.45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9,155,615.00 | 9,535,615.00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683,980.00 | 693,980.00 |
员工借支 | 1,244,322.68 | 1,349,944.34 |
往来款 | 1,482,524.52 | 745,028.53 |
其他 | 1,434,971.43 | 296,780.95 |
合计 | 45,001,413.63 | 12,621,348.82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19,134.94 | 151,874.43 | 1,571,009.3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31,022.62 | 331,022.62 | ||
本期计提 | 2,196,419.84 | 82,755.66 | 2,279,175.5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284,532.16 | 565,652.71 | 3,850,184.8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665,136.32 |
1至2年 | 6,053,382.80 |
2至3年 | 75,134.46 |
3年以上 | 2,207,760.05 |
3至4年 | 1,609,252.34 |
4至5年 | 32,855.00 |
5年以上 | 565,652.71 |
合计 | 45,001,413.63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571,009.37 | 2,279,175.50 | 3,850,184.87 | |||
合计 | 1,571,009.37 | 2,279,175.50 | 3,850,184.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龙山县龙元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6,000,000.00 | 1年以内及1-2年 | 35.55% | 1,000,000.00 |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33.33% | 750,000.00 |
桐梓县城建康华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11.11% | 250,000.00 |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 保证金 | 1,800,000.00 | 1-2年 | 4.00% | 180,000.00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900,000.00 | 1年以内 | 2.00% | 45,000.00 |
合计 | 38,700,000.00 | 85.99% | 2,225,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额及依据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31,050.15 | 1,431,050.15 | 4,356,663.50 | 4,356,663.50 | ||
在产品 | 2,843.00 | 2,843.00 | ||||
库存商品 | 850,267.30 | 850,267.30 | 601,281.12 | 601,281.12 | ||
周转材料 | 128,246.10 | 128,246.1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50,521.70 | 250,521.7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995,925.49 | 1,995,925.49 | 1,176,014.20 | 1,176,014.20 | ||
合计 | 4,658,853.74 | 4,658,853.74 | 6,133,958.82 | 6,133,958.82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结算项目 | 294,010,200.86 | 17,854,062.33 | 276,156,138.53 | 124,910,051.38 | 6,245,502.56 | 118,664,548.82 |
合计 | 294,010,200.86 | 17,854,062.33 | 276,156,138.53 | 124,910,051.38 | 6,245,502.56 | 118,664,548.82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结算项目 | 11,608,559.77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11,608,559.77 | —— |
其他说明: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特许经营权项目-桃源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 2,200,441.25 | 2,008,537.60 |
合计 | 2,200,441.25 | 2,008,537.60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704,391.84 | 6,156,405.31 |
待摊费用 | 1,487,736.48 | |
合计 | 7,192,128.32 | 6,156,405.31 |
其他说明: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桃源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 173,093,348.59 | 173,093,348.59 | 153,471,424.89 | 153,471,424.8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00,441.25 | 2,200,441.25 | 2,008,537.60 | 2,008,537.60 | |||
合计 | 170,892,907.34 | 170,892,907.34 | 151,462,887.29 | 151,462,887.29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684,542.96 | 2,320,770.41 |
合计 | 41,684,542.96 | 2,320,770.4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897.43 | 4,640,806.85 | 1,218,473.75 | 173,540.25 | 6,048,718.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77,083.39 | 2,695,340.00 | 2,977,986.40 | 460,747.66 | 1,971,197.59 | 43,082,355.04 |
(1)购置 | 3,500.00 | 2,683,030.65 | 272,389.66 | 1,356,438.59 | 4,315,358.9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797,649.25 | 31,797,649.2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179,434.14 | 2,691,840.00 | 294,955.75 | 188,358.00 | 614,759.00 | 6,969,346.89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68,888.00 | 23,134.36 | 95,163.80 | 387,186.16 | |
(1)处置或报废 | 268,888.00 | 23,134.36 | 95,163.80 | 387,186.1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4,708,195.39 | 2,711,237.43 | 7,618,793.25 | 1,656,087.05 | 2,049,574.04 | 48,743,887.1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539.63 | 2,762,614.34 | 845,777.97 | 109,015.93 | 3,727,947.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9,344.49 | 702,494.91 | 1,040,554.05 | 360,283.42 | 388,803.92 | 3,471,480.79 |
(1)计提 | 818,743.54 | 150,849.53 | 914,931.26 | 185,721.87 | 134,292.84 | 2,204,539.04 |
企业合并增加 | 160,600.95 | 551,645.38 | 125,622.79 | 174,561.55 | 254,511.08 | 1,266,941.7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478.28 | 21,977.63 | 82,628.55 | 140,084.46 | ||
(1)处置或报废 | 35,478.28 | 21,977.63 | 82,628.55 | 140,084.46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43,866.21 | 713,034.54 | 3,803,168.39 | 1,184,083.76 | 415,191.30 | 7,059,344.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764,329.18 | 1,998,202.89 | 3,815,624.86 | 472,003.29 | 1,634,382.74 | 41,684,542.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897.43 | 4,640,806.85 | 1,218,473.75 | 173,540.25 | 6,048,718.2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45,569.97 | 15,556,267.57 |
合计 | 6,245,569.97 | 15,556,267.5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785,998.97 | 785,998.97 | 15,556,267.57 | 15,556,267.57 | ||
黑水虻养殖扩建扩产工程 | 5,459,571.00 | 5,459,571.00 | ||||
合计 | 6,245,569.97 | 6,245,569.97 | 15,556,267.57 | 15,556,267.5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195,325,100.00 | 15,556,267.57 | 17,027,380.65 | 31,797,649.25 | 785,998.97 | 16.68% | 16.68% | 募集资金 | ||||
黑水虻养殖扩建扩产工程 | 23,952,695.18 | 5,459,571.00 | 5,459,571.00 | 22.79% | 22.79% | 其他 | ||||||
合计 | 219,277,795.18 | 15,556,267.57 | 22,486,951.65 | 31,797,649.25 | 6,245,569.97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4、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706,849.41 | 37,706,849.4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7,706,849.41 | 37,706,849.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8,638.66 | 1,678,638.67 |
(1)计提 | 1,678,638.66 | 1,678,638.6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678,638.66 | 1,678,638.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36,028,210.75 | 36,028,210.75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028,210.75 | 36,028,210.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53,389.16 | 13,253,389.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3,253,389.16 | 13,253,389.1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9,599.87 | 949,599.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5,072.92 | 265,072.92 | |
(1)计提 | 265,072.92 | 265,072.9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214,672.79 | 1,214,672.7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038,716.37 | 12,038,716.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03,789.29 | 12,303,789.2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6、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其他说明: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86,673.12 | 1,786,673.12 | ||||
合计 | 1,786,673.12 | 1,786,673.12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计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待摊费用和商誉。合并口径下含商誉的资产组价值为1,40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19.61元、在建工程545.96万元、长期待摊费用12.47万元、商誉327.83万元。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商誉减值测试方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截至评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资产组价值为1,078.04万元,商誉账面价值为327.83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405.87万元。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按照上述估值程序,经采用市场法计算,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为1,822.31万元。即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人民币1,822.31万元。
(2)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委托中兴华咨(北京)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形成商誉的被投资单位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价值评估,出具了中兴华咨(湘)咨报字[2023]第01002号《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估值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估测算,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822.31万
元。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经测试,公司因收购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其他说明: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6,438,790.20 | 229,534.87 | 6,209,255.33 | ||
场地租赁费 | 170,491.58 | 37,199.80 | 133,291.78 | ||
合计 | 0.00 | 6,609,281.78 | 266,734.67 | 6,342,547.11 |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0,991,771.09 | 10,648,765.66 | 57,605,740.77 | 8,640,861.11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7,854,062.33 | 2,678,109.35 | ||
递延收益 | 1,114,000.00 | 167,100.00 | ||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1,161,651.44 | 174,247.72 | ||
专项储备 | 5,950,626.28 | 892,593.94 | ||
合计 | 97,072,111.14 | 14,560,816.67 | 57,605,740.77 | 8,640,861.1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 | 3,915,145.78 | 587,271.8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6,583.34 | 12,987.50 | ||
预提利息收入 | 3,890,984.39 | 583,647.66 | ||
合计 | 7,892,713.51 | 1,183,907.0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560,816.67 | 8,640,861.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3,907.0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80,265,290.63 | 180,265,290.63 | ||||
大额存单 | 235,293,007.51 | 235,293,007.51 | ||||
合计 | 415,558,298.14 | 415,558,298.14 | 0.00 |
其他说明: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22、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23、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8,448,705.21 | 68,336,226.93 |
合计 | 48,448,705.21 | 68,336,226.9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设备款 | 179,290,122.02 | 169,363,165.46 |
工程款 | 197,854,810.76 | 154,518,217.05 |
其他 | 1,453,010.87 | |
合计 | 378,597,943.65 | 323,881,382.5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衡阳县演陂镇建筑工程公司 | 5,349,258.00 | 尚未结算 |
湖南省华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35,966.60 | 尚未结算 |
湖南大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89,444.77 | 尚未结算 |
武汉豪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923,681.00 | 尚未结算 |
湖北创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2,794,732.74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9,293,083.11 |
其他说明:
26、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27、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1,171,779.03 | 1,586,982.89 |
合计 | 1,171,779.03 | 1,586,982.89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557,833.28 | 45,711,928.47 | 50,983,921.22 | 7,285,840.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74,686.24 | 2,874,686.24 | ||
三、辞退福利 | 473,800.00 | 473,800.00 | ||
合计 | 12,557,833.28 | 49,060,414.71 | 54,332,407.46 | 7,285,840.5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557,832.55 | 37,570,477.87 | 42,956,384.89 | 7,171,925.53 |
2、职工福利费 | 5,211,291.77 | 5,097,376.77 | 113,915.00 | |
3、社会保险费 | 1,689,671.55 | 1,689,671.55 | 0.0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93,397.02 | 1,493,397.02 | 0.00 | |
工伤保险费 | 195,250.53 | 195,250.53 | 0.00 | |
生育保险费 | 1,024.00 | 1,024.00 | 0.00 | |
4、住房公积金 | 1,127,948.00 | 1,127,948.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0.73 | 112,539.28 | 112,540.01 | |
合计 | 12,557,833.28 | 45,711,928.47 | 50,983,921.22 | 7,285,840.5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753,281.44 | 2,753,281.44 | ||
2、失业保险费 | 121,404.80 | 121,404.80 | ||
合计 | 2,874,686.24 | 2,874,686.24 |
其他说明:
(4)辞退福利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离职补偿金 | 473,800.00 | 473,800.00 | ||
合计 | 473,800.00 | 473,800.00 |
29、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2,991,421.37 | 8,205,053.62 |
个人所得税 | 49,822.22 | 62,921.6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418.96 | 122,645.88 |
教育费附加 | 26,740.75 | 53,384.0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827.16 | 35,589.36 |
水利建设基金 | 0.00 | 2,036.69 |
印花税 | 16,503.24 | 576.50 |
残疾人保障金 | 1,255.80 | 1,255.80 |
合计 | 13,158,989.50 | 8,483,463.56 |
其他说明:
3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5,139,083.44 | 1,961,812.62 |
合计 | 5,139,083.44 | 1,961,812.62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支付报销费用 | 4,863,339.12 | 1,738,065.00 |
代扣代缴职工款项 | 135,457.20 | 13,080.27 |
其他暂收应付款 | 140,287.12 | 210,667.35 |
合计 | 5,139,083.44 | 1,961,812.6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800,000.00 | 6,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42,773.72 | |
合计 | 10,542,773.72 | 6,000,000.00 |
其他说明: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59,520,313.87 | 42,721,938.74 |
合计 | 59,520,313.87 | 42,721,938.7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其他说明:
3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质押借款 | 61,200,000.00 | 65,000,000.00 |
合计 | 61,200,000.00 | 65,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借款条件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利率区间 |
保证+质押借款 | 61,200,000.00 | 65,000,000.00 | 4.5% |
合计 | 61,200,000.00 | 65,000,000.00 |
34、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合计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35、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 | 45,582,184.2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753,470.35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742,773.72 | |
合计 | 33,085,940.13 | 0.00 |
其他说明:
36、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37、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3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00,000.00 | 114,000.00 | 1,114,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114,000.00 | 1,114,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课题财政补助经费 | 50,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所专项资金 | 64,000.00 | 6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42、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4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014,244.59 | 461,585,780.37 | 476,600,024.96 | |
合计 | 15,014,244.59 | 461,585,780.37 | 476,600,024.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4、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5、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6、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759,490.70 | 6,254,520.29 | 4,063,384.71 | 5,950,626.28 |
合计 | 3,759,490.70 | 6,254,520.29 | 4,063,384.71 | 5,950,626.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7、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8,007,279.91 | 6,923,025.47 | 34,930,305.38 | |
合计 | 28,007,279.91 | 6,923,025.47 | 34,930,305.3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2,259,361.86 | 168,347,708.8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2,259,361.86 | 168,347,708.8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013,557.17 | 70,645,552.6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923,025.47 | 6,733,899.63 |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3,349,893.56 | 232,259,361.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5,812,382.03 | 300,829,568.74 | 521,755,176.11 | 373,644,878.29 |
合计 | 475,812,382.03 | 300,829,568.74 | 521,755,176.11 | 373,644,878.2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一、环境治理工程 | 414,743,912.67 | 414,743,912.67 | ||
二、运营收入 | 17,941,987.68 | 17,941,987.68 | ||
三、设计与咨询 | 6,710,643.39 | 6,710,643.39 | ||
四、产品销售 | 36,415,838.29 | 36,415,838.29 | ||
合计 | 475,812,382.03 | 475,812,382.0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湖南 | 395,561,427.65 | 395,561,427.65 | ||
贵州 | 36,988,540.42 | 36,988,540.42 | ||
湖北 | 18,739,105.83 | 18,739,105.83 | ||
四川 | 10,025,208.59 | 10,025,208.59 | ||
江西 | 9,138,483.48 | 9,138,483.48 | ||
江苏 | 2,641,509.43 | 2,641,509.43 | ||
安徽 | 971,415.82 | 971,415.82 | ||
福建 | 962,264.15 | 962,264.15 | ||
山东 | 619,469.03 | 619,469.03 | ||
山西 | 122,641.51 | 122,641.51 | ||
广西 | 42,316.12 | 42,316.12 | ||
云南 | ||||
重庆 | ||||
合计 | 475,812,382.03 | 475,812,382.03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模式 | 475,812,382.03 | 475,812,382.03 | |
合计 | 475,812,382.03 | 475,812,382.0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1,501,120.88元。其他说明:
5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54,582.39 | 412,297.81 |
教育费附加 | 300,913.89 | 214,391.23 |
土地使用税 | 165,748.56 | 165,748.56 |
车船使用税 | 7,316.99 | 9,120.00 |
印花税 | 189,074.42 | 134,092.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0,609.26 | 142,927.47 |
水利建设基金 | 54,092.02 | 51,586.59 |
环境保护税 | 26,656.54 | 4,636.77 |
合计 | 1,498,994.07 | 1,134,800.43 |
其他说明:
51、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18,284.82 | 8,466,262.02 |
差旅费 | 3,081,688.20 | 2,847,266.10 |
车辆费 | 577,698.23 | 410,277.93 |
业务招待费 | 1,817,078.34 | 2,504,651.32 |
房租及水电物业费 | 59,410.29 | 77,851.10 |
办公及会议通讯费 | 246,573.51 | 212,899.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43,359.91 | 0.00 |
装修、装饰、修理费 | 149,762.44 | 0.00 |
技术支持费 | 36,385.13 | 12,587.43 |
其他 | 17,919.20 | 74,995.53 |
合计 | 14,948,160.07 | 14,606,791.39 |
其他说明:
52、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575,987.27 | 11,860,918.07 |
办公及会议通讯费 | 1,119,671.84 | 1,562,593.32 |
业务招待费 | 1,223,714.16 | 1,351,573.24 |
差旅费 | 1,613,601.63 | 1,479,962.36 |
房租及水电物业费 | 1,340,684.10 | 1,735,413.82 |
折旧费 | 1,248,100.40 | 914,407.9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535,278.75 | 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265,072.92 | 265,072.92 |
咨询服务费 | 1,132,763.93 | 1,556,049.38 |
车辆费 | 1,066,253.44 | 1,060,799.73 |
装修、装饰、修理费 | 211,930.93 | 0.00 |
上市相关费用 | 3,134,553.67 | 0.00 |
其他 | 473,206.40 | 345,849.15 |
合计 | 26,940,819.44 | 22,132,639.92 |
其他说明:
53、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68,001.21 | 10,141,451.29 |
办公及会议通讯费 | 221,530.22 | 168,570.33 |
差旅费及车辆费 | 1,406,201.39 | 1,487,913.70 |
研发材料及设备 | 5,067,633.21 | 5,479,851.33 |
研发技术服务费 | 183,335.06 | 1,571,733.11 |
检测费等 | 381,248.11 | 935,628.85 |
其他 | 341,991.95 | 115,023.58 |
合计 | 17,469,941.15 | 19,900,172.19 |
其他说明:
54、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86,050.32 | 1,980,696.99 |
减:利息收入 | 5,308,421.83 | 918,338.87 |
手续费等 | 147,740.03 | 297,554.06 |
合计 | -474,631.48 | 1,359,912.18 |
其他说明:
本期利息支出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689,896.88元
55、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财税返还款 | ||
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 | 511,600.00 |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项目补助 | 413,700.00 | |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第一批后补助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00 | |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稳岗补贴 | 126,645.10 | 24,426.03 |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课题经费 | 26,000.00 | |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奖励 | 100,000.00 | |
第九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 |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付以工代训补贴 | 29,500.00 | |
2021年农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技术交易奖励资金 | 148,600.00 |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项目经费 | 256,000.00 | |
湖南省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 4,000.00 | |
湖南省生态环境听2021年度纳税现金环保企业奖励 | 200,000.00 | |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留工培训补助 | 130,000.00 |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标准制(修)订补助 | 100,000.00 | |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 | 50,000.00 | |
2021年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 50,000.00 | |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高企认定费 | 30,000.00 | |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扩岗补贴 | 9,000.00 |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6,000.00 |
宁乡市失业保险基金返还金 | 1,415.23 | |
合计 | 703,060.33 | 2,713,826.03 |
5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61,048.58 | |
合计 | 1,261,048.58 | 0.00 |
其他说明:
5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2,138.89 | |
合计 | 222,138.89 | 0.00 |
其他说明:
5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79,175.50 | -44,564.1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764,450.50 | -13,168,012.38 |
合计 | -20,043,626.00 | -13,212,576.55 |
其他说明:
5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1,608,559.77 | -2,567,707.81 |
合计 | -11,608,559.77 | -2,567,707.81 |
其他说明:
6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6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100,000.00 | ||
其他 | 15,967.83 | 1.52 | 15,967.83 |
合计 | 15,967.83 | 5,100,001.52 | 15,967.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长沙市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 补助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干一百天竞赛奖励资金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6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07,276.00 | 23,000.00 | 507,276.00 |
违约金、赔偿金及罚款支出 | 53,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 | 247,101.70 | 247,101.70 | |
其他 | 942.47 | 316.41 | 942.47 |
合计 | 755,320.17 | 76,316.41 | 755,320.17 |
其他说明:
6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905,198.46 | 12,228,452.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736,048.53 | -2,323,390.10 |
合计 | 10,169,149.93 | 9,905,062.7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4,394,239.7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659,135.9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44,471.1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9,885.80 |
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1,985,400.73 |
所得税费用 | 10,169,149.93 |
其他说明:
64、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65、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利息收入 | 1,269,635.43 | 875,788.88 |
收到政府补助 | 809,060.33 | 8,761,980.69 |
收到往来款与其他 | 31,782,497.04 | 70,146.23 |
合计 | 33,861,192.80 | 9,707,915.8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31,086,914.54 | 24,565,856.73 |
营业外支出 | 507,408.15 | 53,000.00 |
支付往来款与其他 | 55,616,116.44 | 10,301,928.18 |
合计 | 87,210,439.13 | 34,920,784.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特许经营权项目(长期应收款)的本金收回款 | 1,976,049.36 | 955,536.44 |
合计 | 1,976,049.36 | 955,536.44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IPO相关的中介费用 | 1,005,733.29 | |
支付发行费用 | 18,077,427.18 | |
支付租赁费用 | 2,448,452.80 | |
合计 | 20,525,879.98 | 1,005,733.2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225,089.80 | 71,028,145.7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652,185.77 | 15,780,284.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04,539.04 | 927,930.1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78,638.66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5,072.92 | 265,072.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6,734.6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7,101.7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2,138.8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1,631.86 | 1,980,696.9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1,048.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9,955.56 | -2,323,390.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83,907.0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53,872.88 | -4,227,469.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231,593.93 | -131,696,913.0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0,603.14 | 93,908,839.41 |
其他 | 0.00 | 1,005,73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15,359.49 | 46,648,929.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8,420,218.49 | 80,610,424.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357,737.53 | 37,809,793.6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900,000.00 |
其中: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3.44 |
其中: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3.44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其中: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899,916.56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777,956.02 | 118,420,218.49 |
其他说明:
6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988,301.27 | 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冻结的银行存款等 |
应收账款 | 5,937,833.16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00,441.25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长期应收款 | 170,892,907.34 | 用于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借款质押 |
合计 | 192,019,483.02 |
其他说明:
6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稳岗补贴 | 126,645.10 | 其他收益 | 126,645.10 |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高企认定费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长沙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标准制(修)订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二批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宁乡市失业保险基金返还金 | 1,415.23 | 其他收益 | 1,415.23 |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留工培训补助 | 13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 |
长沙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扩岗补贴 | 9,000.00 | 其他收益 | 9,000.00 |
2021年长沙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奖补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湖南省生态环境听2021年度纳税现金环保企业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湖南矿区废弃地人工林土壤-植被-微生物互作关系研究课题财政补助经费 | 50,000.00 | 递延收益 | |
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所专项资金 | 64,000.00 | 递延收益 | |
合计 | 1,817,060.33 | 703,060.3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70、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19日 | 5,000,000.00 | 54.50% | 受让股份 | 2022年05月19日 | 股权协议 | 477,431.20 | -930,484.88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5,000,000.00 |
--现金 | 5,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213,326.88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786,673.12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5,896,012.62 | 5,896,012.62 |
货币资金 | 83.44 | 83.44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193,524.04 | 193,524.04 |
固定资产 | 5,702,405.14 | 5,702,405.14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净资产 | 5,896,012.62 | 5,896,012.6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682,685.74 | 2,682,685.74 |
取得的净资产 | 3,213,326.88 | 3,213,326.88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2年6月27日,本公司全资设立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洞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30525MABR22HX8,注册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雪峰街道雪峰东路龙山街18号雪峰建材城C5栋113室;法定代表人:曾睿;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该公司成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市青山区38街坊八大家花园45号楼(锐创中心)31层3112号 | 武汉市青山区38街坊八大家花园45号楼(锐创中心)31层3112号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水生态及工矿区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污染耕地管控修复 | 100.00% | 设立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莲花湖社区漳江中路诚信花园北03栋 |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莲花湖社区漳江中路诚信花园北03栋 | 水污染治理;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 | 90.00% | 设立 |
404号 | 404号 | 建设、运营、维护;环保工程施工 | ||||
湖南长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8号004栋4126单元 |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8号004栋4126单元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水生态及工矿区生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污染耕地管控修复等业务 | 100.00% | 设立 | |
龙山县水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民安街道长沙路滨河小区101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民安街道长沙路滨河小区101 | 餐厨垃圾收转运及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 | 100.00% | 设立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宁乡市大成桥镇鹊山村俄山组 | 湖南省宁乡市大成桥镇鹊山村俄山组 | 有机固废的生物转化 | 54.50% | 收购 |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雪峰街道雪峰东路龙山街18号雪峰建材城C5栋113室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雪峰街道雪峰东路龙山街18号雪峰建材城C5栋113室 | 水污染治理;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环保工程施工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
的损益 | 分派的股利 | 额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634,903.25 | 0.00 | 6,017,640.9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2,932,262.48 | 171,010,121.04 | 183,942,383.52 | 62,565,974.27 | 61,200,000.00 | 123,765,974.27 | 9,322,958.45 | 151,471,851.16 | 160,794,809.61 | 41,967,432.89 | 65,000,000.00 | 106,967,432.8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7,941,987.68 | 6,349,032.53 | 6,349,032.53 | 10,267,880.17 | 13,888,524.71 | 3,825,930.60 | 3,825,930.60 | 8,380,043.83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客户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若未来地方政府出现财政拨款审批时间延长、财政资金紧张拖延付款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回款时间加长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的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每月编制、分析、审批资金计划,通过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本公司目前没有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波动对本公司融资成本影响较小。
2、外汇风险
无
3、其他价格风险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86,583.34 | 43,086,583.3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086,583.34 | 43,086,583.3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3,086,583.34 | 43,086,583.34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期末公允价值按银行相关协议确定。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钟儒波。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佛山市九曲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钟儒波持有其50.41%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长沙蓝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长钟儒波持有其8.21%的股份,并担任普通合伙人 |
游建军 | 持本公司23.63%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
麻军 | 持本公司5.38%股份 |
殷明坤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肖波 | 公司副总经理 |
曾睿 | 公司监事会主席 |
曾小宇 | 公司监事 |
朱珂珂 | 公司职工监事 |
鲁亮升 | 公司独立董事 |
阳秋林 | 公司独立董事 |
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担任其独立董事 |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担任其独立董事 |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担任其独立董事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阳秋林担任其独立董事 |
广东中正博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长钟儒波持有其1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及兼经理 |
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
横琴金投(澳门)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长 |
横琴金投租赁(香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 |
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长 |
珠海横琴金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执行董事 |
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 |
珠海金琴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鲁亮升之弟鲁志云担任董事长 |
湖南凯坤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曾睿的配偶之父刘跃进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湖南万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曾睿的配偶之母黄灵芝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建平批发部 | 监事曾小宇的父亲曾建平系经营者 |
衡阳市大衡科考试培训学校 | 独立董事阳秋林之弟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衡阳市大衡科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阳秋林之弟配偶实际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环境治理工程收入 | 151,701,695.8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4,000,000.00 | 2021年06月28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否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年12月06日 | 2035年12月05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钟儒波、游建军 | 30,000,000.00 | 2020年09月29日 | 2023年09月29日 | 否 |
钟儒波、游建军 | 100,000,000.00 | 2021年08月18日 | 2022年08月17日 | 是 |
钟儒波、饶林 | 60,000,000.00 | 2021年08月17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钟儒波、游建军 | 40,000,000.00 | 2021年10月13日 | 2022年10月12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1)2020年9月2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钟儒波签订编号为“ZB6611202000000014”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保证期间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9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2)2020年9月2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游建军签订编号为“ZB661120200000001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保证期间自2020年9月29日至2023年9月29日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3)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钟儒波签订编号为“ZB661120210000001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保证期间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4)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游建军签订编号为“ZB661120210000001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保证期间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5)2021年6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公司签订编号为“ZB661120210000001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保证期间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3日止,保
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6)2021年8月20日,钟儒波、游建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本公司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7日期间内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最高本金10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7)2021年10月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钟儒波签订编号为“36202119022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8)2021年10月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饶林签订编号为“36202119022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提供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0,000元,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9)2021年10月13日,钟儒波、游建军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漓湘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2日期间内与光大银行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最高本金4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已履行完毕。
10)2022年12月6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编号为“50612203000088”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公司2022年12月6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1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11)2022年12月6日,钟儒波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编号为“50612203000088-1”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公司2022年12月6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1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12)2022年12月6日,游建军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编号为“50612203000088-2”的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公司2022年12月6日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100,000,000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正在履行中。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644,621.66 | 2,772,65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曾小宇 | 483.00 | |
其他应付款 | 肖波 | 1,165.00 | 8,073.39 |
其他应付款 | 曾睿 | 330.00 | 1,749.16 |
小计 | 1,495.00 | 10,305.55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1、2021年10月8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署《授信协议》,约定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同意向艾布鲁提供6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银行”)签署《授信协议》,约定招商银行同意向艾布鲁提供100,000,000.00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止。
3、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子公司桃源艾布鲁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自贸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编号为“50612203000088”的质押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公司依法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桃源县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未来10年应收账款(污水处理收入)向光大银行出质,以保证主合同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100,000,000.00元,质押总价为219,056,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质押担保正在履行中。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6,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6,000,000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收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湘31行初13号“参加诉讼通知书”,湘西自治州鸿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瑞公司”)作为原告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一被告为花垣县人民政府、二被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以下简称“花垣分局”)及公司作为第三人的行政处理一案已获受理。公司已收到诉讼通知书,等候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法院已受理,公司已收到诉讼通知书,尚未开庭。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0,000.00 | 0.40% | 1,640,000.00 | 100.00% | 3,100,923.78 | 0.62% | 2,358,037.52 | 76.04% | 742,886.26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4,165,820.84 | 99.60% | 65,501,642.80 | 16.21% | 338,664,178.04 | 493,679,479.78 | 99.38% | 47,431,191.32 | 9.61% | 446,248,288.4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79,119,818.84 | 93.42% | 65,501,642.80 | 17.28% | 313,618,176.04 | 473,001,621.47 | 95.22% | 47,431,191.32 | 10.03% | 446,248,288.4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5,046,002.00 | 6.17% | 25,046,002.00 | 20,677,858.31 | 4.16% | 20,677,858.31 | ||||
合计 | 405,805,820.84 | 100.00% | 67,141,642.80 | 16.55% | 338,664,178.04 | 496,780,403.56 | 100.00% | 49,789,228.84 | 10.02% | 446,991,174.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64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宁乡县双凫铺镇人民政府 | 1,540,000.00 | 1,54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永州市零陵区环保局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640,000.00 | 1,64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5,501,642.8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77,824,577.54 | 3,372,821.69 | 4.33% |
1-2年(含2年) | 200,927,187.59 | 20,092,718.76 | 10.00% |
2-3年(含3年) | 82,572,331.10 | 13,578,894.56 | 16.44% |
3-4年(含4年) | 22,882,523.72 | 11,441,261.86 | 50.00% |
4-5年(含5年) | 14,716,274.81 | 11,773,019.85 | 80.00% |
5年以上 | 5,242,926.08 | 5,242,926.08 | 100.00% |
合计 | 404,165,820.84 | 65,501,642.8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7,824,577.54 |
1至2年 | 200,927,187.59 |
2至3年 | 82,572,331.10 |
3年以上 | 44,481,724.61 |
3至4年 | 22,882,523.72 |
4至5年 | 14,716,274.81 |
5年以上 | 6,882,926.08 |
合计 | 405,805,820.8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58,037.52 | -718,037.52 | 1,640,000.00 | |||
账龄组合 | 47,431,191.32 | 18,471,413.74 | 400,962.26 | 65,501,642.80 | ||
合计 | 49,789,228.84 | 17,753,376.22 | 400,962.26 | 67,141,642.8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工程款 | 400,962.2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文山州生态环保局文山分局 | 工程款 | 400,962.26 | 预计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400,962.26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进贤县城市管理局 | 38,901,952.46 | 9.59% | 3,890,195.25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 | 29,532,000.00 | 7.28% | 1,882,350.00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5,046,002.23 | 6.17% | |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 19,448,240.24 | 4.79% | 2,488,298.05 |
花垣县环保局 | 18,175,808.10 | 4.48% | 3,200,761.62 |
合计 | 131,104,003.03 | 32.31%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105,571,393.31 | 33,517,502.19 |
合计 | 105,571,393.31 | 33,517,502.19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9,155,615.00 | 9,535,615.00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683,980.00 | 693,980.00 |
员工借支 | 1,243,191.05 | 1,349,944.34 |
往来款 | 65,902,764.12 | 23,212,191.27 |
其他 | 1,434,971.43 | 296,780.95 |
合计 | 109,420,521.60 | 35,088,511.5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419,134.94 | 151,874.43 | 1,571,009.3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331,022.62 | 331,022.62 | ||
本期计提 | 2,196,363.26 | 82,755.66 | 2,279,118.92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3,284,475.58 | 565,652.71 | 3,850,128.2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1,085,244.29 |
1至2年 | 6,053,382.80 |
2至3年 | 75,134.46 |
3年以上 | 2,207,760.05 |
3至4年 | 1,609,252.34 |
4至5年 | 32,855.00 |
5年以上 | 565,652.71 |
合计 | 109,421,521.6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571,009.37 | 2,279,118.92 | 3,850,128.29 | |||
合计 | 1,571,009.37 | 2,279,118.92 | 3,850,128.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752,672.40 | 1年以内及1-2年 | 26.28% |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346,479.29 | 1年以内 | 18.59% | |
龙山县龙元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6,000,000.00 | 1年以内及1-2年 | 14.62% | 1,000,000.00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13.71% | |
永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证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13.71% | 750,000.00 |
合计 | 95,099,151.69 | 86.91% | 1,750,000.0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500,000.00 | 100,500,000.00 | 45,500,000.00 | 45,500,000.00 | ||
合计 | 100,500,000.00 | 100,500,000.00 | 45,500,000.00 | 45,5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桃源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武汉都环立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湖南金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45,500,000.00 | 55,000,000.00 | 100,5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7,392,963.15 | 293,983,608.96 | 507,866,651.40 | 368,191,408.87 |
合计 | 457,392,963.15 | 293,983,608.96 | 507,866,651.40 | 368,191,408.87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一、环境治理工程 | 414,743,912.67 | 414,743,912.67 | ||
二、运营 | ||||
三、设计与咨询 | 6,710,643.39 | 6,710,643.39 | ||
四、产品销售 | 35,938,407.09 | 35,938,407.09 | ||
合计 | 457,392,963.15 | 457,392,963.1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湖南 | 377,142,008.77 | 377,142,008.77 | ||
贵州 | 36,988,540.42 | 36,988,540.42 | ||
湖北 | 18,739,105.83 | 18,739,105.83 | ||
四川 | 10,025,208.59 | 10,025,208.59 |
江西 | 9,138,483.48 | 9,138,483.48 | |
江苏 | 2,641,509.43 | 2,641,509.43 | |
安徽 | 971,415.82 | 971,415.82 | |
福建 | 962,264.15 | 962,264.15 | |
山东 | 619,469.03 | 619,469.03 | |
山西 | 122,641.51 | 122,641.51 | |
广西 | 42,316.12 | 42,316.12 | |
云南 | |||
重庆 | |||
合计 | 457,392,963.15 | 457,392,963.15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1,501,120.88元。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1,048.58 | |
合计 | 991,048.58 | 0.00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3,060.33 | 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3,187.47 | 结构性存款持有及处置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9,352.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294.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3,012.62 | |
合计 | 1,340,613.5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0% | 0.6729 | 0.67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1% | 0.6607 | 0.6607 |
3、其他